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分析.ppt
57页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分析国际货物买卖法案例分析1.1CISG适用的适用的主体主体范围范围•案例:案例:一家营业地在法国(缔约国)的公司与一家营业地在英国(非缔约国)的公司之间订立了飞机发动机销售合同合同• (1)在法签订、在法交货、用法郎结算,约定争议在法国仲裁• (2)当事人未选择合同所适用的法律•问题:应如何适用法律?•适用法律的步骤:适用法律的步骤:•第一步:适用冲突规范• 当事人选择法律的,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未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二步:选择法律• 最密切联系法:法国法•法国是缔约国,条件成就,因此公约亦将适用于非缔约国判断:判断:已知A、B两国都是公约的缔约国,C.D不是公约的缔约国1、主营业地在A国的甲公司与主营业地在B国的乙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否适用《公约》?2、C国的丙公司和D国的丁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否适用《公约》?3、主营业地在A国的甲公司与其在主营业地在B 国的戊子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否适用《公约》?4、主营业地在A国的甲公司与其在主营业地同样在A 国的己子公司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是否适用《公约》?•判断:判断:•甲、乙国籍不同(美、加),都在中国营业地,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适用公约?•甲、乙国籍相同(美),分别在加拿大和巴西营业,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适用公约?1.2营业地标准适用中的问题营业地标准适用中的问题 •案例:美国的DELL公司在中国开设有一家分公司,该中国分公司在中国有生产和销售基地,它向中国的供应商采购了一批零件用于自己的生产,合同在中国签订,但使用的却是美国戴尔公司的名义。
•在该案中买方戴尔公司的营业地如何确定呢? •案例:一家中国榨油厂某日接到一份来自北案例:一家中国榨油厂某日接到一份来自北京的名为京的名为“道勤道勤”公司的要约,声称可公司的要约,声称可提供优质美国大豆提供优质美国大豆1000吨,价格为芝加哥土吨,价格为芝加哥土产交易所当日报价,该中国榨油厂立即电复产交易所当日报价,该中国榨油厂立即电复“道勤道勤”公司接受要约,合同成立公司接受要约,合同成立•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纠纷诉至法院后来,双方因合同履行纠纷诉至法院 “道道勤勤”公司声称它是一家美国公司,营业地也公司声称它是一家美国公司,营业地也在美国,合同应当适用在美国,合同应当适用CISG公约;而中方公约;而中方认为认为“道勤道勤”公司事先从没有披露它是一家公司事先从没有披露它是一家美国公司,中方收到的要约发自北京,美国公司,中方收到的要约发自北京,也没有使用英文,因此,中方无从得知也没有使用英文,因此,中方无从得知对方的营业地在美国,因此合同不应适用公对方的营业地在美国,因此合同不应适用公约,而应适用中国合同法约,而应适用中国合同法•问题:如何适用法律?问题:如何适用法律?1.3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 马来西亚公司向印度公司出售橡胶,日本船公司承运。
后来船长修改船名,伪造提单,在途中将货物卖给新加坡商人,新加坡商人以低价卖给中国东北公司货物到港后,印度公司向我国海事法院出示整套正本提单,证明货物的所有人为印度公司•由此引发一系列争议:印度公司与中国东北公司的所有权争议;新加坡与中国东北公司的违约赔偿争议•印、马、新、中均为公约成员国•问题:案中两个争议哪个适用CISG?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案例案例1.我国甲公司向荷兰乙公司发去售货单:大豆200吨,每吨人民币1950元CIF鹿特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运•(1)未明确表示承受约束•(2)15日内答复有效•(3)无异议请开证•(4)须以货物尚未出售为准•(5)仅供参考•问:以上五种情况,哪个是要约?•案例案例2::我国甲公司向荷兰乙公司发出售货单:大豆200吨,每吨人民币1950元CIF鹿特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运• ◊外商来电:要求降低价格至人民币1900元• ◊我方回电:同意降低价格至人民币1900元,并将数量增至300吨• ◊外商来电:你初级产品C514,我接受300吨,每吨人民币1900元CIF鹿特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即期装运,需提供良好适合海洋运输的袋装。
•随后该商品国际市场发生变化,我方将货物售出•问题:问题:合同是否成立?•案例案例3::中国A公司向美国旧金山B公司电报发价出售某商品100公吨,每公吨2400美元,CIF旧金山,收到信用证后二个月内交货,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限三天内答复•第二天收到B 公司回电称Accept your offer shipment immediatelyA公司未作答复又过了两 天,B公司由旧金山花旗银行开来即期信用证,注明“shipment immediately”•当时该货国际市场价格上涨20%,A公司拒绝交货,立即退回信用证•问题:问题:合同是否成立?A公司有没有理由拒绝交货? •案例案例4::德国建筑商A于2002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 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正式要约, 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在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
