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测细则-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参考Word).doc
6页福 建 工 大 岩 土 工 程 研 究 所作 业 指 导 书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检 测 细 则 2005—05—20批准 2005—05—20实施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1 适用范围1.1 本方法适用于检测单桩的竖向抗压承载力2 设备仪器及其安装2.1 试验加载宜采用油压千斤顶当采用两台及两台以上千斤顶加载时应并联同步工作,且应符合下列规定:2.1.1 采用的千斤顶型号、规格应相同2.1.2 千斤顶的合力中心应与桩轴线重合2.2 加载反力装置可根据现场条件选择锚桩横梁反力装置、压重平台反力装置、锚桩压重联合反力装置、地锚反力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2.1 加载反力装置能提供的反力不得小于最大加载量的1.2倍2.2.2 应对加载反力装置的全部构件进行强度和变形验算 2.2.3 应对锚桩抗拔力(地基土、抗拔钢筋、桩的接头)进行验算;采用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数量不应少于4根,并应监测锚桩上拔量2.2.4 压重宜在检测前一次加足,并均匀稳固地放置于平台上2.2.5 压重施加于地基的压应力不宜大于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5倍,有条件时宜利用工程桩作为堆载支点。
2.3 荷载测量可用放置在千斤顶上的荷重传感器直接测定;或采用并联于千斤顶油路的压力表或压力传感器测定油压,根据千斤顶率定曲线换算荷载传感器的测量误差不应大于1%,压力表精度应优于或等于0.4级试验用千斤顶、油泵、油管在最大加载时的压力不应超过规定工作压力的80%2.4 沉降测量宜采用位移传感器或大量程百分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2.4.1 测量误差不大于0.1%FS,分辨力优于或等于0.01mm2.4.2 直径或边宽大于500mm的桩,应在其两个方向对称安置4个位移测试仪表,直径或边宽小于等于500mm的桩可对称安置2个位移测试仪表2.4.3 沉降测定平面宜在桩顶200mm以下位置,测点应牢固地固定于桩身2.4.4 基准梁应具有一定的刚度,梁的一端应固定在基准桩上,另一端应简支于基准桩上2.4.5 固定和支撑位移计(百分表)的夹具及基准梁应避免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2.5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2.5规定试桩、锚桩(或压重平台支墩边)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表2.5试桩中心与锚桩中心(或压重平台支墩边)试桩中心与基准桩中心基准桩中心与锚桩中心(或压重平台支墩边)锚桩横梁≥4(3)D且>2.0m≥4(3)D且>2.0m≥4(3)D且>2.0m压重平台≥4D且>2.0m≥4(3)D且>2.0m≥4D且>2.0m地锚装置≥4D且>2.0m≥4(3)D且>2.0m≥4D且>2.0m注:1 D为试桩、锚桩或地锚的设计直径或边宽,取其较大者。
2 如试桩或锚桩为扩底桩或多支盘桩时,试桩与锚桩的中心距尚不应小于2倍扩大端直径3 括号内数值可用于工程桩验收检测时多排桩基础设计桩中心距离小于4D的情况4 软土场地堆载重量较大时,宜增加支墩边与基准桩中心和试桩中心之间的距离,并在试验过程中观测基准桩的竖向位移3 现场检测3.1 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3.2 桩顶部宜高出试坑底面,试坑底面宜与桩承台底标高一致3.3 对作为锚桩用的灌注桩和有接头的混凝土预制桩,检测前宜对其桩身完整性进行检测3.4 试验加卸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3.4.1 加载应分级进行,采用逐级等量加载;分级荷载宜为最大加载量或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10,其中第一级可取分级荷载的2倍3.4.2 卸载应分级进行,每级卸载量取加载时分级荷载的2倍,逐级等量卸载3.4.3 加、卸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该级增减量的10%3.5 慢速维持荷载法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3.5.1 每级荷载施加后按第5、15、30、45、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 3.5.2 试桩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内的桩顶沉降量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从分级荷载施加后第30min开始,按1.5h连续三次每30min的沉降观测值计算)。
3.5.3 当桩顶沉降速率达到相对稳定标准时,再施加下一级荷载3.5.4 卸载时,每级荷载维持1h,按第15、30、60min测读桩顶沉降量后,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卸载至零后,应测读桩顶残余沉降量,维持时间为3h,测读时间为第15、30min,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3.6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3.6.1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注:当桩顶沉降能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3.6.2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标准3.6.3 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3.6.4 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3.6.5 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3.7 为设计提供依据的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施工后的工程桩验收检测宜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当有成熟的地区经验时,也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快速维持荷载法的每级荷载维持时间不得少于1h是否延长维持荷载时间应根据桩顶沉降收敛情况确定。
3.8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注:当桩顶沉降能稳定且总沉降量小于40mm时,宜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超过40mm某级荷载作用下,桩顶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稳定标准已达加载反力装置的最大加载量已达到设计要求的最大加载量当工程桩作锚桩时,锚桩上拔量已达到允许值当荷载–沉降曲线呈缓变型时,可加载至桩顶总沉降量60~80mm;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具体要求加载至桩顶累计沉降量超过80mm4 试验报告:(附件) (注:文件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