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卡相关知识PPT课件.ppt
31页公务卡相关知识公务卡相关知识 滁州市国税局滁州市国税局滁州市国税局滁州市国税局 王金慧王金慧王金慧王金慧目 录n n公务卡的推行n n公务卡的相关政策n n公务卡报销程序n n公务卡强制目录n n我市现行公务卡使用情况n n2013年关于公务卡工作打算公务卡的推行n n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在全国税务系统推行公务卡n n2010年8月30日,国税发[2010]8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n n国税发〔2010〕83号 n n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 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n n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预算单位:管理办法n n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现金支付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现金支付管理和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根据《财政部管理和财政预算执行监督,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根据《财政部 中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财库〔20072007〕〕6363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092009〕〕306306号)相关规定,结合号)相关规定,结合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国税系统实际情况,税务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各地要按照办法规定,组织所属单位推进公务卡改革,加行办法》各地要按照办法规定,组织所属单位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公务卡业务的指导,完成强对所属预算单位公务卡业务的指导,完成20102010年所有二级、三级年所有二级、三级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目标,并做好单位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目标,并做好20112011年向条件成熟的四级单位年向条件成熟的四级单位推进的准备个别三级单位因受银行卡受理环境影响需暂缓推行公务推进的准备个别三级单位因受银行卡受理环境影响需暂缓推行公务卡改革的,省国税局须汇总填写《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单位暂缓推行卡改革的,省国税局须汇总填写《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单位暂缓推行公务卡改革情况表》(表样见附件)向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备案公务卡改革情况表》(表样见附件)向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备案n n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单位暂缓推行公务卡改革情况表 附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单位暂缓推行公务卡改革情况表 n n二二○○一一○○年八月十九日年八月十九日n n(对下只发电子文件)(对下只发电子文件)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n n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总则总则n n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家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家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税务局系统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部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2007〕〕6363号)和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有关事项的《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行跨行办理公务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通知》(财办库〔20092009〕〕306306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法n n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系统工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各级国家税务局系统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工作人员指在职干部、职工,不含离退休、长期信用卡工作人员指在职干部、职工,不含离退休、长期病退和临时人员等病退和临时人员等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 公务卡结算范围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公务卡结算范围为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5 5万元万元( (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 )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以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以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支出等各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支出等各预算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情况,适当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理环境的情况,适当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n n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 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部确定的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预算单位在财政部确定的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代理银行为本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代理银行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预算单位既可选择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发卡行预算单位既可选择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发卡行(简称同行办卡),也可以选择非本单位零余额为发卡行(简称同行办卡),也可以选择非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代理银行作为发卡行(简称跨行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代理银行作为发卡行(简称跨行办卡)n n财政部确定的代理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财政部确定的代理银行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和中信银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 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发卡行提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发卡行提供的专门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各预算单位供的专门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各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依托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财务部门应当依托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的资金还款手续n n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 公务卡的持有人(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公务卡的持有人(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本单位财务部门申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请办理报销手续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第二章 公务卡日常管理公务卡日常管理公务卡日常管理公务卡日常管理n n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 公务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公务卡由预算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向发卡行申办,发卡范围仅限于有公务支出需要的工作人员卡行申办,发卡范围仅限于有公务支出需要的工作人员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预算单位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管理跨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统一录入公务卡支持系统管理跨行办理公务卡的预算单位还应当与发卡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行办理公务卡的预算单位还应当与发卡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并及时告知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