• 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便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去,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 美国生产商B辩称他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问题: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问题: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案例案例5::中国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7月16日收到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发盘:“马口铁500公吨,每吨545美元CFR中国口岸,8月装运,即期信用证支付,限20日复到有效• 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7日复电“若单价为500美圆CFR中国口岸,可接受500吨马口铁,履约中如有争议,在中国仲裁德国加斯克尔有限责任公司当即回电:“市场坚挺,价格不能减少,仲裁条件可以接受,速复此时,马口铁价格确实上涨,德福有限责任公司于19日复电:“接受你16日发盘,信用证已经由中国银行开出,请确认但德商未确认并退回信用证•问题:问题:合同是否成立,并且说明理由•选择:选择: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1月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A 可以撤回•B 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 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 视为撤销 3.买方卖方的义务买方卖方的义务•3.1交货地点:• 例1:2004年5月,中国某公司出口一批酱油给法国某公司,法国公司进口该货物拟转售甲国。
双方订立合同时已知,中国公司营业地在济南,这批酱油在山东潍坊生产生产完成后运输到青岛港交付海运中国和法国都是CISG的缔约国,双方没有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若合同没有约定交货地点依据公约,中国公司在哪里完成交货任务?如果没有约定时间呢?如何确定交货时间?例2:营业地位于纽约的甲公司与营业地位于巴黎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材销售合同,这批建材被卖方纽约公司存放在日内瓦,法国乙公司签约时知道建材的存放地,其购买这批建材的目的是为了修建其在日内瓦的公司办事处请问:交货地点? •3.2卖方品质担保义务:•案例1:卖方向买方出售了一批梨罐头,合同约定:“货物3000箱,每箱30听”货到后买方发现卖方交来的梨有两种包装,约有一半的箱子里面只装了24听,但卖方交来的货物总量是正确的买方当时未陈述任何理由就拒收了货物•卖方观点:货物在总数上是正确的,只是每箱的单位个数与合同不符,每箱24听装与每箱30听装的梨在商业价值上是相同的,卖方交货不存在品质瑕疵•买方观点: 包装条款构成对货物品质的说明,卖方必须提供与合同约定一致的货物,卖方交货与合同不符,违反了品质担保义务•问题:问题:卖方是否违反了品质担保义务?•选择:选择:前述酱油案例中,若法国在订购酱油时,没有向中国公司指出酱油的任何用途,也没有约定酱油的品质规格,则中国公司交付的酱油:•A应当符合我过酱油生产的A级标准•B应当符合法国酱油生产的标准•C应当符合甲国酱油的标准•D应当符合酱油的通用标准•案例2:买卖双方签订两项合同:一份“镉20”合同;一份“镉18”合同。
•买方发现货物存在以下问题:(1)“镉20” 产品导致涂料粘滞度过高2)“镉18” 产品凝固速度不够快,引起涂料过早褪色•买方起诉卖方违反品质担保义务•卖方抗辩:• 合同一:符合样品• 合同二:符合货物的通常使用的目的•合同一的交易过程•◆买方从卖方的推销员手里得到样品•◆卖方自己的雇员曾说过,镉20产品中含有锌异质,有可能造成涂料过稠•◆买方做过混入涂料后的粘滞性试验•◆卖方后来交付的镉20产品与样品相同•合同二的交易过程•关于镉18产品的合同,卖方并没有提供样品•谈判时,卖方的技术服务代表桌上就放有一本卖方的产品介绍,提到镉18产品适用于塑料或橡皮•买方告知卖方的技术代表购买该产品是用来喷涂在机车外表上,此人即推荐镉18产品,也未曾建议买方进行自己的试验•问题:卖方是否违反品质担保义务?•3.2卖方品质担保义务•选择:选择:酱油案:若2005年1月,甲国政府下达禁令,禁止该种中国酱油进口法国公司不得已将该批货物转售乙国2005年10月,乙国一企业控告该公司的该批货物侵犯其商标权,法国公司遂要求中国公司就此事承担责任•A中国公司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中国公司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C法国公司遭到追诉,是因为中国酱油在甲国被禁所致,因此中国公司应对此承担责任。
