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山区2019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docx
2页泰山区2019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根据泰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公告如下: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泰山区(包含泰山景区)的中国公民,同时符合泰安市2019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对象范围条件二、体检时间、地点1.时间:2019年7月3日— 7月7日(每天上午9点半前),逾期未体检者后果自负2.地点:泰安市中医二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东岳大街46号中医二院东院(志高银座东100米路南)联系:6112277 ,13156977888三、体检要求1.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体检表可在泰山区2019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2中下载打印)四、体检注意事项1、参加体检的人员当天早晨空腹抽血,不得吃饭、喝水,待医院抽完血后再吃饭、喝水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费直接交到体检医院收费处3、申请人体检完毕后,即可离开医院,体检表交查体中心,由查体中心统一交认定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