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六篇.docx
16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学校公章管理制度六篇 篇一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南宁市第十九中学”公章是代表学校的正式署名,是我校法定名称的表达,是学校职权的`一种凭证和标记,具有代表性和立法性任何文件和材料,只要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要对文件和材料内容承受法律责任为了确保学校公章使用的肃穆性,特作如下用印规定: (一)管理规定 1、学校公章由校办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均要通过管理人员; 2、公章务必置于保险柜或坚韧的柜、抽屉之内并加锁,以保证公章的十足安好; 3、公章不得嘱托他人代取代用,更不能借用; 4、公章务必存放在办公室,不得携带外出访用,特殊处境须经领导批准,由管理人员带章到现场监印; 5、不得在空白函笺或空白表格上盖公章 (二)使用规定和范围 使用公章务必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根据管理权限由学校领导、各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面可到公章管理人员处用印公章使用务必要登记需领导审核的材料有: 1、以学校名义上报、发送的文件、材料、各种报表、各种评审材料等; 2、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合同书、协议书、嘱托书等; 3、由政教处、教务处、人事部门管理的各种证件的发放,如学生证、毕业证等证件; 4、以学校名义颁发的奖状、外送的请柬等; 5、科研工程、成果申请书等; 6、因公事需要开具介绍信的; 7、因个人私事需要学校出具证明的; 8、其他重要的证明或材料。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二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使学校公章管理模范化、制度化,保证公章的权威性和肃穆性,明确公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严格事务审批程序,模范用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公章管理与使用工作,模范遵守本规定各部门公章监管人员要巩固法律意识和责任感,专心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条 公章包括校级公章、法人章和部门公章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公章由归属部门保管 其次章 公章刻制 第四条 各部门刻制公章,务必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观法,向校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公章 第五条 各部门公章正式启用时,务必先到校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公章管理 第六条 公章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校级公章、法人章由院办公室专人掌管;部门公章由各部门专人掌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肆意交给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交接手续。
第七条 校级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校办公室,部门公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内,公章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因特殊理由,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八条 掌管公章的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坚持原那么,秉公办事,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严禁以印谋私,损害学校利益 第九条 不得伪造、变造、盗用、有意毁坏公章,违反者学校将视其处境赋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十条 因机构名称变更启用新公章或其它理由停用公章,应将原印章缴回校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启用印章或停用印章应由校办公室发文公示印章不使用时,务必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使用 第十一条 公章的使用要严格操纵范围、规格严禁滥用公章发文、发函、出具凭证 第十二条 以学校名义发出各种公文、公函、重要申请务必填写《发文稿纸》,各类证明材料那么务必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并经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重要材料如需备案,须在《公章使用登记表》中明示并注明备案科室。
第十三条 涉及学校重大利益的有关合同、协议书等,务必经校长或主管校长批准,方可盖章各部门的一般性合同,须经各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盖章 第十四条 对内、对外发放的各种证件、证明需加盖学校公章时,须由颁发证件、证明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需盖学校公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校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 学生如需学校出具在读证明、学历证明、毕业证明等有关证明时,应经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盖章教师需学校出具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时,应经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审核并出具证明后,方可盖章除此之外的其它证明、申请等均由各部门出具证明并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 第十七条 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处境确需开具的,务必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面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务必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务必交回 第十八条 使用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 附那么 第十九条 各部门公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公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其次十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手段参照本规定执行 其次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其次十二条 本手段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三 学校公章管理制度 一、总 那么 1、为加强和模范学院印章的管理,维护印章的肃穆性,确保印章安好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学院印章包括学院党委印章、行政印章、学院钢印、院领导公务私章等 3、学院印章统一由组织人事部根据国家规定制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 二、印章的管理 1、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委印章的管理使用,院长办公室负责学院行政印章和院领导公务私章的管理使用,组织人事部负责学院钢印的管理使用 2、使用各类印章都务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登记的工程包括:用印日期、用印事项、印数、用印部门、批准人、经办人监印人员在用印时要审阅、了解用印内容,核实、清点用印数量监印人员盖章时要模范,使盖出的印章端正、明显、美观,印章不能歪斜或颠倒落款处加盖的印章应“骑年压月”。
3、全体使用学院印章的公文、公函、协议书、合同书以及各种报表、申报材料等,用印单位或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编号,分类登记,并存入学院档案 4、监印人员确定要坚持原那么,对不符合规定的用印,监印人有权拒绝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监印人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后果自负 5、印章原那么上不借出访用,特殊处境须借出访用时,用印部门须出具申请报告,由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面可借出,并派人监印 三、印章的使用 (一) 印章的使用范围 1、学院印章是按照国家规定,对内对外代表学院的法定名称,表达学院的权力、凭信和职责,由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刻制的公章学院印章主要用于学院公文公函、各级各类学生毕业肄业证件、学院行为合同或协议、工程申报书(表)、成果申报或鉴定书(表)、专利申请书、海关或校办企业免税申请、控购物质审批表、师生员工因公因私出国审核件、赏赐证书、各兄弟院校往来贺电、唁电、教职工工作证及学生证等用印 2、使用带存根的学院介绍信,应在两处压印,一处在连接线上,一处在落款处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 3、学院钢印限于各类证书原件照片、复印件审核用印,不能作为文件、介绍信及其它凭证的有效标志,不能独立使用。
4、院领导公务私章、签字章属于学院的公务章,代表学院领导人的身份,是行使职务的标志 (二) 印章的使用程序 1、以学院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要有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名,由主管或分管院领导签发的拟文稿,方能使用校印 2、凡学院颁发的各种证书、证件(毕业证、肄业证、学历学位证明书、新生入选通知书、工作证、学生证等)用印,经承办单位造册、编号,单位负责人审核,印章管理部门审阅,可以用印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明及肄业证明书的用印务必由教务处人员办理补办各类证件,须持相关单位证明,并注明编号,经院长办公室审查,方可使用校印 3、以学院名义对外签订协议、合同用印时,须经分管院领导或院长审阅签字,方可使用 4、学院统计报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出国申报表等用印,须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经主管院领导审阅签字,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用印 5、公用机动车辆登记表、审核表、驾驶员登记表、审核表,须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并经院长办公室审阅后,可用印 6、学院印章一般不对个人使用教职工和学生个人需用学院印章时,务必由用印单位委派专人,报分管院领导批准,或由院长办公室主任在院领导授权范围内审批,方能使用学院印章。
7、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四 公章管理制度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肃穆性和稳当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务必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面可带出。
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受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务必安好稳当,须加锁保存,公章不成私自嘱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奇怪现象或遗失,应养护现场,实时汇报,合作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以下处境,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实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