•D中国公司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仅限于法国和甲国领域内选择:选择:2000年3月,甲国A公司出口一批机床给乙国B公司,订立合同时A公司就知道B公司进口该批机床的目的是拟转售丙国2000年12月,丙国D企业控告该国进口公司C进口该批货物侵犯其在丙国一有效专利权关于本案,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国B公司应赔偿丙国C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B.甲国A公司应直接赔偿丙国C公司因被诉而产生的损失C.甲国A公司应赔偿乙国B公司被追诉而产生的损失D.甲国A公司对所售货物的权利担保权利担保仅限于乙国境内•选择:选择: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中国甲公司向美国乙公司出口一批运动鞋,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德国丙公司指控该批货物侵犯了其在美国登记注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册的专利权,货物遭美国海关扣押,美国乙公司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能成立的免责理遂向中国甲公司索赔,甲公司不能成立的免责理由有由有( )•A.甲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侵权•B.乙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C.甲公司是遵照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D.乙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甲公司•3.3验货验货•图佛公司收到赛温公司交货的通知。
在决定是否接图佛公司收到赛温公司交货的通知在决定是否接受该货物前,图佛公司需要验货根据受该货物前,图佛公司需要验货根据《《联合国国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确的?•A.无论该货物是否转运,图佛公司都应在约定的目的港检验货物•B.图佛公司应在按情况实际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安排他人检验货物•C.在收到货物后的2年内,图佛公司随时有权检验该货物•D.赛温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货物将要转运的,货物的检验有可能推迟到该货物到达新目的地后进行检验4.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违反合同的补救办法案例1:我国A公司和德国B公司签定购买螺纹钢200吨的合同,每吨价格2100元,2000年3月30日交货,预付钢材款50 000元如果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0 000元违约金合同订立后, A公司支付了50 000元3月10日B公司提出要求将价格上调为2 500元/吨,否则无法保证按时交货 A公司不同意涨价;3月30 日B公司未如期送货经多次协商无果, A公司4月初向我国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被告辩称:实际上我们购买这批钢材连运费每吨2130元,已经超过与原告订的价格,若按合同约定交货等于我公司赔钱,是显失公平的。
另外3月中旬我公司与飞达公司以每吨2 500元订了买卖合同,我愿意解除合同,退还预付款,并按合同支付违约金10 000元法院查明被告与飞达公司交货时间为4月底问:预测法院的判决结果,并说明理由 案案例例2 2::中国A公司从德国B公司进口一套大型生产设备,分三批交货第一批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第二批交付的货物为该设备的主要部件,其型号、性能与合同不符,无法安装投产A公司因此提出撤销整个合同,而B公司提出异议 问 A 公 司 能 否 撤 销 整 个 合 同 ? 为 什 么 ? 对分批交货的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法?•案例3:2001年11月25日,德国A公司向香港B 公司发出如下邀约:Jettish彩色复印机2000台,每台汉堡船上交货价(FBO)4000美元,即期装运,要约的有效期截止为12月30日A公司发出要约后,又收到巴黎C公司购买该种型号复印机更高报价的要约,于是A公司于12月15 日向香港B公司发出撤销11月25日要约的通知,要与巴黎C 公司签合约并发出货物•12月22日,A公司收到了香港B 公司的承诺,并已向A公司开除了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后因A公司未履约,香港B 公司诉诸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庭,要求A公司赔偿损失。
同时C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拒绝付款•问:1.A公司1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销?•2. A公司于B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地买卖合同?•3.A公司对C公司拒付货款行为可采取哪些有效救济措施?•案例4:中国A与美国B签定进口1000公吨小麦合同事后A与中国其他两家公司分别签定转售500公吨小麦合同B表示无法履行合同A 提出如下赔偿请求:利润损 失;支付给国内两家公司的违约金;与B文电、办公费用;其他因B公司造成的损失•请问:A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案例5:2002年2月香港某公司A〔买方〕与中国某公司B〔卖方〕签订了关于买卖新型自行车的合同合同约定的标的是试生产中的第一批全部数额自行车1000辆,交货日期为2002年3月31日至7月31日,分批交货•合同签订后,B又与加拿大某公司C签订了销售合同,以较高价格将该批试生产中的全部新型自行车转售•2002年3月3日,B电告A,称生产厂家为了对该批新型自行车进行技术完善,将进一步改进生产线,故第一批货物的装运只能延迟到2002年9月A因已获知B已将货物转售给C而拒绝了B关于延期交货的要求,B也没有交付合同项下的货物。
