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路总段重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公路责任险[word范本].docx
4页公路总段重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公路责任险【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段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重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我段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结合我段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总段内部发生的险情及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应急救援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接受地方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 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事故救援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 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二章应急救援处理体系 第四条总段成立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总段长任组长,分管安全的副总段长任副组长,组员由劳资科、养路计划科、工会、路政支队、行政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小组办公室设在劳资科。
第五条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的职责: 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省厅主管部门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批示,提出应急救援处理措施; 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情况的上报; 及时掌握应急救援处理动态,调整和部署应急救援工作措施; 完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总段救援队伍由劳资科、养路计划科、路政支队、办公室人员组成,由劳资科牵头; 各公路管理段救援队伍由段长、劳资干事、后勤人员、路政人员、养管站站长组成,段长负责,抽调有关人员成立抢险队 各项目办救援队伍由项目办主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组成,抽调有关人员成立抢险队 第七条物资设备: 各公路管理段、项目办调用本单位的一切车辆和物资用于事故应急救援; 邻近各单位在必要时要积极调配车辆和物资配合事故救援; 、当遇紧急情况或车辆、物资不够用时,可向有关单位求助或就近租用车辆、物资材料 第八条联系:8212155―8210 第三章应急救援处理程序 第九条险情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总段安委会报告,本单位事故抢险队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自救,并向有关部门求救。
第十条启动预案总段得知险情事故或得到险情呼救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第十一条接到事故报告后,按事故报告程序,经救援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后上报当地政府、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抢救处理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报告时间、联系人及 第十二条总段应急救援处理领导小组接到事故险情报告后,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事故救援应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伤亡人数和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第十三条险情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结束后,逐级书面报告应急救援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险情事故方系外地而在我段所管养路段上发生事故时,各段依照本预案执行,协助做好救援工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预案由定西公路总段安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