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学校全体教职工管理制度.docx
3页职业学校全体教职工管理制度一、 教职工入职制度1. 新入职人员须经各部门负责人面试合格、校长同意后方可上岗2. 新入职人员须填写入职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校长签字 盖章后方可生效3. 新入职人员上岗前,上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备查验、留档二、 教职工考勤制度1. 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是建立良好的教学和工作秩序的保证为了 提高教职工纪律观念,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2. 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按时签到,不迟 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按时签到视为退到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 按事假处理,无故未签到者视为缺勤每月三次以内不计,如第四 次迟到,则累计扣除3. 教职工全天坐班,教师在值班室签到,坐班时间若因事外出, 须逐级请假,不得无故脱岗每周由分管副校长同主任不定时抽查, 如果发现无故脱岗者,除进行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4. 凡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如超期,应提前请假,按事假处理5. 病、事假1天以内(含1天)经分管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经 校长批准,若有急事或患急重病确实不能亲自到校请假者,可请 假或委托他人代请,病假须有医院证明。
6. 集体活动时无故缺勤者,一次扣10元7. 无故不到校,视为旷工,旷工每日扣20元三、教职工休假制度1. 婚假按国家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 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因上课不能休假者,可保留在一年内休 完O2. 产假女职工常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产假遇寒暑假,假期不顺延 男教职工给予7天的护理假3. 哺乳假女教职工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二次哺乳 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 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原则上不允许请育 儿假4. 人工流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做人工流产的女教职工给予15至30天的休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做引产的女教职工给予42天休假5. 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本人供养的亲属(含 配偶的父母)去世,给丧假5天丧事在外地料理的,可按实际需要 另给路程假往返途中的车船费等自理四、教职工离职制度1. 为加强对我校教师的管理,确保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特制定本制度。
2. 教师在聘用期内不得随意离职,对随意离职造成的所有损失, 相关人员应负赔偿责任3. 教师属自愿离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离职申请报所属主 管部门,由主管领导报校长审批签字,在学校妥善做好后续教师的到 位,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未按以上流程执意离职的,或 离职交接未办理完全的,学校将扣发其当月工资4. 教师如不能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开展工作,或者所承担的工作 无法达到学校要求的,由学校书面出具辞退意向书,在学校找到合适 的替代教师后该教师离职,学校按事先约定标准支付工资5. 教职工离职前要办好所借公款、物、书等,归还手续,交财务 处存档,方可离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