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满堂脚手架构造规范.pdf
5页满堂脚手架构造规范要求满堂脚手架构造规范要求1满堂脚手架1.1 常用敞开式满堂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可按表 11 采用表 1.1常用敞开式满堂脚手架结构的设计尺寸1.最少跨数应符合规范附录 C 表 C-1 的规定2 脚手板自重标准值取 0.35kN/㎡3 地面粗糙度为 B 类,基本风压4 立杆间距不小于 12m×12m,施工荷载标准值不小于 3kN/㎡时,立杆上应增设防滑扣件,防滑扣件应安装牢固,且顶紧立杆与水平杆连接的扣件.1.2 满堂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高 36m;满堂脚手架施工层不得超过1 层3 满堂脚手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规范 61 条——-第 63.3条的规定;立杆接长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链接 立杆对接扣件布置应符合规范第 66 条第 1 款的规定水平杆的连接应符合规范第 62.1 条第 2 款的有关规定,水平杆长度不宜小于 3 跨4 满堂脚手架应在架体外侧四周及内部纵、横像每 6m 至 8m 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当架体塔设高度在 8m 以下时, 应在架顶部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当架体塔设高度在 8m 及以上时,应在架体底部、顶部及竖向间隔不超过 8m 分别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水平剪刀撑宜在竖向剪刀撑斜杆相交平面设置.剪刀撑宽度应为 6—8m1.5 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 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 150mm.16 满堂脚手架的高宽比不宜大于 3,当高度比大于 2 时,应在架体的外侧四周和内部水平间隔 6m-9m、竖向间隔4—6m 设置连墙件与建筑结构拉结,当无法设置连墙件时,应采取设置钢丝绳张拉固定等措施7 最少跨数为 2、3 跨的满堂脚手架,宜按规范第 6.4 节的规定设置连墙件 64 连 墙 件61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62脚手架连墙件数量的设置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计算要求外 ,还应符合表 6.4.2 的规定6.4.3 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 4m.6.4.5 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 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6。
4.6 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 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6.4.7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选择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 度-60 度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6.4.8 架高超过 40m 且有风涡流作用时, 应采取抗上升反流作用的连墙措施8 当满堂脚手架局部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按实际荷载计算并应局部加固9 满堂脚手架应设爬梯,爬梯踏步间距不得大于 300mm.1.10 满堂脚手架操作层支撑脚手板的水平杆间距不应大于1/2 跨距;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本规范第 6条的规定.2 满 堂 支 撑 架2 1满堂支撑架步距与立杆间距不宜超过规范附录C表C-2—表C-5规定的上限值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 a 不应超过 05m.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30m2.2 满堂支撑架立杆、 水平杆的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第 6.8.3 条的规定2.3 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型: 1)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 5m—8m,并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简单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5m—8m。
(图 6.9.3—1) 2)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联系水平撑 .当支撑高度超过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 15kN/㎡,活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的支撑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 8m(图 69.3-1)2加强型: 1)当立杆纵、横间距 09m×09m—12m×12m 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4 跨(且不大于 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4 跨 2)当立杆纵、横间距为 06m×06m—09m×0.9m(含 06m×0.6m,0.9m×09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 跨(且不小于 3m) ,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5 跨 3)当立杆纵、横间距为 0.4m×04m-0.6m×06m(含 0.4m×04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3m-32m 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 3m-32m. 4) 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 扫地杆的设置层水平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 69.3 条第 1 款第 2 项的规定,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 6m,剪刀撑的宽度应为 3m—5m(图 6。
93—2)24 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为 45 度—60 度,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向夹角应为45 度-60 度,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符合规范第 6.3.6 条的规定25 剪刀撑的固定应符合规范第 6.85 条的规定2.6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 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mm.2.7 当满堂支撑架高宽比不满足规范附录 C 表 C—2—表 C-5 的规定(高宽比大于 2 或 2.5)时,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 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 6m-9m,竖向间距应为 2m-3m在无结果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 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 (2-3)跨支撑架高宽比不应大于 3注:此处规范指《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