议,并及时告知本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n n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 预算单位在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时,应及预算单位在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时,应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并通知发卡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现有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行及时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现有工作人员涉及公务卡的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相关信息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n n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 公务卡应当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原则上仅用于公务卡应当使用银联标准信用卡,原则上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办理人民币支出结算业务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 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本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n n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预算单位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
原则上每张公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 5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须根据所属预算单位的公务支出规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须根据所属预算单位的公务支出规模,在限额内确定所属单位公务卡的信用额度模,在限额内确定所属单位公务卡的信用额度; ;各预算单各预算单位可根据本单位不同使用人员的公务支出需要位可根据本单位不同使用人员的公务支出需要, ,在省局确在省局确定的最高信用额度内定的最高信用额度内, ,确定不同持卡人的最高信用额度确定不同持卡人的最高信用额度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n n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对其公务卡信用发卡行可根据持卡人资信情况对其公务卡信用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额度进行调整,并及时通知持卡人和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商持卡人所在单位部门其中,调增信用额度的,须事前商持卡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同意。
财务部门同意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公务卡的卡片和密码均由个人负责保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管公务卡遗失或损毁后的补办等事项由个人自行向发卡行申请办理个人申请补办公务卡成功行向发卡行申请办理个人申请补办公务卡成功后,经本单位财务部门确认核实并及时通知发卡后,经本单位财务部门确认核实并及时通知发卡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n n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发卡行应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发卡行应按月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对账单(如公务卡当月没有发生额,发卡行可不提账单(如公务卡当月没有发生额,发卡行可不提供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供对账单),并按照与持卡人约定的方式,及时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向持卡人提供公务卡账户资金变动情况和还款提示等重要信息示等重要信息n n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持卡人对公务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 公务卡支付管理公务卡支付管理公务卡支付管理公务卡支付管理n n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出,应在公务卡信用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对于有事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银行卡消费凭证对于有事前审批要求的公务支出,持卡人应事先按要求履行相关审前审批要求的公务支出,持卡人应事先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n n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同一公务卡信用消费单笔最高不得超过同一公务卡信用消费单笔最高不得超过2 2万元,万元,月透支余额最高不得超过月透支余额最高不得超过5 5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万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或预算单位在规定的限额内,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或预算单位在规定的限额内,对持卡人的信用消费单笔额度和月透支额度有明细规定的,持卡人的信用消费单笔额度和月透支额度有明细规定的,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的限额执行。
的限额执行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n n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不允许通过公务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过本单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当事前经过本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 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n nn n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持卡人使用公务卡消费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所在单位财务部门报销。
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由持卡人承担;因持卡人所在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n n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本单位财务部门规定的报销审核制度填写报销审批当按照本单位财务部门规定的报销审核制度填写报销审批单,并附发票、明细清单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单,并附发票、明细清单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及公务卡消费凭证,按照单位内部审核程序报请审批费凭证,按照单位内部审核程序报请审批n n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单位财务人员为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报销单位财务人员为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报销业务时,须登录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交的财务业务时,须登录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交的财务报销凭证,以及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报销凭证,以及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
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单位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单位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按以下规定办理报销还款手续:n n(一)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编制(一)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编制“ “还款明细表还款明细表” ”,生成,生成“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及及“ “还款明细表还款明细表” ”提交发卡行提交发卡行n n(二)根据(二)根据“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的金额,向发卡行签发财政授的金额,向发卡行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支票等支付凭证),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权支付指令(支票等支付凭证),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发卡,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发卡行与零余额账户开户行跨行时,由发卡行持单位支付凭证,行与零余额账户开户行跨行时,由发卡行持单位支付凭证,向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划款,再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
向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申请划款,再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n n(三)同行办卡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到期前的(三)同行办卡应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期到期前的3 3个工作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跨行办卡应在免息日内,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跨行办卡应在免息还款期到期还款期到期5 5个工作日之前,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个工作日之前,统一办理报销资金的还款手续对于确需提前还款的业务,预算单位可及时签发财政续对于确需提前还款的业务,预算单位可及时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手续授权支付指令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手续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 “还款明细表还款明细表” ”所包含的流水号、预算单位所包含的流水号、预算单位组织机构代码、零余额账户账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组织机构代码、零余额账户账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交易日期、交易金额、报销金额、商户名称、预算管理类交易日期、交易金额、报销金额、商户名称、预算管理类型、预算科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支出类型、用途、型、预算科目(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支出类型、用途、创建用户、创建时间、复核用户、复核时间、处理状态等创建用户、创建时间、复核用户、复核时间、处理状态等要素,由公务卡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报销事项自动生成。
