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doc
4页兰州理工大学优秀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例(试行)一、总则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促 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生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广大同学形成团 结互助、勤学向上、朝气蓬勃、遵纪守法的班集体,促进广大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学风和校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二、评选原则和范E1、本着坚持标准、宁缺勿滥的原则,在校所有学生班级和学生个人均可参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2、“三好学生标兵”在“三好学生”中产生三、评选条件(一)优秀班集体评选条件1、全班同学坚持U!项基本原则,全面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形成积极上进、团结互助、艰苦奋斗的良好班风2、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中请书的人 数占全班人数50%以上,班级有一个以上党章学习小组或马列主义学 习小组、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等学生自发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小组3、 周二下午的政治学习及班、团活动开展率在90%以上4、 形成勤奋、求实、进取、严谨的良好学风,全班学年平均学 分绩在75分以上,外语四级及大学生计算机联考通过率在全校平均线 以上;全年考试、考查不及格(或不合格)门次人均不超过1门次。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达标率在80%以上,早操出勤率在90% 以上6、 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召集的会议和集体活动,不迟到、不 早退,遵守秩序,出席人数在95%以上7、 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各种集体劳动出勤率在95%以上;全年 月检合格宿舍占全班宿舍总数的90%以上8、 班委会、团支部干部团结互助,工作有力,能积极完成学校 及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且干部能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9、 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活动,并取得较好的 成绩10、 全学年无违纪现象1)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1、 学年平均学分绩在70分以上,外语四级及大学生计算机联考 通过率在全校平均线以上,全年考试、考查不及格(或不合格)门次人 均不超过1门次2、 全年月检合格宿舍占全班宿舍总数的80%以上3、 其它条件均与优秀班集体条件相同1)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1、 思想品德好(1)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积极 完成党、团和班委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综合测评成绩为优秀2) 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和各项校纪校规,无违纪及不 文明现象。
3) 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艰苦朴素、热 爱劳动、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 争2、 业务学习好(1) 热爱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校级三好学生全年平 均学分绩80分以上,院系级三好学生全年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2) 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必须通过外语四级考试3) 有关专业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联考4) 全学年无补考课程5) 全学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或参与中请《大学科技创新基 金》3、 锻炼身体好能坚持体育锻炼,认真上好体育课,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病残学生除外),早操出勤率达95%以上;讲究卫生、衣着整洁,打 扫宿舍卫生积极、认真1) 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标准三好学生标兵在具备三好学生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下列条 件:1、 全年平均学分绩85分以上2、 担任一定的学生干部(含宿舍长)3、 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4、 全学年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并获奖或申请《大学科技创新 基金》立项五)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1、 思想品德好,优秀学生干部应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坚持原则, 识大体、顾大局,能认真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自觉加强精神文明 建设,注意理论联系实际,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 积极承担社会工作任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任劳 任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工作成绩突出3、 学习目的明确(同三好学生),全学年平均学分绩75分以上, 无补考课程本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必须通过外语四级考试,有关专业 必须通过全国大学生计算机联考4、 坚持体育锻炼(同三好学生),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 炼标准》积极组织、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及义务劳动,讲究卫生,生 活朴索,衣着整洁,能在德、智、体诸方面起表率作用四、评选办法1、 一年一度的评优工作由学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在各学院党 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行政的领导下,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 年级员负责实施,于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2、 三好学生由各年级员、团支部、班委会根据本条例在学 生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经过个人总结、班级评议、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后 提出名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规定比例和条件认真审查,经学院 党政联席会审核后上报学生管理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按照相应比例 名额在个人总结基础上,由年级员、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协商并征 求意见后提出,报学院党总支和行政审核后上报学生管理处;优秀班 集体、先进班集体由学院根据规定的条件在班级综合评定的基础上提 出并上报学生管理处。
以上各项先进由学生管理处负责全面审查后,提交有关会议审 批在校级组织担负社会工作(校团委、校学联、校研究生会等)的优 秀学生干部评选,由主管部门提名,学生评议,征求所在学院的意见 后、由校团委审核并报学生管理处3、 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评选,校级三好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参 加评选人数的5%,院级三好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参加评选人数的8%;优 秀学生干部数量不得超过学生干部人数的5%;三好学生标兵数量不得 超过参加评选人数的0. 3%,优秀班集体、先进班集体不得超过参加评 选班级的15%五、考查课成绩折算办法 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0分六、附则1、 本条例解释权属学生管理处2、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