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版一级建造师讲稿.doc
35页第一部分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招投标法 土地管理法 房地产管理法 劳动法 反垄断法 建筑法▲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3、效力原则: 宪法至上 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新法优于旧法 ●1Z301020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 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类: 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委托授权▲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被代理人 A 代理人B 第三人C 1、 以被代理人名义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负责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 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 一般代理—————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 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1、物权分类—— 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2、、物权变动: (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动产物权变动:一般物——占有和交付 船舶、航空器、机动车——交付——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继承——继承开始,取得遗产所有权 ●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特征—— 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1、专利权—— 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 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 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 3、著作权—— 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 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 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 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 期限——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 ▲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 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 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 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保证人—— 国家机关 ×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 ×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 (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 (5)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 3、抵押:(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2)抵押物——×—— 土地所有权 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抵押权的生效—— 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 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 (4)清偿顺序—— 登记优先、时间优先3、质押权:(区别) (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 (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4、留置权:(1)动产——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 30.26(05单)(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 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 (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3)定金≤总标的的20%●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当事人——保险与、投保人 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 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被保险人宽—— 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承包人、分包人 技术顾问 (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 意外事件 (3)除外责任—— 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 P41 (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5)赔偿金额≤保单明细表中累计赔偿限额 (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3个月 ——考核期 3、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4、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 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选择保险公司●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Z304093 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双方有合同约定,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侵权责任——违法行为、侵犯绝对权(财产和非财产)▲1Z304093 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行政处罚——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等 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等▲1Z304093 建设工程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1、刑罚种类——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刑罚————拘役、罚金 行政处罚——拘留、罚款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4、串通投标罪第二部分 1Z3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1Z302010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施工许可证—— 要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