•问:1、B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针对此种情况,B应采取何种应对措施?•案例6:1992年6月,中国上海某电子公司A与美国某电子有限公司B之间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向B购买20000台电脑,us$1000台CIF上海,D/P方式结算,1992年10月交货合同签订后,考虑到当时中国对电脑的需求量不大,A拟减少购买5000台,通过与B在上海的全权代理人协商后,双方协定将合同数量改为15000台,并签订了修改协议•但B的全权代理人未将修改情况及时通知B1992年10月,B仍按原合同规定的数量〔20000台〕发货给A,并通过D/P方式向A收款A未向银行会款赎单,而是通过副本提单从港口将货全部〔20000台〕提出,并全部销售A以B违约为由拒绝付款,后经多次催促,并经协商,A直至1994年5月才向B付清货款•问:•1、B应按原合同还是修改后的合同履行?为什么?2、B发货20000台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3、A拒绝付款的做法是否合理?如不合理,按"公约"的规定应采取什么做法为妥?4、B能否以延迟付款为由向A要求赔偿利息损失?为什么?• 案例7:一瑞士公司向一奥地利公司购买一批化肥,准备出售给第三方。
奥地利公司向瑞士公司销售的部分化肥需要向一家乌克兰公司购买•奥地利公司要求瑞士公司向乌克兰公司提供一批用于运输包装的袋子,袋子的规格尺寸等是由奥地利公司提供的 由于瑞士公司提供的袋子不符合乌克兰化学工业产品的技术要求,乌克兰公司不能使用因此,化肥没有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发运•瑞士公司写信询问奥地利公司货物何时发运,并声明,如果奥地利公司不能按时交付货物,他将宣告有关没有交付的那部分货物的合同无效卖方奥地利公司一直没有做出答复 买方瑞士公司只好向其他公司以更高的价格购买替代货物以履行自己同第三方之间的合同买方瑞士公司提请仲裁,要求卖方奥地利公司赔偿以下损失:制造袋子的成本费,购买替代货物的损失,以及以上两个方面损失的利息,利息标准是比伦敦同业拆借利率高2%•根据《公约》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卖方是否违约?为什么?(2)买方可以宣告有关没有交付的那部分货物的合同无效吗?为什么?(3)买方提出的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选择:选择:2006年6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个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乙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如果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构成根本违约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B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乙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C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约时,乙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能被支持•D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雨合同规定的数量,乙公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选择:选择:依照《公约》,对于买方违约时卖方采用的下列补救措施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买方不接受货物,卖方将货物售与他人后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B.买方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了合同,但卖方仍然请求损害赔偿 C.买方未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宣告撤销合同 D.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卖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5.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中国法:中国法: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分别为牛1、牛2、牛3、牛4,牛5,总价款为1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3千元,余下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5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1.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1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2.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2生下一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3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1千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4.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4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5.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4的合同,作价2千元且将牛4交付丁。
