
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doc
8页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一、项目概况〔项目建设依据〕项目符合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范畴〔项目建设地点〕项目用地涉及**省(市、区)**市(盟)**县(市、区、旗)和**省(市、区)**市(盟)**县(市、区、旗)〔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公顷,其中,耕地**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公顷)二、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要性项目选址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属单独选址建设用地项目,用地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在项目选址选线过程中通过**个方案比选,其中,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经实地踏勘,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三、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合理性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方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综合考虑项目建设成本、工程施工难易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最终选择方案**(需详细展开说明原因)经实地踏勘,该项目建设方案符合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用地选址和用地规模比较合理,项目已经采取工程、技术等措施(需详细说明具体措施,如增加桥隧比、控制站点规模等),减少占用了永久基本农田。
四、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情况〔占用情况〕通过将踏勘论证后的用地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套合分析,该项目总共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其中,占用**市(盟)**县(市、区、旗)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占用**市(盟)**县(市、区、旗)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该项目共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或不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其中,该项目占用**市(盟)**县(市、区、旗)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图斑**个、平均质量等别**;该项目占用**市(盟)**县(市、区、旗)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涉及的**个、平均质量等别**具体占用图斑的面积、地类、质量等别信息详见附件1)〔补划情况〕按照《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中关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求,该项目共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其中:该项目在**市(盟)**县(市、区、旗)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该项目在**市(盟)**县(市、区、旗)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为坡度小于25度的耕地符合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基本稳定的要求具体补划地块的面积、地类、质量等信息详见附件2)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该项目总共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其中:在**市(盟)**县(市、区、旗)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在**市(盟)**县(市、区、旗)城市周边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公顷(含水田**公顷、水浇地**公顷),平均质量等别**,符合占用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要求若城市周边确实没有补划空间,需充分说明理由,并按照位置由近及远、质量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补划)若项目农转用及土地征收报批时与用地预审时选址选线发生调整,需对用地预审时的占用和补划情况、选址选线调整后的占用和补划进行比较说明五、结论该项目建设依据充分,选址选线基本符合节约集约用地及少占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按规定对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了补划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相关要求,不影响相关县级行政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附件:1.**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2.**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3.**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4.**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分布示意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5.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
需提交电子版本).附表1**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表填表单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面积单位:公顷(0.0000)占用图斑所在县(市、区、旗)名称标识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质量等别共计城市周边质量等别城市周边以外区域质量等别小计耕地其他小计耕地其他水田水浇地水田水浇地栏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9栏10栏11栏12栏13栏14栏15栏16栏1712…县域小计(平均质量等别)…合计(平均质量等别)————注:1.栏4=栏5+栏11;栏5=栏6+栏9;栏6≥栏7+栏8;栏11=栏12+栏15;栏12≥栏13+栏142.栏3“标识码”为县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中基本农田图斑图层属性结构字段数值,不另行编号3.栏10、栏16和栏17“质量等别”为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中的国家土地利用等,等别在1-15等之间,非耕地的不填写质量等别;其中,县域小计(平均质量等别)、合计(平均质量等别)为质量等别加权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4.“城市周边”为项目占用县级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中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占用情况。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附表2**项目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情况表填表单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面积单位:公顷(0.0000)补划图斑所在县(市、区、旗)名称标识码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共计城市周边补划耕地情况城市周边以外区域补划耕地情况质量等别面积水田水浇地质量等别面积水田水浇地质量等别栏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9栏10栏11栏12栏1312…县域小计(平均质量等别)…合计(平均质量等别)————注:1.栏4=栏5+栏9;栏5≥栏6+栏7;栏9≥栏10+栏112.栏3“标识码”为土地利用数据库地类图斑层中属性结构字段数值,不另行编号3.栏8、栏12和栏13“质量等别”为最新年度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中的国家土地利用等,等别在1-15等之间;其中,县域小计(平均质量等别)、合计(平均质量等别)为质量等别加权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4.栏5“城市周边补划耕地”为城市周边范围线内补充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图斑情况。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