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工业科技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责任书.doc
2页惠州工业科技学校收费管理工作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关于教育收费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上级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管理和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现象,特制定本责任书一、各科室负责人、班主任为本科室、班的收费工作责任人二、责任人要高度重视治理教育收费工作,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层层 落实责任三、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宣传和执行教育收费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市及学校有关收费的规定,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责任制,规范收费行为四、严格执行职业教育收费政策有关规定不准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强行统一向学生收取服务性费用、推销学习用品五、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学生购买各种书籍或举办活动,经学校同意的,一律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六、严格规范学生课外学习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1、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学习;2、早读和晚自修不得收费;3、学生是否参加课外学习由学生自愿报名,不得强制参加,向学生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有关限额;七、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中小学购买学习资料行为的通知》有关规定(惠市教纪[2007]1 号)1、班级不得强制或填写表格形式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学资料、材料;2、科室、班级不得向学生收取资料费;3、课本以外的各种教辅资料和读物由学生或家长到市场自由选购;4、凡向学生推荐的教辅资料和读物,每学科不得超过一种。
同时,须经本科室讨论,报教务科审批,校长签字方可;5、每学期学校向学生推荐的教辅资料和读物金额总数不得超过本学期学校收取学生学杂费(书杂费)中课本费金额八、责任人不认真履行责任,造成乱收费和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或引起群众举报、上访、闹事的, 视情节轻重, 给予取消各种评优、评先资格,通报 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停职或撤职处分九、新收费文件、政策与原规定有冲突的,以新规定为准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班 级各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至二 OO 九年九月一日惠州工业科技学校(公章) 责任人签名:领导签名2008 年 2 月 22 日 2008 年 2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