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业主参加小区活动致残告物管.docx
2页案例分析:业主参加小区活动致残告物管 案例分析:业主参加小区活动致残告物管 案例: 彭女士是南城新×地的业主 小区所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于2022年举行该年度的社区体育节彭女士作为业主,受邀参加了体育节中的部分工程,但在2022年10月30日,因参加体育节中的“跳房子〞工程时意外受伤 当时,在小区篮球场上,彭女士参加了其中的“跳房子〞比赛,在决赛第三轮阶段,彭女士在跳起转身的过程中,由于双膝碰撞造成受伤 彭女士由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搀扶到场边休息之后未见好转,由物业公司派车载回其家中 由于疼痛未见好转,彭女士于17时30分自行到东莞康华医院进展治疗,诊断为:左膝扭伤2022年11月1日,再次到该院诊断为:左膝外伤,左膝内穿插韧带撕裂 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1月10日,彭女士到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共8天,出院诊断为:中医:左膝筋伤,气滞血瘀症西医:1.左膝前穿插韧带撕裂;2.左膝内外侧半月板损伤 彭女士认为,物业公司作为社区体育活动的组织者,没有尽到根本的平安保障义务,导致其受伤遭受严重损失的事实,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此,彭女士向法院起诉,恳求判令物业公司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59万元。
自己组织的社区体育节,本来是个公益活动,并未获得商业利益,现因业主的意外受伤而成为被告,物业公司表示很委屈 物业公司认为,物业提供的活动场地适宜,现场有尽到平安注意义务,彭女士的意外发生后,物业有尽到积极的平安保障义务,不存在过错;彭女士的行为是属于比赛之外的“自甘冒险〞的个人行为,与物业组织的活动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法院判决: 法院受理本案后,彭女士就本次受伤造成其伤残等级进展鉴定,经法院委托,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评定彭女士左膝半月板及左前穿插韧带损伤,为10级伤残 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物业公司是否尽到平安保障义务 首先,物业公司组织彭女士进展有关体育工程的比赛,赛前向彭女士公布了活动安排,彭女士对此予以确认,彭女士也确认活动是按照该活动安排上载明的竞赛方法进展的 虽然跳房子工程决赛进展前物业公司没有向彭女士陈述比赛规那么,但彭女士在庭审中表示在预赛的时候有陈述过比赛规那么,因为事故发生的时候是决赛,没有陈述比赛规那么,而是直接让彭女士为其他参赛者示范了活动规那么 可见,彭女士对于比赛规那么是熟悉并知晓的,物业公司作为活动组织者在活动规那么的陈述上并不存在过错。
其次,从物业公司提交的照片显示,比赛活动现场情况良好,且彭女士比照赛的场地和环境是否合适比赛亦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彭女士陈述其是在进展最后一个动作的时候,双脚夹沙包跳起来转身两个膝盖相撞受伤,并没有证据显示彭女士是因为受外力或者其他外在因素对其行动造成影响而受伤 综上,由于彭女士无法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对其受伤存在过错及存在未尽平安保障义务的情形,对彭女士主张物业应对其受伤承担平安保障义务及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彭女士不服上诉市中院经过审理维持原判2022年初,本案判决已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