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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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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清****
  • 文档编号:323595201
  • 上传时间:2022-07-11
  • 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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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 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制度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以下简称“活动场所”)管理,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现结合××镇实际,制定全镇活动场所使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办公议事、党员组织生活、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活动的综合阵地镇党委和村级组织要积极利用活动场所开展活动,切实发挥“一室多用”的功能,逐步使之成为全村政治、经济和文化活动的中心第三条  由镇以上各级投入建设或购买的活动场所与设施,其所有权归国家和村级组织共有,村级组织拥有使用权第四条   活动场所由镇、村两级负责直接管理,特区党委组织部进行监督管理        (一)村级组织负责活动场所日常修缮、维护、保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震等安全工作二)镇党委负责辖区内活动场所的统一管理,将活动场所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集中保管要适时对活动场所的配套设备进行更新或补充,将场所修缮维护和设施设备更新补充费用列入年内镇财政预算        (三)镇党委要组织财政所、国土所、经济发展办等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活动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活动场所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动态监管。

              (四)未经镇党委、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对活动场所及其设备进行侵占、转让、抵押、买卖、出租、挪用、毁损,不得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不得在活动场所院内及周围建设各类建筑设施对上级部门配备到村的设备镇严禁截留、挪用        第五条  活动场所管理使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建副书记、副镇长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镇党委要与村党支部签订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责任书,明确场所的权属、功能和使用范围,明确场所管理使用的责任镇党委将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作为评选红旗党支部、“五个好”党支部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六条  活动场所及其所有设备应有专人管理镇党委要对活动场所的办公、学习、娱乐等相关设备进行准确、详实登记,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填写《财产登记表》,做到帐物相符资产明细帐和《财产登记表》由村党支部、镇党委各持一份新增财产要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并向镇党委备案镇党委每年年底组织对活动场所登记备案的财产、物品进行全面年检盘点,并向特区委组织部呈报年检报告        第七条  活动场所要加强绿化美化,有旗杆的必须规范悬挂国旗。

      要设置党务、村务公开栏,定期进行公开室内布置要简洁明快,村“两委”工作基本制度由镇党委审定,镇党委负责统一组织上墙        第八条  镇党委要建立活动场所上下班制度或轮流值班制度,防止活动场所出现无人看管现象,防止财产遭受损失,使活动场所始终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严禁将活动场所设备移至镇、村干部个人家中保管        第九条  由于村“两委”换届或其它原因村级组织场所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实行财产移交,移交工作必须在镇党委和村党支部、村委会的监督下进行,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健全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特区委组织部将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进行诫勉谈话,镇党委书记、分管副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作出书面检查对受到谈话告诫后仍无改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达到整改要求的,在全区、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经谈话告诫和通报批评仍无明显改进或继续造成不良影响的,镇分管副书记、村党支部书记将受到免职等处分,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未经审批,擅自抵押、转让、拍卖、出售、挪用、侵占、租赁和破坏场所房屋、场地、配套设施或资产的;        (二)因管理不善或玩忽职守,致使场所的办公设施、远教设备等重要物资遭受损毁或遗失的;        (三)未按要求进行年检,发现有长期占用村集体资产,或在资产盘点时帐物不符,集体资产流失的;        (四)活动场所及其设备长期闲置,不发挥应有作用的;         (五)在活动场所搞封建迷信、聚众赌博以及其他非法活动的。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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