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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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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ni****g
  • 文档编号:474289795
  • 上传时间: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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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精心整理常州市金坛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简本)1 总那么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我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机制,提高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监测和处置实力,限制和减轻突发环境事务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安康和财产平安,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重要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方法》(6) 《突发环境事务信息报告方法》地方法律、法规及有关重要文件〔1〕《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方法》〔2〕《江苏省突发事务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方法》〔3〕《常州市突发事务应急预案管理方法》〔4〕《常州市突发事务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方法》〔5〕《金坛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相关应急预案〔1〕《国家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2〕《江苏省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3〕《常州市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4〕《金坛区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1.3 工作原那么〔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务危急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视管理,建立风险预警防范体系,踊跃预防、刚好限制、消退隐患,提高应急处置实力,消退或减轻突发环境事务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生命安康和财产平安。

      〔2〕统一领导,强化协作在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提高联防联控和快速反响实力〔3〕依靠科技,提高素养整合现有环境应急救援力气和环境监测网络,发挥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的踊跃作用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务的物资装备和技术打算,加强培训演练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境内因企业事业单位排污或由其他事务引发以环境污染为主要灾难的突发事务,主要包括大气环境污染事务、水环境污染事务、土壤环境污染事务等生态环境污染事务的应对工作因自然灾难、事故灾难及人为破坏或恐惧攻击引发以环境污染为次要灾难的突发事务,启动其他相关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务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另行制定,不包括在本预案范围内1.5 事务分级突发环境事务遵照其紧要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殊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l.5.1 特殊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务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特殊重大突发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丢失或国家重点爱护物种灭亡的。

      1.5.2 重大〔II级〕突发环境事务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局部丢失或国家重点爱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县级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急化学品生产、贮运、运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务,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急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务发生在生态红线区或居民集聚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1.5.3 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务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爱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遭遇污染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跨地市界污染造成的突发环境事务。

      l.5.4 一般〔IV级〕突发环境事务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务:〔1〕因环境污染干脆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干脆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必须影响,尚未到达较大突发环境事务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 组织指挥体系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组、现场指挥部等组成2.1 应急指挥机构当发生或即将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依据金坛环保局建议,区人民政府成立金坛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统一领导、协调全区突发环境事务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当,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和金坛环保局局长担当,成员由区监委、区委传播部、区政府新闻办、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国土分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区商务局、区卫计局、金坛环保局、区安监局、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区供电公司、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肇事企业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成员单位依据处置需求适时予以调整,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图1 金坛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组织构造图2.2 日常管理机构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在金坛环保局设立办公室,负责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日常工作,主任由金坛环保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1) 执行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的确定和指示2) 负责全区突发环境事务的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3) 负责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刚好上报重要信息,向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应急处置建议4) 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中的职责状况进展指导、催促和检查5) 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6) 加强与毗邻地区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7) 建立全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组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专家组2.3 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依据应急处置工作须要,成立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事务现场的应急指挥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务,可依据须要,现场指挥权移交市、省、国家有关部门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组成由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提出建议,由总指挥确定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依据事务类型分别由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组建:〔1〕企业事业单位排污引发的突发环境事务,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由金坛环保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

      〔2〕生产平安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务,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区安监局、区消防大队、金坛环保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3〕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务,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区交通局、公安分局、金坛环保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4〕由调引水或水质性缺水引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务,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区水利局、金坛环保局、区住建委负责〔5〕内河航道船舶污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务,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区交通局、金坛地方海事处、金坛环保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委负责〔6〕自然灾难引发的突发环境事务,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由区民政局、区水利局、区气象局、金坛环保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依据须要设立应急协调组、监测预警组、污染限制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保障组、疏散戒备组、事务调查组和传播报道组等现场应急工作组应急协调组由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主要责任部门牵头,依据事务类别,由金坛环保局和区有关部门组成在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负责做好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协调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刚好派员赶赴事发地现场,启动应急响应。

      监测预警组由金坛环保局牵头,由区水利局、区住建委、区气象局和区卫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污染物的监测和预警分析,确定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研判污染程度、范围、改变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污染限制组由区消防大队牵头,由金坛环保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金坛地方海事处、区水利局、区安监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责任单位、社会救援队伍等组成负责限制泄漏源头,刚好消退污染物,防止污染范围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援组由区卫计局组成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专家与应急队伍,调集医疗、防疫器械和药品,开展受伤、中毒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医疗救援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医疗救援点,供给现场救援保障应急保障组由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委、区交通局、金坛地方海事处、区水利局、金坛环保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供给应急行动所需的人员安置、资金、食宿、运输、通信、物资供给、人力投入、设备设施等保障效劳;对灾民进展临时根本生活救助疏散戒备组由公安分局牵头,由区民政局、区交通局、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组成负责事务现场的爱护、治安维护、平安戒备以及交通管制、交通疏导;组织疏散、转移群众事务调查组由金坛环保局牵头,区监委、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交通局、金坛地方海事处等单位组成。

      负责调查分析事务缘由,评估事务影响,提出防范看法;负责追究造成突发环境事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传播报道组由区委传播部、区政府新闻办牵头,依据事务类别,由金坛环保局和区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统一指导突发环境事务信息发布、舆情处置工作2.4 专家组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依托市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专家库,结合金坛区实际状况,聘请大气污染、水污染、危急化学品、水生态、医疗救援等方面的专家组建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专家库发生突发环境事务时,依据应急处置须要由区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从中确定人选组建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专家组,对应急处置工作供给技术询问和指导3 应急打算为保障突发环境事务应对处置顺当开展,应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做好各项应急打算工作3.1 预案打算金坛环保局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常州市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金坛区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等要求,制定、完善我区的突发环境事务应急预案,做到“责任落实、组织落实、方案落实、保障落实”3.2 值守打算各有关部门完善日常值班与应急值守相结合的接报、出警机制,并严格组织实施;充分做好值守状态时的人员、设备、车辆、通讯及资料打算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务现场指挥所需各项科技手段顺畅,做到常态管理与特别态管理全面、有效连接。

      3.3 联动机制依据区域或流域环境风险防范须要,加强与毗邻辖市〔区〕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的互动,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协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务3.4 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水上搜救队伍处置突发环境事务的实力,同时依托社会力气,建立专业化的突发环境事务应急救援队伍;环境风险企业要组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鼓舞环境风险企业间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各级应急队伍的培训、演练和管理,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素养和实力;标准应急救援队伍调动程序,确保能快速参与并完成突发环境事务应急处置工作3.5 科技打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先进技术、装备的探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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