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高职高专院校.pdf
3页1 - 浙教办函〔2017〕62 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高职高专院校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赴澳大利亚培训的通知 各相关高职高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15〕16 号)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 》 ,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优秀中青年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学习借鉴国外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经验,提升教育教学能力,省教育厅拟选派高职高专院校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赴澳大利亚培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2017 年计划组织两期培训,培训时间初定为 6 月和 11 月,每期 21 天,团组人数各 25 人 培训地点:澳大利亚昆士兰布里斯班技术学院 二、培训对象与名额 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规划统筹推荐参训人员, 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推荐 1-2 人培训项目为因公出访,高校教师要按规定办理因公出国手续和因公护照 赴澳培训期间安排的住宿类型为当地- 2 - 居家住宿,参训教师须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及交流沟通能力,生活适应能力较强,年龄一般在 50 周岁以下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培训由 3 个模块组成:第一模块为集中培训,了解澳大利亚TAFE 体系的发展历程、现状和趋势、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课程开发手段、教学资源库建设、人才培养模式等;第二模块为互动交流,包括随堂听课、课题研讨、师生座谈、实训观摩等;第三模块为参访考察澳大利亚部分 TAFE 学院和产学研基地。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约 5.5 万元人民币(含培训、住宿、机票及其他费用,最后按实结算) 五、其他事宜 请各校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推荐表》 盖章扫描件及电子文档报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办理赴澳手续等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文华、张惠平,联系:0571–88008820、88008865,电子信箱:107953652@.com 附件: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推荐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 年 3 月 31 日 附件 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赴境外培训推荐表 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加盖公章):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所在部门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现从事专业 电子邮箱 备注 联联 系系 人:人: 联系联系:: 注:推荐人员赴澳培训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并另行通知注:推荐人员赴澳培训时间由省教育厅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并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