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及准入退出制度.docx
2页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及准入退出制度一、资格准入(一)专家门诊医师必须拥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由个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批准,交门诊办公室统一安排实施;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二)专科(专病)门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担任,并拥有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由所在科室或医师个人提出申请,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批准,交门诊办公室安排实施二、时间安排门诊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及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专家门诊时间,一般每位专家每周安排1-2 次专家门诊特殊情况或长期门诊坐诊医师,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可适当增加专家门诊次数专科(专病)门诊可由科室安排人员轮流坐诊三、日常管理(一)专家、专科门诊由门诊办公室统一管理,其停诊、恢复、调换时间或更换专家需报门诊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执行二)凡因故需停诊或委托同职称专家替代专家门诊的,须提早一天到门诊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三)专家、专科门诊必须做到按时开诊,不得迟到、不早退,不得将病人介绍到院外就诊,若因病情需要到院外就诊者,按本院转诊程序审批四)专家、专科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于当次门诊不能完成的诊疗工作,必须给患者作出妥当的后续安排或约定,以确保诊疗过程的完成;对于三次门诊未确诊的病例,接诊专家应主动申请会诊,交门诊办公室安排会诊,会诊时接诊专家必须出席,并做好会诊记录。
五)专家门诊医师必须遵守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及医院制定的各项规定,违反者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四、专家门诊退出(一)因工作变动、身体条件等原因需退出专家门诊的,报门诊办公室后予以退出二)专家门诊违反规定,迟到二次给予书面批评,迟到三次给予临时停诊三个月三个月后在个人保证遵守专家门诊规定的前提下,重新安排专家门诊三)专家门诊无故一个月不开诊作自动终止专家门诊处理,原则上以后不再接受重新申请四)退休返聘专家在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可继续在本院开设专家门诊,期限与返聘合同相一致医院专科专家门诊停诊复诊制度一、专家专科门诊医师因故需要停诊的,应至少提前1 天告知医务科,同时填写“门诊专家专科停诊通知单”(一式两联)交医务科,医务科将停诊信息通知门诊部,门诊部公示停诊信息,并登记停诊信息,定期对停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二、如遇紧急情况需要临时停诊的,当事医师应委托与本职称相当的医生替代,同时报医务科和门诊办公室备案,以保障已挂号的患者得到及时诊疗三、对专科专家停诊的情况,门诊办公室负责通知已预约挂号的患者四、连续停诊超过一个月以上的,应书面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签字同意,方可执行,因公务或外出进修的除外五、专家门诊长期停诊后申请复诊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医务科同意,门诊办公室可给予重新安排专家门诊。
私自停诊三个月以上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复诊申请六、未经同意自动停诊造成患者投诉的,按相关规定处罚七、专家门诊频繁停诊,每月超过5 次,给予责任医师书面警示,并限期改正,如仍不改正给予停止专家门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