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一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docx
2页五一期间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五一”假期即将到来,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旅游及相关行业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和游客的合法权益,现对全县相关经营者、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等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收费;对经营者自主定价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三、经营者提供服务,实行先消费后结算的,除进行明码标价外,还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四、各宾馆酒店、民宿、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严格遵守国家出台的价格政策规定,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
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五、切实加强行业自律各行业协会或其他单位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六、相关经营者和单位要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者和单位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举报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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