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推荐).doc
9页)鉴字 号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成果鉴定书课 题 名 称 课题承担者 工 作 单 位 研究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组织鉴定单位 鉴 定 方 式 鉴 定 日 期 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制成果鉴定须知第一条 凡聊城市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验收第二条 课题完成后,课题第一负责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教科所提出申请成果鉴定报告,并填写课题成果鉴定书第三条 鉴定方式有两种,包括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鉴定组专家一般由5人组成专家人选由课题负责人与教科所共同商定,原则上每个鉴定组应包括3名以上(含3名)相关的学科成员。
第四条 课题组负责人向鉴定组提供课题申请书、课题立项通知书、研究成果及附件、课题研究总结(含阶段总结)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1份)如果采取会议鉴定方式,上述材料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鉴定组专家审读第五条 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要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意见,并由鉴定组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第六条 课题鉴定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材料、课题鉴定书(结题证书)一并送交所在单位档案室存档市教科所留一套复印件备案第七条 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和聊城市教科所共同负责聊城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一、成果简介(应含其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二、提交鉴定的成果主件、附件目录三、课题组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工作单位对课题主要贡献四、专家鉴定意见鉴定组 组长(签字)年 月 日五、鉴定组成员名单鉴定组职务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签名六、组织鉴定单位意见单位公章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