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维护海洋权益.docx
6页在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之际,回忆国内辉煌的海洋文明历史,思考当今国内海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谋求海洋事业的发展乃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很有现实意义的郑和以其对海洋的毕生感悟,给眷恋黄土地的炎黄子孙留下了这样的遗嘱:“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于海,危险亦来自于海国内和世界历史发展的经验告诉我们,国家的兴衰与海上力量息息有关,海兴则国强,海衰则国弱自鸦片战争后来,海上力量的衰败和海权的沦丧成了我们被动挨打的重要因素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海洋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国家海洋权益得到了逐渐振兴国内于1996年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后,在争取和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方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被誉为“海洋宪章”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如下简称《公约》)于1982年12月制定,1994年11月生效这部国际海洋法典对多种海域的划分、国家在多种不同的海域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关国际海洋法的其她重要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公约》赋予沿海国的权利重要有:(一)建立从领海基线量起12海里领海和24海里毗连区的权利沿海国对其领海、领海的上空、海床及底土享有等同于陆地领土的主权,除了外国船舶的无害通过权之外。
在领海以外的毗连区,沿海国有权为避免和惩办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定的行为而行使必要的管制二)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沿海国可以建立从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并享有作为其陆地领土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畴内,沿海国对其自然资源享有主权权利,对人工岛屿、设施和构造的建造和使用、对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与保全等事项享有管辖权,并享有为此而采用一定措施的权利 根据《公约》,所有国家均享有如下重要海洋权利:(一)公海自由所有国家在公海上享有航行自由、飞越自由、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的自由、建造人工设施的自由、捕鱼自由和海洋科学研究的自由二)开发和运用“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的权利国家管辖范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简称“区域”)及其资源,是全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对“区域”内资源的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对“区域”内的开发活动进行管理所有国家均有权参与开发和运用“ 区域”的资源,但部分所得收益应交由国际海底管理局公平分派给各个国家这一制度打破了发达国家对国际海底及其资源的垄断,使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均可分享“区域”资源开发的收益。
三)从事海洋科学研究的权利经沿海国批准,在一定的条件下所有国家均有权在沿海国管辖海域,特别是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进行海洋科学研究四)国际海上通道的航行权所有国家在外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的群岛海道分别享有无害通过权和其她航行和飞越的权利此外,所有国家均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分享外国专属经济区内的剩余捕捞量,以及与有关国家平等地进行海洋划界谈判,并将国际海洋争端诉诸国际司法解决等等的权利所谓国家海洋权益,重要就是这些海洋权利及有关海洋利益的总称它涵盖了与海洋有关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的权利和利益 《公约》生效以来,全世界的海洋事业迅猛发展,以争夺海洋资源和保卫海洋安全为核心的国际海洋权益斗争日益加剧各国纷纷制定、调节海洋法律与政策,并改革海洋管理体制,迎接《公约》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例如,近年来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相继制定新的海洋法律或政策我们的邻国日本和韩国也不甘示弱《公约》生效不久,日本就不失时机地制定和修改了《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有关对专属经济区渔业进行管辖权法》、《有关养护及管理海洋生物资源法》、《领海及毗连区法》、《有关核废料污染法》、《水产资源保护法》、《避免海洋污染和损害法》和《海上保安厅法》等。
