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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费用管理办法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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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费用管理办法15篇 目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企业、职工的利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文件)和《中铁十五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费由管理办法》(十五局安质[2007]491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及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情况,保证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 职 责 第五条 总经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第六条 分管安全的领导职责 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领导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

      第七条 安全质量管理部职责 根据施工生产实际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上报集团公司,检查指导安全费用的使用,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第八条 财务部职责 掌握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监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符合要求 第九条 经济管理部职责 掌握各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计划,在对项目评估和经济考核时将其纳入项目成本 第十条 工会职责 监督各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员工劳动生产安全得到保障 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部职责 依据年度施工生产任务,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且专款专用,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 第三章 安全费用的提取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第十三条 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四章 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第十五条 每年年初,各单位应依据工程内容和年度投资完成计划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于每年的1月10日前报公司安质部 第十六条 新开工项目或停工复建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或正式复建前,编制并上报《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 第十七条 公司安质部会同经济管理部和财务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进行审查,汇总编制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上报集团公司和下发各单位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安全生产经费计划》组织落实;因故不能实施或需增加新的投入的,应向公司安质部报告,说明原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各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二十一条 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确保项目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野外、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各单位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六章 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当有列入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经管部门、安质部门对各单位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质部门应当会同财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逾期不改正的,由安质部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责 任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提供虚假的安全生产费用预付凭证的,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根据每年的施工生产总值考核安全费用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对没用按照标准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的单位,给予项目部领导警告处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严重后果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质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质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电设备配件费用管理办法范本 为了使配件管理科学化、系统化、合理化,有效使用配件资金,控制配件费用指标,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全年设备配件费用,通过全年经营计划测算下达,由矿机电部集中控制 2、各配件使用单位,每月20日前根据下月设备维修使用需要,将配件计划报矿领导审批后,报供应站采购,计划必须准确,否则不予落实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3、各单位使用矿集中费时,需将使用的预备部位,规格型号,件数标注清楚,如因意外或计划外的急需配件,要有事故原因,矿按性质分配其配件费。

      4、配件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及时掌握配件的使用情况,保证各类易损失件的库存和配件质量,防止积压,保证配件的及时准确供应 5、配件领取实行交旧领新,供应站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当月领用配件,必须限期交旧,否则给予罚款处理各单位更换下的配件应统一交矿供应站,不得私自进行处理供应站要将各单位交来的废旧配件分类妥善保管,且只能由矿上统一进行处理 6、供应站将交回的旧件设专门库房管理,由专人建帐立卡,便于修复使用机电部会同配件使用单位对交回的旧配件进行鉴定,对于能够修复的配件,通过计划下达给机电队,进行修复,同时月底负责修理费的结算,对于无法修复的配件实行报废处理 7、机电队设专人进行修旧利废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检修好的配件交机电部验收后,统一保管,统一发放 8、修旧利废的配件出库,按照配件出库手续办理,价格按照矿校定价格出库 9、机电设备大、中修的所需配件统一由机电队电钳班根据矿机电部每月月底所做机电设备大修理计划,做出配件购置计划,报机电部和机电副矿长及计划科、供应站审批后领用和保管; 10、机电设备大、中修理计划的配件,只能用于设备的大中修,不得私自挪作它用; 11、各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中所更换的小型配件,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出费用;大中型配件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损坏更换的,由机电部出大修理费; 12、采掘工作面新安装的机电设备,由机电部配齐所有零部件;搬运过程中或生产中因使用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的,由损坏单位照价赔偿,费用划入机电设备大修理; 某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成本费用控制,强化全员成本意识,严控不合理开支,增强财务约束能力,使中心财务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和预算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成本费用管理工作应遵循“成本效益、统一管理、监督制约、依法合规”的整体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各成本中心都应树立成本观念和成本意识,在设备采购、基本建设、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涉及资金投入方面,必须充分考虑“投入产出”平衡,避免盲目投入,重复建设、不计成本、不重效益的随意行为 2、统一管理原则按照财务统一管理的思路,中心及关联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计划投资工作,由中心计划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与协调各部、室成本费用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3、监督制约原则根据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通过预算分解、定额包干、适度奖惩、财务监控的手段,达到监督制约的效果各部门班子成员应对部门成本费用进行监督管理 4、依法合规的原则中心各项财务管理活动和行为必须依据和遵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办事,做到依法理财,照章办事 第三条:中心成本费用项目按性质分为变动费用和刚性费用(相对)两类对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对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 第四条: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工资总额,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障费,劳动保护费、住房公积金、防寒取暖费、防暑降温费,保险费、绿化保洁费、水电消耗、各类税金及附加等项目。

      第五条: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的成本费用有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修理费、燃料动力、器材配件、运输费、费、业务招待费等项目 第六条:刚性费用实施监控约束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具体指标,报中心批准后实施变动费用实施定额包干管理,由计划财务部门根据全年预算批复及历年数据采取“零基预算”与“定基预算”相结合方法编制,报中心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门在编制全年预算时,根据预算批复情况,考虑中心生产运行实际,预留部分机动经费作为中心总预备费,以应对临时性、专题性、实发性、大额性的相关经济事项动用总预备费,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计财部门汇同其他职能部门初审后,报中心批准后方能实施中心领导的相关费用实施单列,在定额以内使用 第八条:对各项变动费用定额包干的具体说明 1、差旅费:核算各部、室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部门核算指标中不含境外培训和专题性考察发生费用)凡涉及一个以上部、室员工共同出差、培训、考察时,一般按出差人数平均分摊出差费用,分别计入各自所在部、室变动费用指标内具体报销规定参照《中心差旅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及《总局财务司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2、办公费:核算各管理部门办公用品的耗用,以及其它应列入“办公费'科目的费用不含业务部门的办公费用(在“业务费’’科目核算)集中采购、仓库发放的办公用品,入库时统一计入采购部门的办公费用,月末计划财务部门根据仓库提供的出库统计表,分别计入各领料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中,并相应冲减采购部门的变动费用指标 3、业务费:核算各业务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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