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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行政执法文书DOC31页).pdf

35页
  • 卖家[上传人]:蜀歌
  • 文档编号:145393722
  • 上传时间:2020-09-20
  • 文档格式: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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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行政 执法文书 DOC31 页) 旅游行业管理旅游行政 执法文书 DOC31 页) 行政案件登记表 登记日期年月日 来源分类 投诉、申诉、举报监督检查交办移送媒体曝光其它 名称证件号码 当事人 地址联系 姓名证件号码 个人 住址联系 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 投诉、 申诉、 举报、 媒体 曝光 单位 地址邮政编码 单位名称 联系人邮政编码 案源 提供 人 移送、 交办 机关 地址联系 案情摘要 填表人: 年月日 拟办意见 年月日 立案机构负 责人意见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 意见年月日 备注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案件移送函 苏旅 字 第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对 进行调查在调查中 发现 ,故此案不 属于我局管辖根据 规定,现 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件:(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 (印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指定管辖通知书 苏旅 字 第 号 旅游局: 关于 一案, 经研究,现决定指定该案由 旅游局管辖请你局接到此 通知后及时办理案件及相关材料的交接手续 (印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案件交办通知书 苏旅 字 第 号 : 我局于 年 月 日,根据 发现 的行为涉嫌违规,现 请你单位核实处理 附件:(有关材料) 联系人: 联系: (印章) 年 月 日 立案(销案)审批表 名称 证件号码(单位法定代表人) 联系邮政编码 当事人 地址 案发地 案件来源投诉、申诉、举报监督检查交办移送媒体曝光其它 案源登记时间 核查情况及立 案(销案)理 由 经办人:年月日 立案(调查) 机构负责人意 见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意 见年月日 备注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协助调查函 苏旅 字 第 号 : 我局在处理 一案 中,因 , 现请你单位协助调查以下内容: 1、 2、 3、 4、 请你单位在调查结果上加盖公章后及时函告我局。

      联系人: 联系: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 255 号 邮编:210003 (印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询问通知书 苏旅 字 第 号 : 为了解 ,现请你(单位)于 年 月 日 时,到我局接受调查,请来人携带本通知书及以下证件材料: 1、 2、 3、 办案人员: 联系: 联系: (印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询问(调查)笔录 苏旅 字 第 号 询问(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询问(调查)点: 被询问(调查)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 在场其他人员: 询问(调查)人: 记录人: 询问(调查)人:我们是江苏省旅游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已向你出示 了我们的执法证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 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向你询问(调查)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如实回 答询问、协助调查如果你认为办案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你 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请问你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现场笔录 苏旅 字 第 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当事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地址: 联系: 在场其他人员: 检查人员: 记录人: 告知情况: 检查情况: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苏旅 字 第 号 : 为调查你(单位)涉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以下有关证据采取先行登记保存 措施。

      先行登记保存的证据,由我局办案人员负责保管登记保存期 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损毁、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编号类别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请于七日内携带本通知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旅行社须带旅 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相关材料到我局接受处理 办案人: 联系: 联系: (印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案件送审表 案件名称 当事人 送审人 送审时间年月日立案时间年月日 调查事实、 送审意见和 拟处罚建议 承办人:年月日 调查机构负 责人意见 年月日 核审机构意 见 年月日 机关负责人 审批意见 年月日 备注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 苏旅 字 第 号 :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 一案,现已调查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 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 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有陈述、申 辩意见,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 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办案人: 联系: 联系: (印章) 年 月 日 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旅游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苏旅 字 第 号 : 由我局立案调查的 一案,现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 条的规定,现将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 告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的 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 行听证的权利。

      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在收到本告知 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 利 办案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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