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毽球项目防疫、安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docx
6页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链球项目防疫、安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二二一年六月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耀球项目防疫、安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责任书第一条为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以下简称全运会)群众比赛穗球项目防疫、安全、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各参赛队的行为,确保全运会群众比赛链球项目竞赛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责任书第二条本责任书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与全运会群众比赛犍球项目各参赛单位省级体育主管部门签订参赛队所在省(区、市)体育局分管全运会群众比赛穗球项目的部门(体总秘书处、群体处、社体中心等)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全运会群众比赛健球项目参赛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第三条各参赛单位要充分认识设置全运会群众比赛的重要意义,以群众参与,人民满意为导向,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赛理念,体现全运会的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增加普通百姓的参与度和获得感要充分认识抓好全运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工作是确保赛事圆满成功的首要标志和任务,要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项目全面发展的高度出发,树立正确的参赛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参赛队伍的管理和教育,确保犍球项目竞赛工作成功举办。
第四条各参赛单位在参赛过程中,应遵守并承担以下主要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体育总局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总局和项目组委会制定的第十四届全运会群众比赛相关纪律规定积极配合比赛各项工作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比赛类项目竞赛规程的通知》、《加强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赛风赛纪和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加强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审查,要在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的前提下,防止运动员参赛资格弄虚作假行为三)加强对参赛运动队的赛风赛纪教育,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端正参赛态度、参赛作风;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胜不骄,败不馁;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积极营造良好的赛场氛围四)加强对参赛队教练员、运动员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的教育、管理及监督,自觉维护体育竞赛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文明参赛和观赛五)强化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为参赛人员购买保险和出具医院体检证明六)重视反兴奋剂工作,熟悉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加强本项目反兴奋剂的教育、监督,确保不发生违犯“三严方针”的行为七)严格遵守《反兴奋剂中心关于做好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全运会反兴奋剂教育参赛资格准入工作。
八)要及时客观地发布相关信息营造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除了宣传比赛结果本身外,注重挖掘和讲好运动员、裁判员、志愿者背后的故事严禁参赛队教练员、运动员和随队工作人员对外散布不符合事实、未经查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客观、公正九)注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全国第十一届残运会暨第八届特奥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承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居住环境通风消毒,竞赛区域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承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和管理十)在全运会群众比赛犍球项目竞赛中,应杜绝以下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1.因工作不严谨造成的参赛名单错误等原因,导致赛风赛纪问题的;2.对比赛中出现扰乱赛场秩序等赛风赛纪行为,处理不及时或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3.向比赛裁判员、竞赛官员及组委会工作人员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收取或送比赛对手钱、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4.无故弃权;5.拒绝领奖;6.攻击裁判员,干扰裁判员执行任务;7.不服从判罚及赛区相关管理规定;8.组织、煽动观众干扰比赛;9.不服从管理,扰乱赛场秩序;10.打架斗殴或故意伤人;11.故意损坏比赛器材;12.其他损害体育形象、全运会形象和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
第五条根据第四条各款具体责任规定,参赛队如有违规行为,经查实后,将依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除对参赛队当事人及单位进行相应处罚外,还将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大小,给予参赛队如下处罚:(一)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二)被警告两次的,将书面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该参赛队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三)被通报批评两次的,将书面通告该参赛队所属代表团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进行进一步处罚第六条未与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签订责任书的参赛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全运会群体比赛健球项目的参赛资格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后生效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代表签字:签署日期:2021年月日参赛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签署日期:2021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