要素,由公务卡系统根据审核通过的报销事项自动生成n n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在在“ “还款明细表还款明细表” ”基础上自基础上自动生成,应包含还款记录序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动生成,应包含还款记录序号、持卡人姓名、公务卡号、报销金额、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支票号码、汇总还款报销金额、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支票号码、汇总还款金额等要素金额等要素n n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预算单位提交发卡行的保一致预算单位提交发卡行的“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必须从公必须从公务卡支持系统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务卡支持系统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填写财财务部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时,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政授权支付指令时,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填写定填写1313位连续代码,其中的第位连续代码,其中的第9 9位至第位至第1212位代位代码(即码(即3 3位经济分类代码和位经济分类代码和1 1位支出类型代码)统位支出类型代码)统一填写为一填写为“3000”“3000”,其他代码按原规定填写。
财,其他代码按原规定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指令收款人填写预算单位名称,用途政授权支付指令收款人填写预算单位名称,用途填写填写“ “公务卡还款公务卡还款” ”n n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指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指令和令和“ “还款汇总表还款汇总表” ”信息,于收到支付指令的当信息,于收到支付指令的当日,将款项划入相应的公务卡账户日,将款项划入相应的公务卡账户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因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金划转因特殊原因导致发卡行当日无法将资金划转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与预算单位到公务卡账户,发卡行应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与预算单位反馈核实属于零余额账户额度不足或支付指令填写有误,反馈核实属于零余额账户额度不足或支付指令填写有误,导致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无法支付的,由预算单位重新核导致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无法支付的,由预算单位重新核实并签发支付指令属于公务卡账户原因导致发卡银行不实并签发支付指令属于公务卡账户原因导致发卡银行不能向公务卡账户及时划款的,发卡银行应与预算单位及时能向公务卡账户及时划款的,发卡银行应与预算单位及时核实,核实,3 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划款的,须及时通知预算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完成划款的,须及时通知预算单位,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签发《财单位,由预算单位按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流程,签发《财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向零余额账户办理资政授权支付更正(退回)通知书》,向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退回手续,并重新办理有关报销还款手续。
金退回手续,并重新办理有关报销还款手续n n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所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务审核手续按所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公务卡报销和资金退回等业务的账务单位财务部门办理公务卡报销和资金退回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政国库管理处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税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国税发〔发〔20052005〕〕168168号)规定执行报销还款时,借:经费支出,贷:号)规定执行。
报销还款时,借:经费支出,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退回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资金退回时,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经费支出经费支出n n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发卡行和零余额账户的开户行收到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发卡行和零余额账户的开户行收到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指令后,及时办理支付业务,向相关公务卡账户划款成功后,应当付指令后,及时办理支付业务,向相关公务卡账户划款成功后,应当按财政部要求,向财政部动态监控系统实时、全面、准确反馈零余额按财政部要求,向财政部动态监控系统实时、全面、准确反馈零余额账户向公务卡还款的支付信息,以及该笔报销业务所对应的公务卡明账户向公务卡还款的支付信息,以及该笔报销业务所对应的公务卡明细消费信息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持卡人姓名、卡号、公务卡细消费信息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持卡人姓名、卡号、公务卡消费交易时间、交易类型、预算科目、交易金额、报销金额、用途、消费交易时间、交易类型、预算科目、交易金额、报销金额、用途、商户名称、财政授权支付支票号、向公务卡还款的时间等其中,支商户名称、财政授权支付支票号、向公务卡还款的时间等。
其中,支票号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省略票号必须填写齐全,不得省略n n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发卡行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按月向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发卡行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按月向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报销信息对账单对账单区分预算科目,按日期、姓名、卡号、报销报销信息对账单对账单区分预算科目,按日期、姓名、卡号、报销金额、退回金额等内容编制金额、退回金额等内容编制n n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第五章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管理职责管理职责n nn n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财政部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财政部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n n(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组织管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和实施工作规定,组织管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试点和实施工作n n (二)指导和督促发卡行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做好 (二)指导和督促发卡行按照双方签署的协议,做好公务卡实施的系统建设、信息传递和资金还款等工作。
公务卡实施的系统建设、信息传递和资金还款等工作n n (三)管理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中央预算单位公务 (三)管理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对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项下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监控管理,对重大卡项下的公务消费支出和报销事项进行监控管理,对重大问题进行调研或组织核查问题进行调研或组织核查n n (四)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公务卡实施中的有关政策 (四)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公务卡实施中的有关政策衔接问题,并协同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和银行卡产衔接问题,并协同推动银行卡受理环境的改善和银行卡产业发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务卡管理中的主中国人民银行在公务卡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是:要职责是:n n (一)配合财政部组织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 (一)配合财政部组织制定公务卡管理的有关制度规定,共同推进公务卡实施工作关制度规定,共同推进公务卡实施工作n n (二)加强对发卡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 (二)加强对发卡行在公务卡应用推广方面的指导和管理,引导推动发卡行不断加强公务卡的指导和管理,引导推动发卡行不断加强公务卡应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