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 •6.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5租与戊,租期3个月,租金200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 •7.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案例案例1 1::中国A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定“CIF纽约”、D/P付款的货物买卖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货物遭遇大浪受损,此时得知买方美国公司被当地法院宣告破产,此时A公司尚未收到货款 问:(1)A公司能够转售?货损由谁负担?(2)如果没有采用贸易术语,结果是否改变?•案例2:中国A公司和法国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2万吨大米的合同,FOB上海,分四次装运,每月20日之前装运在装运第二批大米之前,B公司通知A公司,由于找不到货船,请求推迟交货,A公司拒绝并将货物按时送到码头待运23日,由于发生海啸,堆在码头的大米受到浸泡双方就损失承担问题发生纠纷•请问:该案应如何裁决? •案例3:中国的甲公司与美国的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一批木材给乙公 司,履行方式为:甲公司于 7 月份将该批木材自吉林交铁路发运至大连,后由大连船运至美国纽约,乙公 司支付相应对价但 7 月份,甲公司没有履行8 月 3 日,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该批木材至迟应在 8 月 20 日之前发运。
8 月 10 日,甲公司依约将该批木材交铁路运至大连但该批木材在自大连至纽约的运输途中 因海难损失 80%•由于双方对货物灭失的风险约定不明遂发生争执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未于 7 月份履行 合同违约在先,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因甲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已终止,故货物损失的风险理应由甲 公司承担• 问:(1)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乙公司认为本案合同因甲公司违约已经终止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3)本案中,货物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根据根据《《公约公约》》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下列说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法错误的是( )•A.对于合同中有运输条款的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且合同中又没有指明交货地点的,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B.对于运输中销售的货物的风险,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C.如在卖方营业地交货,风险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起转移给买方•D.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与违约无关,即使在卖方违约时,风险转移的原则仍然适用•选择:选择: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应由( ) •A.买方承担• B.卖方承担• C.买方或卖方承担 •D.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 •选择:选择:中国甲公司与荷兰乙公司签订了出口葡萄汁的合同。
价格条件是CIF鹿特丹甲公司依合同的规定将葡萄汁用木桶装好后交中国远洋运输公司的“爱华”号货轮运输该批货物头孢了水渍险附加渗漏险爱华”号在途中由于突遇台风使船剧烈颠簸当抵达目的港时,发现大部分木桶破碎货物损失约10万美元都在保险范围内请选择•A应由中国甲公司与远洋运输公司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B应由甲公司办理运输保险•C应由中国甲公司想保险公司索赔•D应由荷兰乙公司想保险公司索赔•上题中,价格条件改为CFR鹿特丹•A应由中国甲公司与远洋运输公司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B应由甲公司办理运输保险•C应由中国甲公司想保险公司索赔•D应由荷兰乙公司想保险公司索赔•上题中,价格条件改为FOB广州•A应由中国甲公司与远洋运输公司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B应由甲公司办理运输保险•C应由中国甲公司想保险公司索赔•D应由荷兰乙公司想保险公司索赔•中国甲公司向法国乙公司出口一批中国大米,双方签订CIF 合同在约定的装船日期,甲公司将符合合同要求的大米装船并及时投保了水演险,但在海上航行途中由于海浪过大,大米被海水浸泡,质量降低这批货物损失应由下列谁来承担?( ) A .甲公司 B .乙公司 C .承运人 D .保险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