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宁波市镇海海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企业发展公司)[1].docx

21页
  • 卖家[上传人]:汽***
  • 文档编号:506728369
  • 上传时间:2023-04-03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42.52KB
  • / 21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桐乡鼎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目 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宗旨、经经营范围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出出资义务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东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九章 解散事由及及清算办办法第十章 其他事项 桐乡鼎佳物物业管理理有限公公司章程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立桐乡乡鼎佳物物业物业业管理有有限公司司(以下下称“公司”)的企企业法人人资格,规规范公司司的经营营管理,保保障公司司、股东东和公司司债权人人的合法法权益,特特依据《中中华民共共和国公公司法》和和国家其其他有关关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制订公公司章程程 公司章程程对公司司、股东东、董事事和公司司高级管管理人员员具有约约束力第二条 公司中文名名称:桐桐乡鼎佳佳物业管管理有限限公司 住 所::桐乡市市振兴中中路新世世界商务务广场112066室第三条 公司为具有有中国企企业法人人地位的的有限责责任公司司公司司股东以以其出资资额为限限对公司司承担责责任,公公司以其其全部资资产对公公司的债债务承担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以其全全部法人人财产,依依法自主主经营,自自负营亏亏第五条 公司在本章章程规定定和经依依法登记记的范围围内从事事经营活活动第六条 公司的营业业期限为为十年 公司营业业执照签签发日期期,为公公司成立立日期第七条 在遵守中国国法律规规定的前前提下,公公司有融融资和借借款权,包包括(但但不限于于)发行行公司债债券、抵抵押或质质押其财财产的权权利第八条 本章程经工工商行政政管理机机关核准准登记之之日起,即即成为规规范公司司的组织织与行为为、公司司与股东东、股东东与股东东之间权权利义务务关系的的、具有有法律约约束力的的文件股股东可依依据章程程起诉公公司,公公司可依依据章程程起诉股股东、董董事、监监事、经经理及其其他高级级管理人人员,股股东可依依据章程程起诉股股东,股股东可依依据章程程起诉董董事、监监事、经经理及其其他高级级管理人人员第九条 公司的一切切活动必必须遵守守中国法法律和行行政法规规,维护护社会公公共利益益并接受受中国政政府有关关部门的的依法监监督第二章   公司宗宗旨、经经营范围围第十条 公司宗旨::“以人为为本”“诚信信服务”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范围:物物业管理理;房屋屋设施、设设备的维维修、水水电安装装及维修修;园林林绿化及及施工;;房屋租租赁;家家政服务务;劳务务服务;;房产中中介服务务;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设设立子公公司和分分公司。

      子子公司具具有企业业法人资资格,依依法独立立承担民民事责任任;分公公司不具具有企业业法人资资格,其其民事责责任由公公司承担担第三章   注册资资本、出出资义务务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资本为550万元元人民币币(¥550万元元), 全部由由设立公公司之股股东认缴缴第十四条 公司股东及及其各自自认缴的的注册资资本额、出出资比例例及出资资方式如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币元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码住址出资额出资比例((%)合计100% 公司股东东均以现现金出资资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长长负责于于公司依依法设立立之日起起30日日内,根根据法定定验资机机构的验验资结果果向公司司各股东东签发出出资证明明书并由由公司盖盖章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后后,股东东不得抽抽回出资资公司司如需增增加或减减少注册册资本,须须经股东东会特别别决议通通过后方方得实施施,并应应按有关关规定在在工商行行政管理理机关办办理变更更登记第十七条 公司股东之之间可以以相互转转让其在在公司持持有的部部分或全全部出资资第十八条 股东向股东东以外的的第三方方转让其其出资时时,必须须经全体体股东讨讨论;不不同意转转让的股股东应当当购买该该转让的的出资,如如果不购购买转让让的出资资,视为为同意转转让;经股东会同同意转让让的出资资,在同同等条件件下,其其他股东东对该出出资有优优先购买买权。

      第十九条 股东转让出出资时,受受让方必必须接受受本章程程规定的的一切权权利和义义务;否否则转让让无效第二十条 股东转让或或者以其其他方式式处置其其出资或或者增加加资本时时,股东东会通过过后,应应修改公公司章程程,由公公司将受受让方的的姓名或或者名称称、住所所及出资资额记载载于股东东名册 第四章   股东和和股东会会第二十一条 股东为公司司注册资资本的持持有人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对对公司享享有以下下基本权权利:1、按照出出资比例例获取公公司所派派发的利利润;2、公司解解散、终终止时,按按照出资资比例获获取公司司在依法法支付各各项费用用及清偿偿公司全全部债务务后的剩剩余财产产;3、对于有有关法律律、公司司章程规规定及公公司股东东日后约约定之公公司重大大事宜在在股东会会上按出出资比例例行使表表决权;;4、获取及及随时查查阅股东东会、董董事会会会议记录录和公司司财务会会计报告告;5、公司新新增资本本时,按按出资比比例优先先认购增增资额;;6、在同等等条件下下,优先先购买公公司其他他股东转转让的出出资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为为法人者者,由该该股东之之法定代代表人或或法定代代表人授授权之代代理人代代表该股股东行使使权利。

