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共9篇)(共36页).docx
36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共9篇)[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感恩作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 我们单位是一个县级科局单位,共分6个科室,其中4个科室的科长(主任)是副主任科员职务,他们可以任实职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管理机关事务;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督促各科室业务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起草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卫生信息的收集和编印、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及机关其它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协助有关业务科室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条例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依法行政落实情况及有关行政诉讼承办工作 二)人事科 研究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负责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考核任用、人员的调配、录用等人事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编制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卫生经济管理办法,并检查督促执行;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负责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国有资产及全市卫生专项投资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卫生服务价格建议;组织拟定全市卫生装备标准,拟定卫生财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协调、管理国外卫生贷款,承担卫生统计和信息咨询等工作。
(四)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组织建设及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组织指导严重危害妇女、儿童健康疾病的防治工作;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负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优生优育宣教工作和质量督查、业务指导工作 (五)医政科 贯彻实施全市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改革、业务技术指导和医疗机构的评审校验、医疗事故争议的调解与处理,制定全市中医工作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全市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和综合性医院中医科的宏观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医疗和科研发展、医疗事故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做好全市中医信息收集、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医对外交流和中西医结合工作;制定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情报、科研项目、学术交流、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指导全市中等卫校的招生教育管理工作,对行业内的社会办学进行监督、指导 (六)疾病预防控制办公室(市地方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拟定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疾病的防治计划和措施,制定疾病预防控制的规章制度和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开展疾病监督监测工作,完善疫情上报分析制度;遇有自然灾害和重大疫情,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控制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实施计划免疫等。
贯彻执行省、市地方病防治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血吸虫病等地方病防治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督促执行;检查考核防治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落实情况;重点拟定血吸虫病及部分限期消灭的地方病的防治措施;协调农、林、水等部门整改灭螺以及耕牛家畜查治工作,承担市地方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卫生城市、卫生村镇的方针、政策和规章;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全市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和责任管理目标,组织开展城乡社会性公共卫生管理和群众性社会卫生监督活动;负责全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督促、协调和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推进“九亿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改善环境卫生条件;组织开展城乡除“四害”活动,控制和减少虫媒和鼠媒疾病;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市民保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工作,研究、宣传保健知识;负责市委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宜的高级领导、外宾、侨胞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医疗干部门诊、病房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开展预防为主的中老年健康知识宣传工作;承办市委保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局直机关党委 负责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制定落实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改选,组织发展民主评议和党组织评先评优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并做好党员干部的管理工作,监督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执行;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组织的管理工作 (九)监察室 督查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工作人员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的决定情况,受理对本局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局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局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构履行的职责 (十)工会 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换届等各项职能的施行,发挥工会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履行工会的维权职能 关心广大卫生系统职工群众的生活,协助和督促基层单位行政领导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开展职工互助互济活动,协助做好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协同有关方面做好女职工特殊保护工作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医学论文水平、科研项目应用等各项比赛,促进职工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组织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职工身心的健康发展。
(十一)团委 负责主管市卫生局13家直属单位的团组织宣传、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充分发挥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全市卫生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全市卫生行业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作贡献培养教育适龄青年加入团组织,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管理团费深入调查研究,指导基层单位团组织根据《团章》要求按时换届,协助局直属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各级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十二)红十字会办公室 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的原则,开展救灾、救护、无偿献血等人道主义求援活动,依照红十字会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红会办负责处理市红会日常事务 (十三)医学会 开展学术活动,学术交流,举办各种形式学术讲座,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宣传普及医学卫生知识,提高我市广大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协助搞好医学科技项目、科技成果的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等工作评选和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出版医学期刊 (十三)医鉴办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门机构,接到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的申请后,分层随机抽取专家库内相关专业专家组成鉴定委员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实行必要的病历开放制度,维护病人的知情权客观、公正地统一规范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二): 食品安全知识问答题 《食品卫生法》(一) 简答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于哪年颁布实施的?答:1995年.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立法目的是什么?答: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3. 哪个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4.《食品卫生法》中对食品的基本要求有哪些?答: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5.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哪些标准?答:营养、卫生标准.6.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定义是什么?答:指一切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职工食堂、食品摊贩等.7.《食品卫生法》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与使用后必须符合什么要求?答: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8.《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符合什么要求,防止食品污染?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9.《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什么要求?答:无毒、清洁.10.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用水必须符合什么标准?答: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1.《食品卫生法》第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在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时,必须使用什么?答:售货工具.12. 拒绝、阻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应由公安机关依据什么规定进行处罚?答:《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3.《食品卫生法》规定,在何种情况下,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是禁止生产经营的?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14. 食品生产经营的定义是什么?答:指一切食品的生产(不包括种植业和养殖业)、采集、收购、加工、贮存、运输、陈列、供应、销售等活动.15. 食品不得加入药物,但是哪些情况除外?答: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作为原料、调料或者营养强化剂加入的除外.16. 对以暴力、威胁手段阻碍食品卫生监督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应由哪个部门追究何种责任?答: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食品卫生法》第十三条规定,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应当符合什么要求?答:便于清洗和消毒.18.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哪两个环节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答: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19. 食品国家卫生标准由哪个部门制定?答: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20. 未制定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哪个部门可以对其制定地方卫生标准?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1.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哪些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答: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2.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应给予什么处罚?答: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23.《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健全什么制度?答: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24.《食品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什么人员?答: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25.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应予何种处罚?答: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26.《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包装标识必须符合什么要求?答:清楚,容易辨识.27.《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怎样的宣传内容?答:夸大或者虚假的.28. 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应予何种处罚?答: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29. 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予何种处罚?答: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30. 患有哪些疾病的人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答: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31. 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由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