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_合同管理制度.doc
4页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企业订立合同 及与合同相关的法律行为,避免因合同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加强合同管理,特制定本 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范的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 单位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第二章 合同活动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第五条 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不论所有制性质、经济实力强弱,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的当事人之间享有对等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调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 自愿选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自愿决定补充或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 式等第七条 公平原则签订合同的双方要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合同主体之 间的关系,强调双方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第八条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 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第九条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 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三章合同的订立第十条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 成协议的民事法律行为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包括: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 标的;(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 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与有价证券等;(2)无形资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 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如商标、专利、著作权等;(3)劳务指不以有形资 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行为、保管行为、委托代理行为等;(4)工作成果指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者无形物如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 成的建设项目、技术人员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等3、 数量;4、 质量;5、 价款或者报酬;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 违约责任;8、 解决争议的方法第十三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应成立法律部门或小组负责合同的起草、审查和涉及合同纠 纷的事务。
第十四条 合同订立的流程业务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查——部门负责人审查—— 部门主管领导审查——法定代表人审查——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合同专用单公司及所属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情况,确定各类合同订立时的审批权限变更合同 的,应重新履行相关程序第十五条 各企业合同签订后,除业务部门留存一份外,另送交财务部门和法律部门各 一份,作为监督合同执行的依据第十六条 按照业务性质和权利义务内容的不同,合同可分为:买卖合同;供用电、水、 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15类合同 公司及所属企业可以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分类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完成各自承担的义务 和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第十八条 各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执行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相关负责 人应及时向法律部门进行咨询,在不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况下,按合同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各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对合同执行过程中涉及资金的往来和使用等内容进行监 控,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合同应负担的印花税由财务部门负责统一交纳第二十条 企业财务部门应参与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全程监督每笔合同的执行情况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律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法律咨询与指导,包括:中途变 更合同的法律条文、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纠纷及由此产生的诉讼等第五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 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照法 律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 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 约金、给付或者双倍返还定金等第二十四条 对方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时,合同专门负责人应会同法律部门及其他与合 同有关的部门商讨,选择一种能最大限度弥补损失的方案第六章合同的保管和借阅第二十五条合同正式签订,各企业应当将合同交由合同保管部门归档保管归档保管 的内容包括:合同原件、执行过程中变更及纠纷的有关文件;合同执行评价书等与合同有关 的文件由于业务部门归档不及时,造成损失的,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应选择合同监控程序的部门负责合同的保管(一般应为法律部门或财务部门)第二十六条 企业合同保管部门应设有合同归档记录合同归档记录应记载合同归档日 期、归档内容、交接人员等。
第二十七条 合同应进行编号管理编号方法是:单位简称及合同类别、年、序号例 如:甲借字2003第005号第二十八条除合同履行或解决合同纠纷需要外,企业合同保管部门不得将合同原件外 借合同外借应限期收回第二十九条合同外借应设立合同借阅登记簿,记录合同的借阅和归还情况合同借阅 登记簿应设专人保管第三十条 企业合同保管部门保管不当导致合同丢失的,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合同 管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若因合同丢失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和直 接责任人承担部分损失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 合同格式根据各单位需要进行设计制定相应合同范本的,应将范本送交 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备案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 企业可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备案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资产财务审计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