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老”人员基本知识.ppt
12页农村“四老”人员基本知识疏附县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四老”人员的类型n老党员 n老干部n老模范n老军人老党员n年龄60岁以上(含60岁),认定工作 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n党龄20年以上(含20年),认定工作 以原始《入党志愿书》为准老干部n年龄60岁以上(含60岁),认定工作 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n党龄20年以上(含20年),认定工作 以原始《入党志愿书》为准; n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满6年 以上或累计担任以上职务满10年以上 ; n退离工作岗位的人员老模范n年龄60岁以上(含60岁),认定工作 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n被地区级以上(含地区级)党委、政 府授予“劳动模范”、“民族团结模范” 、“三八红旗手”、“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支部书记”等荣誉称号的老军人n年满60周岁(含60岁),认定工作 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n未享受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补 贴; n持有农村户籍的在乡退伍老军人四老”人员资格认定程序 n 由本人向村党支部提出申请; n 村党支部对其进行初审; n 召开村党支部党员大会; n 由村党支部填写《疏附县农村“四老”人员登记表》,盖 章后上报乡党委; n 乡党委派出由组织员、民宗干事、统战干事等组成的考 察组对其进行审查; n 乡党委召开会议进行研究; n 乡党委填写《自治区农村“四老”人员补贴审批表》,盖 章后上报县委组织部; n 乡党委在核查对象所在乡、村将其基本情况向群众进行 不少于15天的公示; n 县委组织部派出核查小组对其进行核查; n 县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备案; n 由县委组织部发放统一印制的《疏附县农村“四老”人员 证书》。
四老”人员的生活补贴发放我县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采取按 季发放的原则,每季度末由乡镇党委组织 员统一到县委组织部办理具体发放手续, 经乡党委书记同意,签字后向“四老”人员 进行足额发放,并及时将发放情况上报县 委组织部备案四老”人员生活补贴要求专款专用, 各发放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四老”人员生活补贴提高情况2009年 2010年老党员 100元 125元 210元 老干部 145元 230元 老模范 160元 260元 老军人 210元 “四老”人员的生活补贴标准n农村老党员人均补贴每月不低于210元;n农村老干部人均补贴每月不低于230元;n农村老模范人均补贴每月不低于260元;n农村老军人人均补贴每月不低于210元;注:1、同时具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 军人多重身份的 人员和多级授予劳动模范等荣 誉称号的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能 享受一种生活补贴标准,不得同时享受多重生 活补贴。
2、农村“四老”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从2010年 7月1日起执行四老”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有下列情形 之一者,停止享受生活补贴和照顾:n政治上不坚定,参与分裂祖国统一和破坏民族 团结活动,被公安机关、党政机关查处的n丧失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笃信宗教、参与宗教活动、屡教不改,受到党 纪处分的n做出有损于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行,散播有悖于 上级党委政府政策的言论n受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的,或已自行退党、劝 退出党n触犯刑律,受到刑法处理的n家属及子女中有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有计划外 生育情况的村干部基本报酬方面n 按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确定村干部基本报 酬; n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按当地劳动力平均 收入的1.2倍确定基本报酬; n 村“两委”正职“一肩挑”的按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 的1.5倍确定基本报酬; n 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提高到7300元以上(其中 “一肩挑”的提高到9200元); n 其他村干部提高到6100元以上附:村干部具备报酬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