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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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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560404228
  • 上传时间:2023-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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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报批稿)项目名称:临沧市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单位(盖章):临沧核祥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临沧市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204-530900-04-05-633366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光伏电站位于镇康县忙丙乡,送出线路经过镇康县忙丙乡、凤尾镇、勐堆乡、南伞镇地理坐标光伏电站:东经99°4'26.733"~99°7'42.784"、北纬23°58'28.903"~24°0'27.574",线路起点:东经99°5'34.215",北纬23°58'55.283",线路终点:东经98°51'03.032",北纬23°44'33.437"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五、核与辐射,161输变电工程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永久占地:1.24hm2,临时占地:3.29hm2,线路长度:40.5km建设性质R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临沧市临翔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临发改复[2022]169号总投资(万元)4506.86环保投资(万元)98.0环保投资占比(%)2.1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R是,施工期已结束,未运营;临沧市生态环境局镇康分局出具(镇环罚字[2022]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单位于2022年9月7日缴纳罚款。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HJ24-2020)“B.2.1专题评价”,本项目应设电磁环境影响专题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内容,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属于鼓励类别第四项电力“电网改造与建设”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云南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全省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11.84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0.90%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青藏高原南缘滇西北高山峡谷区、哀牢山—无量山山地、南部边境热带森林区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及水源涵养重要区域,以及金沙江、澜沧江、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和东南部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重要区域,构成了云南省“三屏两带”的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格局按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保护红线分为三大类型,11个分区分别是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三大红线类型及滇西北高山峡谷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源涵养、哀牢山—无量山山地生物多样性维护与水土保持、南部边境热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护、大盈江—瑞丽江水源涵养、高原湖泊及牛栏江上游水源涵养、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怒江下游水土保持、澜沧江中山峡谷水土保持、金沙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金沙江下游—小江流域水土流失控制、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等11个生态保护红线区。

      根据镇康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EPC工程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和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本项目为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本项目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输电线路经过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区以及农村地区时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电磁环境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本项目为输变电工程,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无影响;项目无外排废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根据现状监测及本次环评预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电磁环境现状以及运营期的声环境、电磁环境影响均满足相应评价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未突破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主要利用的资源是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

      项目建成后,新增少量占地、少量生活用水,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110kV回线采用玻璃防污绝缘子,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按照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进行分类管理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电网改造与建设”,未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禁止准入类内工程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扬尘及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输变电工程不属于排放中重度污染物的产业,运行期不对外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本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满足资源利用要求,满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3、与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工作推 进会强调,要以降碳、增汇及碳交易、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治理能力为重点。

      本项目为输电线路工程,电能为清洁能源,对降碳具有促进作用,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4、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相符性分析表1-1 与《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相符性分析序号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选址选线1工程选址选线应符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临沧市镇康县“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全线位于镇康县境内,地处滇西南低纬度地区,一般山地地貌,丘陵14%,一般山地71%,高山大岭15%;沿线分布有大量的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公益林、矿权,路径选择中已尽量予以避让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2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避让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3户外变电工程及规划架空进出线选址选线时,应关注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采取综合措施,减少电磁和声环境影响本工程选址选线时尽量避让了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输电线路采用架空、电缆相结合的方式,尽量远离居民区,减少对居民区的电磁和声环境影响。

      符合4原则上避免在0类声环境功能区建设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0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5变电工程选址时,应综合考虑减少土地占用、植被砍伐和弃土弃渣等,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输电线路沿原有线路和新建塔基,新建线路中以耕地和林地为主,已减少土地占用及植被砍伐,工程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弃土回填符合6输电线路宜避让集中林区,以减少林木砍伐,保护生态环境本项目输电线路尽量避让了集中林区,采取高跨林区等方式,尽可能减少了林木砍伐,新增塔基位置以山地为主,以减少植被、林木砍伐符合7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输电线路,应按照HJ19的要求开展生态现状调查,避让保护对象的集中分布区本项目输电线路不涉及自然保护区符合设计8输变电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包含相关的环境保护内容,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设施及相应资金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包含了环境保护篇章,确保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符合9架空输电线路经过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应采取避让或增加导线对地高度等措施,减少电磁环境影响架空输电线路尽量远离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免时增加导线对地高度。

      符合10变电工程噪声控制设计应首先从噪声源强上进行控制,选择低噪声设备;对于声源上无法根治的噪声,应采用隔声、吸声、消声、防震、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排放噪声和周围声环境敏感目标分别满足GB12348和GB3096要求输电线路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及声环境敏感目标处噪声满足相应要求符合11输变电建设项目临时占地,应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设计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立即组织对植被、临时变道进行恢复符合12变电工程站内产生的生活污水宜考虑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管网;不具备纳入城市污水管网条件的变电工程,应根据站内生活污水产生情况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池、蒸发池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收利用、定期清理或外排,外排时应严格执行相应的国家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要求本环评要求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附近既有生活污水系统处置符合施工13变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声排放应满足GB12523中的要求本项目施工时通过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控制设备噪声源强;设置围挡,削弱噪声传播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相应要求符合14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占用耕地、园地、林地和地,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

      线路所跨基本沿路为茶树、甘蔗地、次生灌木、苗木林,开挖作业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方式,尽量把原有表土回填到开挖区表层,以利于植被恢复符合15施工临时道路应尽可能利用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新建道路应严格控制道路宽度,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场道路基本上为原有乡村道路和田区小路,减少对居民区、农用地的影响和植被砍伐符合16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水体保护区内或附近施工时,应加强管理,做好污水防治措施,确保水环境不受影响本项目施工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及其他水体保护区符合17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施工期间加强管理,禁止随意乱排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渣土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随身带走符合18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工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裸露地及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覆盖符合19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选择合理区域堆放土石方,对临时堆放区域加盖苫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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