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如何计算及进行帐务处理?.doc
3页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如何计算及进行帐务处理?三、有关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 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 1、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出口发票不能 如实反映实际离岸价的,企业必须按照实际离岸价向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申报, 同时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 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 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 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 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 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例: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 17 %,退税率为 15%2002 年 8 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 200 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为 34 万元,货 已验收入库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100 万元上期末留 抵税款 6 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 100 万元,收款 117 万元存入银行 ,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 200 万元试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 “税额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 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17%-15%)=2(万元)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00×(17%-15%)-2=2(万元) (3)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2)-6=-21(万元) (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 5%=15(万元) (5)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5%-15=15(万元)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该企业应退税额=15 万元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5-15=0(万元 ) (8)8 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 6(21-15)万元。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规定:实行“免、抵、退”办法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 退税的税额,计入出口货物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交税 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 而未全部抵扣,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应 交税--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收到退回的税款,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