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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页运输协议书范文汇编五篇 运输协议书 篇1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及一切险三种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照保险单上订明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负赔偿责任 (一)平安险 本保险负责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当被保险人要求赔付推定全损时,须将受损货物及其权利委付给保险公司被保险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运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的货物可视作一个整批 推定全损是指保险货物的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恢复、修复受损货物以及运送货物到原订目的地费用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 2.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契约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二)水渍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三)一切险 除包括上列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本保险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二)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 (三)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四)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五)本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三、责任起讫 (一)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
如未抵达上述仓库或储存处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如在上述六十天内被保险货物需转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项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二)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载、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赋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列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货物在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满六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如在上述六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上述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本公司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付的表示 (三)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船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二年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 保险单号次 __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数量 保险货物项目 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_______ 保费________费率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自______至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 所保货物,如遇风险,本公司凭本保险单及其有关证件给付赔款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负责赔偿的损失或事故,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 营业部_____运输协议书 篇2 甲 方: 联系: 营业地址: 乙 方:深圳市捷美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 : 营业地址: 甲乙双方为了加强双方的合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代理货物运输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代理其航空,海运,陆运,快递等运输服务和运费到付服务.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甲方需要国际运输的货物,享用乙方的优质运输服务. 甲方享有获取货物的免费跟踪,查询,索取签收记录(指快递)的权利.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货物丢失,损毁等情况下,甲方在收货时即时提出异议,有提出索赔的权利. 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依照协议收取运费的权利. 乙方有检查货物的合法性及包装的权利. 若甲方称量填写重量有误,乙方有权更正. 甲方的义务: 在发货前以或 (货物托运书) 通知乙方到指定地点提取货物,或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 在约定的时间内备好货物及资料.包括:妥善做好货物的内外包装;详细的货物托运书并声明货物价值;以英文正确完整地填妥运单(快递货物);所有非文件类物品,必须以英文填写好商业发票,装箱单;某些特殊物品,须按中国海关和目的地国海关的要求,备妥必要的清关文件. 按协议及时支付乙方运费.如甲方无能力或拒绝支付运费,由本协议的甲方的负责人承担所有运费及诉讼费和律师费.本协议甲方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的义务: 接到通知后,及时上门提取甲方发运的货物,或在甲方送货上门时,作好接货工作. 及时操作货物,安全,及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快递须派送到门,取得签收记录. 接受甲方的查询,及时查看电脑系统,并给出货物跟踪信息. 对有问题的快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跟踪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每15天告知甲方运费金额. 禁运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禁止运输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液体,有毒,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其它任何危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货物途经国或目的地国家禁止运输或进口的物品. 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如盗版,侵权等任何不合法的物品及中国海关禁止出口的物品. 若甲方托运任何禁运品,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包括运费,退运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没收货物,罚款等以及任何法律制裁. 四,甲乙双方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重点声明: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乙方有义务代理受理;按照华沙公约,每票货物赔偿最高限额为100.00美元.但在甲方运费给付前,乙方对于任何索赔申请可不受理.声称索赔之金额不得与运费抵销. 2,甲方因发现托运的货物有损毁或遗失的情况需要索赔时,必须向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3,乙方可以接受按照甲方要求和指示代做货物装箱单,商业发票,但如果因此造成报关,清关上的问题慨由甲方负责. 4,乙方接受甲方每票货物的托运时,如没有委托乙方代理目的地清关时,乙方对货物在目的地清关不负任何责任. 5,若甲方托运货物需要保险,需要特别声明,并另付费用(货值的千分之二),如货值较大我司建议乙方购买保险. 6,甲方须缴付因清关所造成的`仓储费,商检费等海关所收费用. 7,对于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和非乙方原因而延误货物运输,乙方不承担责任.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货物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海啸,罢工等)造成延误的事实,并争取有效措施努力补救. 五,付款条件: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署后,运费的结算采取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号前提供上月对账单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帐单后一周内对帐且盖章确认回传,并在当月10号前将所有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收违约金1%(百分之一). 如未到结算期但甲方应付乙方运费金额超过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_________(该限额同样适用于外币折算人民币)则必须马上结清, 甲方在收到帐单后2天内对帐并付款.逾期每日收取违约金1%(百分之一). 付款必须汇入我司指定的帐号或由我司财务部门出具法人证明的指定人员. 如甲方需乙方提供垫付款服务,甲方应在乙方垫款日七日内将垫付款付到乙方的帐上. 六,价格变动: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按国家法规对运价进行调整,但应在发货前通知甲方. 七,协议履行: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终止代理关系.但对于甲方,不影响运费的正常支付;对于乙方,有义务受理货物查询跟踪或索赔,直至货物签收或索赔结案. 八,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字日起一年有效.协议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可以继续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运输协议书 篇3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揽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保障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填开甲方指定的运输凭证 4.乙方应按照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