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法律硕士知识点:法制史详解(3).docx
3页2022年法律硕士知识点:法制史详解(3)一、罪名 (一)夏、商的主要罪名 夏时有“昏、墨、贼、杀”的规定,“昏”是自己做了坏事而又掠他人之美名;“墨”是贪得无厌,败坏官位;“贼”是肆无忌惮地杀人 2.商朝的罪名已明显多于夏朝,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于政治性犯罪的惩处镇压“乱政”罪和“疑众”罪,后世历代王朝大都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形式上以此来诛杀异已,这也是中国传统法律的主要特点之一 (二)西周的主要罪名 西周的罪名比商朝更为兴旺,分为三类:一是政治性犯罪,如违背王命罪;二是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如冠攘*宄(聚众抢劫)罪;三是渎职方面的犯罪,如司法官的“五过” 所谓“五过”,其详细内容是 (1)“惟官”,指畏权势而枉法; (2)“惟反”指报私怨而枉法; (3)“惟内”,是指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4)“惟货”指贪赃受贿而枉法; (5)“惟来”,指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二、刑罚 (一)“五刑” 其历史进展分为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两大分阶段。
所谓奴隶制五刑,是指中国奴隶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刖、宫、大辟等五种常用刑 墨刑,又称黥刑,是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 劓刑,即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非刑,也作刖刑,指砍去受刑人的手或足的重刑 宫刑,是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大辟,是死刑的总称 (二)其他刑罚 1.圜土之制近似于后世的徒刑, 2.嘉石之制近似于后世的拘役, 3.赎刑赎刑是一种刑罚执行的变通方法,即允许受刑人拿出肯定的金钱或物品折抵刑罚 三、刑罚适用原则 (一)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 (二)区分有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 (三)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 (四)宽严适中原则 四、礼刑关系 (一)西周的礼刑一般关系:西周时期,“刑”是同“礼”相对应的一个范畴,多指刑法和刑罚 (二)“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庶人以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行能按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 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肯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