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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向灾区捐物税收如何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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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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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向灾区捐物 税收如何缴2005 年 6 月,我公司通过民政部门向湖南遭受洪涝灾难地区捐赠了我公司自己生产的药品 500 万元(无税销售价) ;对此,我公司财务部门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将该批捐赠的药品依据其生产成本价 320 万元全部结转到”营业外支出”科目;然而,对这笔捐赠业务,我市国税机关认为我们不能仅这样进行一下成本结转, 而应当依据销售价补缴增值税 85 万元,并应将补缴的增值税额也一并记入”营业外支出”账户;而我市地税机关对此不仅要我们依据料缴纳的增值税额附征城市保护建设税和训练费附加, 仍要我们将 2005 年其次季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 3200万元调整为 3700 万元,补提企业所得税 165 万元;他们的理由是, 依据税法的规定, 纳税人将自产的产品用于捐赠的, 不仅要依据”视同销售行为”进行账务处理,而且其成本也不得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请问,我们做了好事,咋仍要缴这么多税款呢?捐赠支出假如不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应当在哪个科目中核算呢?第一,对于你公司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的自产药品来说,无论是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就》第四条第(八)项以及第十六条的规定, 仍是依据《企业会计制度》 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 第 1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和相关会计准就有关问题解答 (三)的通知》(财会〔2003〕29 号)的有关规定,你公司不仅应当依据”视同销售行为”依据正常的销售价运算并缴纳增值税 85 万元( 500×17%),而且仍应当依据《城市保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征收训练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运算并缴纳城市保护建设税 5.95 万元和训练费附加 2.55 万元;因此,你市国税机关要你公司补缴 85万元的增值税,而地税机关要你公司补缴 5.95 万元城市保护建设税和 2.55 万元训练费附加,都是正确的;其次,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详细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6〕79 号)其次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就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财会〔 2003〕29 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托付加工的产成品和外购的商品、原材料、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等用于捐赠,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视同对外销售和捐赠两项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即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捐赠资产应视同销售运算缴纳流转税及所得税;因此,对你公司捐赠药品的行为,不仅要缴纳增值税、城市保护建设税和训练附加费外,你公司仍应当依据公允价值确认”视同销售行为”的收入 500 万元并入应纳税所得总额中,运算并预缴企业所得税;那么,对于该笔捐赠的成本支出 320 万元,到底能否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呢?答案是确定的;但是,可以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在缴纳 第 2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企业的捐赠支出就应当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不仅如此,对由于捐赠自产产品而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城市保护建设税和训练附加费也应当一并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其次款第(四)项、第七条第(六)项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就》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和相关会计准就有关问题解答 (三) 的通知》(财会〔 2003〕29 号)的有关规定,捐赠行为所发生的支出纳税人通过像中国红十字会一样的中国境内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训练、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难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可按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以内的部分进行税前扣除,其他捐赠支出纳税人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你公司通过政府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进行捐赠的成本支出,通常情形下是不能全额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能够在税前扣除的部分只占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 3%;但是,你们在年度中间,是无法运算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部分金额的;只有在年度终了,应纳税所得额确定以后才可以进行确定;为此,你们在年度中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既可以将核算在”营业外支出”中的各种捐赠支出先在税前扣除,待年终再进行纳税调整,也可以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进行纳税调整,将捐赠支出不在税前列支;因此,你市地税机关要求你们在其次季度就将捐赠出的药品依据销售价作收入,而不考虑年终时依据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 第 3 页,共 4 页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word资料 - - - - - - - - - - - - - - -支出,明显是不够妥当的;况且,其次季度申报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不过属于预缴企业所得税而已;综上所述,对于捐赠业务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方面的税务处理,企业最好在年度中间时,只需将捐赠的各种支出(包括捐赠产品的成本以及因捐赠而应当缴纳的各种流转税、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待到年终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再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即可;那么,捐赠自产产品在年终进行纳税调整时到底应当如何运算其调整额呢?你只要依照下面的公式即可: ①因捐赠事项产生的纳税调整金额 =按税法规定认定的捐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捐出资产的成本-捐赠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及缴纳的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除所得税以外的相关税费 +因捐赠事项按会计规定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的金额-税法规定答应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金额;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依据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就运算的利润总额+依据公式①运算的纳税调整金额;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致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由于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终加上勤奋,那样必定会赢来胜利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第 4 页,共 4 页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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