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流程图.pdf
10页1쇷돌춼쒿슼1、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流程图2、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费用报销流程图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流程4、职称首次认定、省外职称确认流程图5、职称评审流程图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图7、“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流程图8、选拔人才、推优工作流程图21、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流程图1、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申请流程图师资科每年 5 月发通知,要求各单位根据自身教学科研总体布署汇总 报送下一学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含学历学位、国内外访问学者、课 程进修等)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浏览学校主页人事工作政策法规获得批准的申请人在进修前,从人事工作网页“下载专区”的“继续 教育表格”文件夹下载并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申请 表》出国进修下载《东莞理工学院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学历学位入学考试上线 后,由学校与培养院校 签订《委托培养合同书》填写表格后,按照表格要求找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案收到录取通知书到人事 处师资科登记脱产学习期满,及时从人事工作网页“下载”区“继续教育表 格” 文件夹下载并填写 《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销假申请 表》 ,到人事处师资科销假。
访问学者需同时提交《教职工继 续教育成果汇报考核表》及成果复印件一套备案需脱产学习者,从人事工作网页“下载”区“继续教育表格” 文件夹下载并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假申请表》 ,按 表格要求找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交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其它各类进修均凭有效 证明材料到人事处师资 科登记师资科将计划报相关领导 审议,确定下达最终计划不批准,师资科向单位与个人解释原 因与政策暂不批准,师资科向单位及个人解释 原因,转入下一学年度批准32、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费用报销流程图2、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进修费用报销流程图申请人持报销凭证到财务处报销申请人从人事工作网页“下载专区”下载“继续教育 表格”压缩文件填写《东莞理工学院教职工继续教育 资助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相关政策请 浏览学校主页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申请人持《审批表》、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书、进修 证明、学费缴款凭证到人事处师资科验证、审核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人事处处长(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师资科备案后, 通知申请人4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流程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流程备注:继续教育纪录的有效证明要求如下: 1、 公需科目的证明需由继续教育基地开具,或由继续教育基地直接登记到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2、 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继续教育证明可填写《继续教育证明》 (见附件) ,打印 一式二份,一份由所在单位盖章后交我校人事处师资科备案,另一份盖我校人事处 章后可作为有效继续教育证明使用 3、 当年发表省级以上论文可计为专业科目 28 学时,需上传所发表的论文刊物封面、 目录和论文首页照片或扫描件作为继续教育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市相关政策要 求,每年应完成 72 学时的继续教育任 务并取得相关证明在继续教育基地完成当年 指定的公需科目 18 学时完成专业科目 42 学时, 其中当 年发表省级论文可计 28 学时完成个人选修科目 12 学时 学习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 理系统(请链接),注册,上传本年度 继续教育纪录及相关证明(见备注)人事处师资科及当地人 力资源部门审核继续教 育纪录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系统,确认继续教育纪录已通过审核, 打印继续教育证书作为职称评审材料5附件: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볌탸뷌폽횤쏷我校职工(身份证:) ,参加以下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属实,特此证明课程名称科目 类型施教机构学习形式学习起止时间学时数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二○年月日64、职称首次认定、省外职称确认流程图职称首次认定、省外职称确认流程图申请人接信息后,登陆系统打印申报表格,由本单位负责人签 字、盖公章后,持所需材料原件赴师资科办理审核盖章手续。
材料 最终送职称服务联络点,职称认定或确认过程结束师资科接系统发出的信息后, 在 5 个工作日内 网上审核填报内容,与申请人沟通完善填报内容申请人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系统 (请 链接,以下简称系统),注册(进入)个人帐号, 分清认定、确认入口,填写个人信息,扫描上传所 需证书,提交送审个人申请,等候师资科审核职称首次认定条件职称首次认定条件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请链接):1、 获得博士学位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半年,可认定中级职称;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可认定中级职称;3、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或本科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可认定初级职称;4、 大专学历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可认定初级职称;5、 中专学历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1 年,可认定员级职称省外职称确认对象省外职称确认对象来莞工作半年以上, 且来莞前已在省外获得职称的人员, 具体内容请链接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职称确认办理程序 (请链接)接信息后,市人力局职称服务联络点初审、市人力 局复审(各需约 5 个工作日)填报内容待 完 善 , 退 回 申 请 人无异议后提交不 通 过 , 注 明 原 因 通过申请人接领证信息,赴职称服务联络点领取证书及存档材料,交师 资科登记存档75、职称评审流程图5、职称评审流程图校教师系列高、中级 职称评委会对申报我 校有评审权的教师系 列副高、中、初级职 称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根据省厅文件要 求填写评审信息,准备 附件材料申报人在限期内打印、准备全部申报材 料,请本单位签署考核评价意见。