      第二十四条 公司设立股股东会,股股东会由由公司全全体股东东组成股股东会为为公司最最高权力力机构第二十五条 股东会以股股东会决决议的形形式对公公司的重重大事宜宜行使权权利第二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议分为定定期会议议和临时时会议定定期会议议每年召召开一次次,两次次会议的的间隔时时间不得得超过114个月月;临时时会议由由代表四四分之一一以上表表决权的的股东,或或者三分分之一以以上董事事,或者者监事提提议召开开第二十七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应当于会会议召开开十五日日以前以以、传或信信函的方方式通知知全体股股东经公司全体体股东书书面同意意,前款款规定的的通知期期限可以以豁免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长长可以根根据公司司和股东东实际情情况,选选择采用用不集中中召开会会议而由由公司股股东或其其授权代代理人在在书面决决议上分分别签署署的形式式作出股股东会决决议第二十九条 股东会应由由代表二二分之一一以上表表决权的的股东或或股东授授权代理理人出席席方为有有效股股东在已已出席股股东会但但随后退退出或拒拒绝表决决或拒绝绝在股东东会决议议和/或股东东会议记记录上签签字的行行为不影影响股东东会会议议已达到到之法定定人数第三十条 股东会应当当对会议议所议事事项和//或决议议作成会会议记录录并由出出席会议议之股东东或股东东授权代代理人签签字。

      第三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议由董事事会召集集,董事事长主持持;董事事长因持持殊原因因不能履履行此职职责时,由由副董事事长或董董事长指指定的董董事主持持第三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议由股东东按照各各自的出出资比例例行使表表决权在在投票表表决时,有有两票表表决权或或者两票票以上表表决权的的股东(包包括股东东授权代代理人),不不必把所所有表决决权全部部投赞成成票、反反对票或或弃权票票在本本章程中中,股东东持有的的每一元元人民币币的出资资额拥有有一票表表决权股东会会议议采取记记名方式式投票表表决第三十三条 股东会行使使以下职职权: 1、决定定公司的的经营方方针和投投资计划划; 2、选举举和更换换董事,决决定有关关董事的的报酬事事项; 3、选举举和更换换由股东东代表出出任的监监事,决决定有关关监事的的报酬事事项; 4、审议议批准董董事会的的报告;; 5、审议议批准监监事会或或者监事事的报告告; 6、审议议批准公公司的年年度财务务预算方方案、决决算方案案; 7、审议议批准公公司的利利润分配配方案和和弥补亏亏损方案案; 8、对公公司公司司增加或或减少注注册资本本作出决决议;9、对发行行公司债债券作出出决议;;10、对股股东向股股东以外外的人转转让出资资作出决决议;11、对公公司合并并、分立立、变更更公司形形式、解解散和清清算等事事项作出出决议;;12、修改改公司章章程;12、对公公司章程程规定的的其他事事项作出出决议。

      第三十四条 股东会对公公司上条条所述88、111和122项事项项作出决决议,必必须经代代表三分分之二以以上表决决权的股股东通过过股东会对公公司其他他事项作作决议,必必须经代代表半数数以上表表决权的的股东通通过第三十五条 股东在就公公司事务务作出决决策或行行使表决决权时应应以维护护公司的的整体和和长远利利益为出出发点第三十六条 股东不得直直接或间间接为其其自身或或其所属属公司利利益挪用用、侵占占公司资资金、资资产或利利益发发生此种种情况时时,股东东向公司司负有返返还和//或赔偿偿义务第五章    董事事会 第三十七条 公司设董事事会董董事会在在公司章章程和股股东会授授权范围围内决定定公司的的一切重重大事宜宜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由55名董事事组成,董董事由股股东会选选举产生生董事事会设董董事长一一人,由由董事担担任并由由董事会会选举产产生第三十九条 董事任期三三年,可可连选连连任第四十条 董事会对公公司股东东会负责责,执行行股东会会决议第四十一条 董事会至少少每半年年召开一一次董事事会议,由由董事长长召集和和主持,董董事长因因故不能能履行此此职责时时,由董董事长指指定副董董事长或或者其他他董事召召集和主主持。

      有有下列情情形之一一时,应应召开临临时董事事会会议议; 1、董事事长认为为必要并并提议;; 2、三分分之一以以上董事事联名提提议; 3、总经经理认为为必要并并提议;; 4、代表表四分之之一以上上表决权权的股东东提议第四十二条 董事会召开开会议,应应于会议议召开前前10日日以话、真或信函函方式通通知全体体董事经公司全体体董事书书面同意意,前款款规定的的通知期期限可以以豁免第四十三条 董事会议必必须有二二分之一一以上董董事或其其委托代代表出席席方为有有效每每名董事事享有一一票表决决权,董董事会决决议必须须经出席席会议的的二分之之一董事事通过方方为有效效第四十四条 董事一旦出出席或委委托代表表人出席席了董事事会议,其其随后退退出会议议或拒绝绝在董事事会会议议记录和和/或决议议上签字字的行为为不影响响会议已已达到之之法定人人数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议原则上上在公司司所在地地举行,除除非全体体董事均均同意在在此以外外的其他他地点召召开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主要要行使下下列职权权:1、 负责召集股股东会,并并向股东东会报告告工作;;2、 执行股东会会决议;;3、 决定公司的的经营计计划和投投资方案案;4、 制订公司年年度财务务预算方方案和决决算方案案;5、 制订公司年年度利润润分配方方案和弥弥补亏损损方案;;6、 制订公司增增加或减减少注册册资本的的方案;;7、 制订公司合合并、分分立、变变更公司司形式、解解散的方方案;8、 决定公司内内部管理理机构的的设置;;9、 聘任或者解解聘公司司总经理理,根据据总经理理的。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