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判刑以后退休金可以申领吗?.docx
8页公务员判刑以后退休金可以申领吗? 一、公务员判刑以后退休金可以申领吗? 公务员判刑以后退休金是不行以再申请领取的公务员是有着比较高的保险福利的一种工作,在退休假如后可以享受退休金的待遇在这里回答大家,对于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但是假如判定的刑罚造成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则不再享有退休金 二、对于公务员判刑的其他留意事项 1、国家公务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赐予开除处分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2款: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赐予开除处分 该条例第54条: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赐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自2007年6月1日以后执行) 3、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人事部 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执行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7〕152号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分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依据所在事业单位的性质分为六类: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类事业单位: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类事业单位:单位不是具有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四类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托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类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六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 一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二类、三位、四类、五类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适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六类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一至五类系国家拨付经费的事业单位,六类系国家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一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二类、三类、四类):被判处管制、拘役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可以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五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应当开除公职 法律依据:人社部 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22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赐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赐予开除处分自2022年9月1日以后执行) 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六类):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确定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工作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需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依据实际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看法》: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劳动部《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次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企业员工: 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是否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确定 员工与企业(用人单位)系劳动合同关系,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法》只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必需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由用人单位依据实际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次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退休人员:分为三类,对于退休人员不存在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只是降低其退休待遇 一是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依据人事部对《关于对离退休的国家公务员所犯错误如何追究其政纪责任的函》的复函(人函[2001]27号),的规定,退休的公务员在任职期间或退休后触犯刑律,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自判处之日的下月起取消其退休费和其它退休待遇据此规定,国家公务员无论是在退休前还是在退休后犯罪,只要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服刑期满也不能再享受退休费,文件规定的是取消退休费和其他待遇而不是停发退休费及其他待遇 但是2007年6月1日实施的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52条规定,对已退休人员,不赐予处分,降低或者取消相应待遇因此退休公务员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服刑期满还是可以享受退休费的 另按中组部 人社部 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实行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惩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刑罚执行完毕或缓刑考验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费,补贴按办事员确定今后国家调整退休费时,按办事员的标准执行公务员退休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
刑罚执行完毕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法律依据:《人事部对的复函》(人函[2001]27号) 国务院《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 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确定机关作出处分确定前已经退休的,不再赐予处分;但是,依法应当赐予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应当根据规定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中组部 人社部 监察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实行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惩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其次(五)、(六)项人社部发〔2022〕104号 二是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管制、拘役、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退休公务员对待即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缓刑的服刑期满可以享受退休费 2、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从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对待即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接着发给养老金 3 、既不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退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不是参与了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单位酌情发给生活费 法律依据:人社部 监察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44条: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确定。
但是,应当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劳动人事部关于工作人员被判处徒刑缓刑、免刑后的工作和工资问题的复函》(11014年4月29日发布) 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执行期满释放后,能否享受原退休干部待遇问题退休干部触犯刑律,被判有期徒刑后,应当停止享受各项退休待遇,他们服刑期满释放后的生活待遇,由原发给退休费的单位酌情处理 三是退休后从社保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处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接着发给养老金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接着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与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接着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假如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 7、免于刑事惩罚、不起诉的工作人员:虽然都是触犯了《刑法》的规定,但是没有被判处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因此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及企业人员都不是必需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假如公务员受到的惩罚造成其开除公职,则不享有相应的退休金;假如公务员受到的惩罚造成了开除和解除劳动合同,则是可以享受退休金待遇的,只是待遇会相应的降低在此也呼吁各位公职人员以身作则,不要触碰法律危急的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