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音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7稿).docx
8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武汉音乐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第7稿) 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手段 (试行草案) 一、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导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进展的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处境,特制定本手段 其次条 对学生举行综合素质测评是反映学院的育人效果,推进学生教导管理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导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导、自我管理有机结合的一项措施 第三条 凡我院正式注册在读的全日制普遍本科生,均应依据本手段举行测评,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档案 第四条 综合素质测评由思想品德、学习劳绩、综合才能三项测评构成,总分为150分其中思想品德30分、学习劳绩100分、综合才能20分 第五条 测评结果表达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的相对水平,作为学生入党、年度先进评比、奖学金评定、助学金评定、优秀毕业生评比、毕业鉴定、就业推举等各项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实施测评务必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那么 二、 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举行一次,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布置,各系(院)负责组织实施,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举行测评。
第八条 各系(院)成立由主管领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等组成的系(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1、组织本系(院)开展测评工作;2、结合本系(院)实际制定测评实施细那么和补充规定;3、对各班级测评工作实施监视和指导;4、裁决测评纠纷,做好测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5、评定学生综合才能项分数;6、报送测评结果 第九条 各班成立由员(班主任)、学生党支部委员、学生党员代表、学生干部代表、普遍学生代表组成的班级测评小组,测评小组人数原那么上要达成班级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主要职责是:1、评定本班学生思想品德分数;2、核算本班学生的学习劳绩分数;3、对本班学生综合才能项有关证明材料举行初审 1 第十条 测评按如下程序举行: 1、提交材料被测评对象在规定日期前将学年度劳绩单、综合才能表现有关证明材料交班级测评小组 2、学生干部考核系(院)测评组统一组织学生干部年度考核,按优秀、合格、根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举行评定,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本系(院)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5% 3、综合评分系(院)测评组核定学生思想品德、学习劳绩和综合才能各项分数后,按比例合成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劳绩。
4、公示申诉系(院)测评组公布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劳绩,在公布结果之日起三日内采纳学生复查、申诉 5、结果报送系(院)测评组按要求将测评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处存档备案 三、 思想品德测评 第十一条 思想品德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思想表现三个方面的处境,概括参考《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表》(附件1)举行量化评分 第十二条 思想品德测评分数由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和班主任评分两片面构成,计分以30分为上限,其中班级测评小组评分占80%,班主任评分占20% 四、 学习劳绩测评 第十三条 学习劳绩测评主要评价学生的各类课程劳绩处境各系(院)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将本单位不同年级的课程分为专业课、专业根基课、其他课程三类,并根据教务部门供给的学生劳绩举行换算 第十四条 学习劳绩测评分数由三类课程的学年度总平均劳绩按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课占40%,专业根基课占30%,其他课程占30% 五、 综合才能测评 第十五条 综合才能测评主要评价学生课外专业实践、承担社会工作、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现概括参考《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综合才能测评参考标准》(附件2)举行量化评分,各系(院)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处境,制订本系(院)学生综合才能测评的评分细那么。
第十六条 综合才能测评主要依据学生本人供给的相关证明材料举行评分,分数采取分 2 项累加的手段计算,计分以20分为上限 第七章 附 那么 第十七条 本手段由武汉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手段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1、《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表》 2、《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综合才能测评参考标准》 3、《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劳绩表》 3 附件1: 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思想品德测评表 测评指标 政治方向(2分) 政治素养 (6分) 政治觉悟(2分) 参考评分内容 喜欢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根本路线 明辨是非,坚持立场不断要求上进,积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加入各种党团活动党员能完成组织交代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分项得分 总分 政治学习态度(2分) 关注时事,了解国情,积极加入课堂内外的政治学习 法纪意识(2分) 集体观念(6分) 道德品质(14分) 忠诚守信(2分) 文明礼仪(2分) 服务奉献(2分) 学习态度(6分) 思想表现(10分) 生活习惯(2分) 养护环境(2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喜欢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团队意识按时加入班级周点名,积极加入各级各类集体活动 为人忠诚,做事踏实 遵守公共秩序,行为举止文明,崇敬教师,礼貌待人,仪表得体 助人为乐、关切同学、服务社会和他人 刻苦学习,努力进取上课积极出勤,专心完成学习任务 勤俭自强,讲究卫生,生活方式文明健康 珍爱公物,保护环境 备注:1、违反四项根本原那么、加入非法组织、非法游行或聚会、违反法律或治安管理条例受学院处分者政治素养项计零分;2、考试违纪行为受学院处分者法纪意识和忠诚守信两项计零分,受其他处分法纪意识项计零分;3、带餐入教室、琴房、音乐厅等重点教学区域等不文明行为者文明礼仪和养护环境两项计零分;4、无故拖欠学费者忠诚守信项计零分 4 附件2: 武汉音乐学院大学生综合才能测评参考标准 一、实践创新 1、专业比赛 按以下标准举行加分: 加 分 分 赛 事 级 别 值 4 2 0.5 4.5 2.5 1 5 3 1.5 6 3.5 2 全国性专业赛事 地方性专业赛事及全国性综合赛事、区域性专业比赛及地方性综合赛事 院级赛事或系(院)内比赛工程 比 赛 情 况 加入或获优秀奖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说明:1、赛事级别认定参考《武汉音乐学院指导教师奖实施手段》(武音艺字[2022]3号)及艺术实践处有关规定;2、同一工程获不同奖项以最高级别奖项计算;3、小组、集体工程计相应分值的一半。
2、专业学术论文与音乐创作 (1)国际或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6分/篇;(2)国内一般刊物上发表:4分/篇;(3)国内学术会议上发表:3分/篇;(4)院内的学刊上发表(500字以上):1分/篇 说明:联合发表按第一计相应分值的3/5,其余计相应分值的2/5 3、艺术实践 (1)个人专场:3分/场;(2)一场演出中个人节目:2分/场;(3)重奏(唱)或小型组合节目:1分/场;(4)大型集体节目:0.5分/场 说明:1、只统计人才培养方案中指定工程外的艺术实践;2、一场演出中参与多种节目形式,以最高分计,不累加2、一学年中加入多场次演出,累计限最高加分为4分 4、社会实践 根据学生加入社会实践和获得荣誉处境赋予加分,加分标准:(1)积极加入:0.5分/项;(2)系级先进个人:1分/项;(3)校级先进个人:1分/项;(4)校级以上:2分/项 说明:1、同一工程获不同奖项以最高级别奖项计算;2、原那么上以学校、系(院)组织的工程参评;3、集体工程按0.5分/人/项计算;4、一学年中加入屡屡社会实践,累计限最高加分为4分 5、自主创业 学生在校期间举行自主创业,根据学生创业的有关证明、创业实施等处境酌情加分,最高分值为4分。
6、组织计划专业活动 (1)个人独立计划:3分/场;(2)参与集体计划:0.5分/场 说明:一学年中加入屡屡社会实践,累计限最高加分为4分 二、社会工作 1.承担学生干部 根据学生干部考核结果予以加分,加分标准:(1)优秀:3分;(2)合格:2分;(3)不合格:0分 说明:1、同时承担校级、系(院)级、班级中两个以上职务的干部,以考核的最高分值计算,不累加;2、系(院) 5 — 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