1996年8月,韩国将水产厅、海运港湾厅、海洋警察厅以及科技、环境、建设、交通等十个政府部门中波及海洋工作的部门合并,成立了海洋水产部,对海洋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并于1999年颁布了《韩国沿岸管理法》等法律,以便应对《公约》生效后的新形势,加强海洋管理,维护海洋权益 国内批准《公约》以来,在加强海洋管理和维护海洋权益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在199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的基本上,在批准《公约》的同一天,国内政府发布了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进一步明确了国内领海的范畴近年来,国内颁布了《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和《海域使用管理法》等;修改了《海洋环保法》和《渔业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使国内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有法可依,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国内与越南签订了北部湾划界合同,与日本和韩国签订了渔业协定11月国内与东盟国家签订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国内分别与朝鲜、韩国、日本等邻国就有关海洋法问题进行了磋商1991年,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成为第五个在联合国登记注册的国际海底先驱投资者,并获得了7.5万平方公里的大洋海底多金属结核矿区目前国内正在加快进行外大陆架的探测工作。
此外,在某些涉海国际组织及其有关的事务活动中,国内积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然而,国内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还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除了北部湾以外,国内与海上邻国的海洋边界无一划定,部分岛礁被外国非法占领此外,国内合法的海洋权益还不时受到某些国家,特别是霸权国家和海上强国的侵犯 按照《公约》的有关规定,国内可以主张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约占国内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但是,某些国家却不顾《公约》的有关规定,千方百计地与国内争夺这些海域及其资源 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国内管辖的大概为25万平方公里但是,韩国主张用等距离/中间线措施划分黄海,想以此多占1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 在东海,国内与日本之间的海洋划界悬而未决,有关的争议近来因油气田开发的问题而变得复杂化国内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长期非法控制东海大陆架是国内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冲绳海槽,其中涉及钓鱼岛所处的海床按照自然延伸原则,该大陆架天然地属于国内但是,日本却单方面主张以中间线措施来与国内对等划分东海大陆架,妄图占有原本属于国内的大陆架近来,日本在其无理规定国内停止开发春晓油气田而遭到回绝后,给其本国的油气公司发放在东海争议海域的试开采许可证来以国内对抗。
对于中日双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存在的分歧,国内一贯主张双方通过外交谈判加以妥善解决,并就争议海域的开发问题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方针对于国内所采用的克制态度和和谐姿态,日本不仅置若罔闻,并且不断地制造事端,使争端升级在台湾东南方向的公海海域,日本不顾《公约》有关“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应有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的规定和国内的反对,顽固地坚持“冲之鸟”礁是一种岛屿,主张在其周边设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超过200海里的大陆架,企图占有该礁周边43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而日本所有陆地领土面积的总和但是37万平方公里日本无理指责国内海洋科学考察船在该海域从事海洋科学考察活动为侵犯其管辖海域此外,国内在东海作业的渔船、海洋科学考察船常常遭到日本海上自卫队和海保厅舰机的无理骚扰、跟踪和监视12月,日本海上保安厅的舰船明目张胆地在国内专属经济区内使用武力击沉一艘不明国籍船舶 在南海,国内海洋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国内的某些岛屿被外国长期非法侵占,大量的海洋资源被掠夺国内渔民在南海合法作业而被外国非法干扰,甚至扣押、惩罚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国家故意派军舰到南海海域耀武扬威 美国出于遏制国内的目的,对国内的海洋权益及国家安全频繁制造威胁和事端。
从北边的朝鲜半岛到南边的马六甲海峡,美国到处屯兵,并且与有关国家结成军事同盟,企图把国内包围、封锁在“第一岛链”以内美国长期非法干涉台湾事务,百般阻挠我们国家统一美国直接侵犯国内海洋权益,危害国内国家安全的事例时有发生比较典型的事例有1993年的“银河号”和的海南撞机事件近几年来,美国军事测量船频繁地非法进入国内管辖海域从事测量和调查活动,严重地威胁国内的国防安全总之,国内海洋权益受到侵犯和威胁的状况不乏其例,维护海权任重而道远 21世纪是海洋世纪在全球范畴内大规模开发、运用、争夺海洋资源是这个时代的一种主题中国共产党十六大报告提出的“实行海洋开发”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国内要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就必须全面实行海洋开发战略,建设海上强国要大力发展国内的海洋事业,我们就必须牢固树立新的海洋国土观和海洋权益观,充足运用国际法赋予的权利,采用有力措施,依法有效地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