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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最新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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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 何 高 效 学 习 1 目目 录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火 灾 预 防 第 三 章 消 防 组 织 第 四 章 灭 火 救 援 第 五 章 监 督 检 查 第 六 章 法 律 责 任 第 七 章 附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立法目的 维护公共安全 ?第二条 消防工作方针、原则 消 防 工 作 贯 彻 预 防 为 主 、 防 消 结 合 的 方 针 政府统一领导 实 行 消 防 安 全 责 任 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部门依法监管 原 则 单位全面负责 原 则 公民积极参与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国务院领导 全国的消防工作 国 务 院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 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 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条 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体制 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助 2￿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协3￿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府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单位、个人的消防义务 维护消防安全 保护消防设施 预防火灾 报告火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参加有组织的 消防义 务 灭火工作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 ?第六条 消防宣传教育义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应急管理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消防宣传教育 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 鼓励支持消防事业,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 消防科技 表彰奖励 ?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 ?第八条 消防规划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 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站 纳入城乡规划 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 并负责组织实施 消防车通道 消防装备 等 内 容 的 消 防 规 划 ?第八条 消防规划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 调整、完善 应 当 增建、改建、配置 进行技术改造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 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 ?第九条 消防设计施工的要求 设 计 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建设工程的 消 防 施 工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消防设计文件备案与抽查 实 行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 ?第十一条 消防设计审核 特殊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 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规定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 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者消防设计不合格的法律后果 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 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 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 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特殊建设工程 其他建设工程 ?第十三条 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 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 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 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 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 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 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审查 消防验收 备案和抽查 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十个工作十个工作建设单位 或者 使用单位 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日内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7￿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2￿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消防救援机构 ￿确定为 并由应急管理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本行政区域内的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第十七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 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3￿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还应当 1￿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第十八条 共用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 应当明确 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 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 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九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置要求 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 与居住场所 ?第二十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 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特殊场所和特种作业防火要求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必须持证上岗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 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的消防安全要求 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 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 仓库和专用车站 码头的设置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二十二条 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的消防安全要求 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 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已经设置的 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 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二十三条 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资仓库管理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 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 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技术鉴定制度 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 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 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 认证的消防产品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 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消防救援机构 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 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要求 建筑构件 建筑材料 室内装修、装饰材料 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 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 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 第二十七条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产品标准及其安装、使用的消防安全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 ▼ 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 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任何单位、个人 ▼ 不得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不得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 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 应当保持 消防供水 消防通信 消防车通道 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 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 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 有关单位必须 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条 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 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第三十一条 重要防火时期的消防工作 农业收获季节 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 重大节假日期间 以及火灾多发季节 地 方 各 级 人 民 政 府 应 当 组 织 ▼ 采取 防火措施 开展有针对性的 消防宣传教育 进行消防 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 基层组织的群众性消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 应 当 指 导 、 支 持 和 帮 助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 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 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国家鼓励、引导 ?第三十四条 对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规范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 消 防 产 品 质 量 认 证 消 防 设 施 检 测 消 防 安 全 监 测 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 ?第三十五条 消防组织建设 加强消防组织建设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 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 ?第三十六条 政府建立消防队 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队 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应当根据 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 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十七条 应急救援职责 按照国家规定 承担重大灾害事故 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 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第三十八条 消防队的能力建设 应 当 充 分 发 挥 火 灾 扑 救 和 应 急 救 援 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 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 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 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第三十九条 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第四十条 专职消防队的验收及队员福利待遇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队的建立 ?第四十一条 群众性消防组织 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 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 第四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关系 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 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 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消防救援机构 ?第四十三条 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 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 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第四十四条 火灾报警;现场疏散、扑救和消防队接警出动 任何人发现火灾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 消防队接到火警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 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严禁谎报火警￿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 邻 近 单 位 应 当 给 予 支 援 救助遇险人员 排除险情 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 组织火灾现场扑救及火灾现场总指挥的权限 消防救援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四十六条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实行统一领导 参加火灾以外的 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第四十七条 消防交通优先 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 在 确 保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 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 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 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消防车、消防艇 ?第四十八条 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 消防车、消防艇 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 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 扑救火灾、应急救援免收费用 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 专职消防队 扑救火灾、应急救援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 ?第五十条 医疗抚恤 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 火灾事故调查 消防救援机构 有权根据需要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 消防救援机构 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 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 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 保护现场 接受事故调查 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封闭火灾现场 负责调查火灾原因 统计火灾损失 ?第五十二条 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 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 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应当出示证件 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 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 消防救援机构 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 ?第五十四条 消除火灾隐患 消防救援机构 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在消防监督检查中 发现火灾隐患的 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依照规定 ￿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 重大消防隐患的发现及处理 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书面 报告 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 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应当应急管理部门 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执法原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 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 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等 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务谋取利益 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 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第五十七条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社会和公民监督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都 有 权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五十八条 对不符合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要求的行为的处罚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在验收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五十九条 对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 第六十条 对违背消防安全职责行为的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一条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处罚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二条 对涉及消防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谎报火警的谎报火警的 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危险场所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的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四条 对过失引起火灾、阻拦报火警等行为的处罚 违 反 本 法 规 定 , 有 下 列 行 为 之 一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过失引起火灾的 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消防救援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五条 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理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五条 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理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消防救援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 第六十六条 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处罚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 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 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七条 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法律责任 机 关 、 团 体 、 企 业 、 事 业 等 单 位 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 第六十八条 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人 员 密 集 场 所 发 生 火 灾 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 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六十九条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失职的法律责任 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出具虚假文件的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七十条 对违反消防法行为的处罚程序 当 事 人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 除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的外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 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 应当在整改后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决定 向作出决定的部门或者机构报告 经检查合格,方可 恢复施工、由 作 出 决 定 的 部门或者机构强制执行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 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使用、生产、经营￿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七十一条 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 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查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七十一条 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工作人员在 消防工作中 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 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消 防 法 — 法 律 责 任 ￿图￿￿解￿第七十二条 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 违反本法规定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专门用语的含义 消防设施 消防产品 公众聚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 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难、逃生的产品 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 生效日期 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89 89 89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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