应用方面的软、硬件设施建设n n (三)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与 (三)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落实与公务卡有关的配套措施建设,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公务卡有关的配套措施建设,推动有关方面共同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创造良好的公务卡用卡环境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预算单位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预算单位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n n (一)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 (一)选择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签订公务卡服务协议n n (二)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做好新 (二)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办理公务卡,做好新增、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公务卡管理工作增、调动、退休等人员的公务卡管理工作n n (三)督促本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项下公务消 (三)督促本单位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项下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协助发卡行向本单位有逾期欠款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协助发卡行向本单位有逾期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n n (四)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审核本单位持卡人提请 (四)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审核本单位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和资金退回等业务,及时下载保存报销还款信息,做好相关账务退回等业务,及时下载保存报销还款信息,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处理工作,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账n n (五)配合财政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五)配合财政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发卡行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发卡行在公务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n n (一)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 (一)加强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内部制度规范和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规范有关银行卡机具使用和银行卡消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规范有关银行卡机具使用和银行卡消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送等方面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公务卡应用环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送等方面的管理,提供良好的公务卡应用环境n n (二)按照与财政部所签订协议的要求定制公务卡,在试点初期 (二)按照与财政部所签订协议的要求定制公务卡,在试点初期开发维护或协助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及时、准确为财政部传送零余开发维护或协助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及时、准确为财政部传送零余额账户资金支付及公务卡中的公务消费支出等动态监控信息,并确保额账户资金支付及公务卡中的公务消费支出等动态监控信息,并确保信息传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信息传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n n (三)按照与预算单位签订的公务卡服务协议,为预算单位工作 (三)按照与预算单位签订的公务卡服务协议,为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卡,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为公务卡报销、审核与支付人员办理公务卡,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为公务卡报销、审核与支付还款业务提供及时、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还款业务提供及时、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n n (四)按照本办法规定,与预算单位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 (四)按照本办法规定,与预算单位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为持卡人提供公务卡使用、挂失、注销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并及为持卡人提供公务卡使用、挂失、注销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并及时向持卡人反馈资金还款信息时向持卡人反馈资金还款信息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持卡人的主要职责是:n n(一)按规定申请办理公务卡,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一)按规定申请办理公务卡,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公务卡有关费用。
n n(二)执行公务所需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二)执行公务所需支出,原则上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和报销,并接受财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财政部门和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管理n n(三)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三)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因离职、退休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单位,应按单位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停止公务卡的使用n n(四)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四)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n n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严禁预算单位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严禁预算单位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违规办理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漏本单位公务卡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易信息;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透支、拖欠还款或将非公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严禁发卡行对外泄漏与公务卡支出有关的各种务支出用于公务报销;严禁发卡行对外泄漏与公务卡支出有关的各种数据资料。
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数据资料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n n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附附 则则则则n nn n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单位公务结合本单位财务内部控制规范,制定本单位公务卡报销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并认真做好对卡报销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并认真做好对本单位持卡人的宣传培训等工作本单位持卡人的宣传培训等工作n n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n n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选项:依申请公开n n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2010 2010年年8 8月月3030日日封发封发n n校对:财务管理司校对:财务管理司 强制目录n n20112011年年1212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央财政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皖国税函〔算目录的通知》(皖国税函〔20112011〕〕329329号)号)n n公务卡结算范围。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公务卡结算范围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共计他交通费,共计1616项我市现行公务卡使用情况n n我市自总局推行公务卡后,积极与发卡行联系,组织大家办理公务卡但由于公务卡的还款必须在零余额账户进行还款,而零余额账户办理网上银行,在滁州市从未有过为此,我们的代理银行多次与省行、总行联系,终于在2010年底为我们开通了网上银行,并开始办理公务卡还款2011年公务卡使用情况截止到2011年底,市本级办理办公卡31张,公务卡报销金额43920元2012年公务卡使用情况n n截止到2012年11月,市本级办理公务卡已达154张,报销金额元2013年继续推行使用公务卡n n2013年,在总局强制目录范围内,除单位转账外,将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另外,我们将进一步向县(市)局推行公务卡,争取在2013年内,做到全市国税系统普及并使用公务卡。
2013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公务卡管理办法办理和使用公务卡,使公务卡真正能起到减少现金使用量,提高支付透明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