到教 务、科研等部门审核盖章,送人事处师 资科全面审核,材料公示 7 个工作日前 期 准 备前 期 准 备 1、 提前一年或更早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2、 上东莞市考试中心信息网报名参加全国计算机统一考试, 取得合格成绩; 3、 参加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修满学时数并成绩合格; 4、 参加市评人员进行最高学历(学位)鉴定评审结果报省、市人 力资源部门备案申报材料送市人力局,参加各 中评委会评审校职称推荐委 员会开会,向 省高评委推荐 申报职称人员推荐通过材料 送省各厅参评等候学校评审通知,一般为每年 6-8 月份,从人事工作网页重要通知中浏览 当年职称评审文件,或到师资科咨询师资科进行政策解读及网上填报培训师资科接评审结果后,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评后公示, 如有投诉进行调查, 如无投诉将公示情况上报为通过人员领取职称证,登记存档参评工程系列、图书资料系列中级及以下职称申 报人登陆东莞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按 要求填写评审信息,准备附件材料有投诉师资科 调查投诉属实申报人 停报不 属 实参评工程系列、图书资料系列 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人网上送 审,师资科、人力局职称服务 联络点、人力局网上审核填报 内容,申报人修改,直至通过无 异 议向 未 通 过 人 员 传 达 或 分 析 未 通 过 原 因8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图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图人事处组织通过资格审查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老师统一前往省教育厅指定医院体检各单位为申请老师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 (聘进人员还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 犯罪证明》 ) ; 同时, 各单位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小组对申请老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测评, 测评包括试讲和面试两个部分,测评后将测评汇总表与会议记录交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登陆广东省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 打印报名表(一式 2 份)交师资科。
学校每年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发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一般在三月) 各单 位汇总本单位申请人信息,报人事处师资科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可参照人事工作网页) 于通知规定期限内交人事处师资科初审,师资科根据审核情况联系申请人完善资料到省内外相关测试站参加国 家语委颁发证书的普通话测 试,并获得二级乙等以上合 格证书(具有教授、副教授 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 的申请人免普通话测试)非师范专业毕业生需要参加广 东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获得培 训合格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须具 有修学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 教育心理学(高等教学心理学) 、 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单学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认定资格进行审议人事处将网上报名信息导入《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 ,编写相应报表,准备好向学校 和省厅上交的材料人事处为通过资格认定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存档;通知未通过人员原因学校将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员 材料上交省教育厅,等候批复学校对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人员进行为期 7 天的公示申请人现聘岗位是否为教学岗不具备认定资格是否申 请 人 对 最 高 学 历 ( 学 位)及本科学 历(学位)进 行 省 级 以 上 鉴定无异议师资科调查,如情况属 实,取消申请人资格有投诉投诉不属实97、 “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流程图7、 “千百十人才培养工程”工作流程图每两年一次,师资科按省教育厅要求发通知,对前二批培养对象进行期终考核; 对前一批培养对象进行期中考核;选拔新的培养对象人事处将考核、选拔材料报省厅评定(确定)。
等候批复本单位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 性,根据名额限制讨论人选向学校 推荐(报师资科)校考核推荐委员会讨论,对前二批省级及以上培 养对象给出建议等次,确定校级培养对象考核等 次;对前一批培养对象给出是否继续培养建议人事处联合教务、科研、学科办等职能部门审核考核、申报材料,校内公示 3-5 日,有投诉调查修正,无异议报校考核推荐委员会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培养对象从人事工作网页 下载并填写考核表格,连 同支撑材料交人事处人事处负责将考核、选拔结果及培养合同入档、备案学校为入选培养对象确定导 师; 培养对象与学校签订培养 合同培养对象期终考核合格者,分别由省 教育厅和学校颁发合格证书;培养对 象期中考核合格者,继续进行培养;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培养资格选拔程序选拔程序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申请人 从人事工作网页下载并填写相关表 格,提供附件材料报本院或系部校考核推荐委员会讨论, 推荐选拔国家级、省级、 校级人选并公示 7 日 无 异 议有投诉人事处调查情 况属实,要求 申请人停报不属实108、选拔人才、推优工作流程图8、选拔人才、推优工作流程图人事处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通知要求下发通知,开展工作各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根据名额要求向学校提出推荐人选申请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申请人从人事工作网页下载并填写 相关表格,提供支撑材料报本单位(院或系部)人事处联合教务、科研、学科办等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校内公示人事处汇总材料, 将选拔、 推优材料报校推优 (推荐) 委员会评定、推荐人事处负责将最终结果入档、备案有投诉人事处调查情 况属实,要求 申请人停报不属实人事处将选拔、推优材料报相关上级部门评定(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