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X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doc
12页XX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是指保健食品经营者通过举办会议或讲座等形式推介、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加大规范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XX区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试行)》一、强化会议营销经营主体监管对以会议营销方式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事前报告制度取得保健食品经营合法资质的,在注册地址举办会议营销,可以进行现场销售保健食品;在注册地址外举办会议营销,只能推介产品,不得现货销售保健食品;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不得在辖区内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事前报告按以下要求办理:(一)报告频次会议营销地点和品种不变,营销活动连续实施,实行半年一报制度;会议营销地点和品种不变,但营销活动非连续性,间隔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实行一次一报制度;会议营销地点或品种变化的,实行一次一报制度二)报告时间会议营销举办者应在会议营销5个工作日前,向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化科报告三)报告材料会议营销举办者需提交《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报告书》(附件1)、拟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信息列表(附件2)、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附件3),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会议营销举办者单位公章,下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议营销现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复印件;拟会议营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检验报告(进口保健食品还应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复印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进口保健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受理部门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材料。
四)报告受理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化科负责会议营销报告的受理收到会议营销举办者提交材料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举办条件的,发放《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附件4)二、强化会议营销经营产品监管通过会议营销形式宣传的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而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二)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或假冒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三)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五)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六)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七)在保健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中使用与产品无关的原料图案,暗示产品中含有未获批准的名贵原料保化科将会议营销保健食品列为重点品种进行监管,严查标签标识、功效成分和产品质量结合年度保健食品抽验计划,加大抽检力度,严查非法添加三、落实会议营销场所管理责任出租宾馆、酒店、电影院以及其他会议场地用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出租方应当查验会议营销举办方提供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并留存其合法证照、联系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会议营销期间,场地出租方有责任督促会议营销举办方在会场入口醒目位置张贴加盖会议营销举办者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及《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XX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擅自提供场所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的,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明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依照第一百二十二条、一百三十条追究其法律责任各基层所要配合保化科加强对会议营销场所提供者日常巡查,对为非法经营者经常提供场所,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的,要依法查处并予以曝光四、加强会议营销产品广告监管通过会议营销形式宣传保健食品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通过传单、海报等发布广告时,应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不得出现以下情形:(一)擅自变更或者篡改经审查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二)在保健食品广告、现场宣传中夸大功能范围,进行虚假宣传;(三)在保健食品广告、现场宣传中明示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四)利用国家机关、医疗单位、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五)通过虚构或混淆保健食品原料,导致销售的保健食品价格明显超过市场上同类产品价格。
五、建立会议营销社会共治机制应建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长效监管机制,把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营造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良好监管格局各地要建立以下机制:(一)发现机制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纳入食品安全大局,建立监管部门与社区、村居会议营销信息反馈网络;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主要消费群体中,通过聘请兼职信息员等形式,建立会议营销信息收集点;畅通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公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和鼓励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亲历者现场举报,灵敏掌控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动态,举报投诉 12315二)干预机制加强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举办者、品种和场所提供者的诚信管理;要根据对会议营销监测和接到的消费投诉等情况,建立信用档案,把有重大违规行为的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举办者、品种纳入“黑名单”加强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会议营销现场、存货仓库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是否与报告的产品相符,是否存在非法宣传等行为加强与公安、物价等部门的协调,加大对违法从事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未按要求事前报告,擅自进行会议营销的,经检查发现营销涉及的保健食品出现假冒伪劣、未经许可或质量问题;以及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保健食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三)引导机制借助各种渠道,开展科学理性认识和消费保健食品宣传活动通过大众媒体,占领中老年人健康文化生活阵地,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引导健康消费、理性消费,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公布辖区保健食品抽验结果、典型案件查处案例、违规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的组织者及违规提供会议营销场地责任方组织保健食品宣教进社区村居活动,与老人协会、社区合作,开展针对保健食品重点消费人群的知识讲座,传授保健食品营销中常见消费陷阱和科学消费理念运用消费警示平台,及时发布消费警示附件:1.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报告书2.拟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信息列表3.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4.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附件1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报告书 会议营销举办者名称 会议营销举办者住所 法定代表人联系 负 责 人联系 会议营销现场负责人联系 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申请 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我公司拟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在 举办保健食品营销会议,会销规模 人。
会销的保健食品已经我公司审验把关,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公司郑重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保健食品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特此申请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年 月 日注:本表与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相关资料一并装订提交,一式一份附件2拟会议营销保健食品信息列表序号产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单位生产许可证证号(卫生许可证编号)注:1.须同时提供本表所列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年度型式检验报告、批产品检验报告复印件及保健食品外包装、说明书原件2.进口保健食品还须提供进口保健食品口岸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入境通关单和检测报告复印件3.本表及所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会销举办者公章附件3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承诺书一、依法诚信经营,不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对所销售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三、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产品购进销售台帐记录等制度四、所经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夸大宣传,不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承诺单位(公章):年 月 日附件4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证明区(市、区) 年会销第 号会议营销举办者名称会议营销举办者住所法 定 代 表 人联系 负 责 人联系 会议营销现场负责人联系 会议营销地址有 效 期 限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会议营销产品信息列表序号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生产单位本次会议营销已向我局报告 (盖章)年 月 日注:1.本《证明》应当在会议营销现场公开张贴,不得涂改、变造、伪造、遮挡2.超出本《证明》载明的会议营销地址、有效期限等,应当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新申领3.本《证明》一式两份,会议营销举办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执一份 区(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 监督举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