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6.pdf
301页煤 矿 安 全 规 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6.9.26 通过2007.01.01 施行第 一 编 总 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 据 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第 二 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第 三 条 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第四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第五条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发挥职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第六条 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矿 务 局(公司)局 长(经理)、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第七条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第八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煤矿企业每年必须至少组织1次矿井救灾演习第十条 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第十 二 条 井工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三)巷道布置图四)采掘工程平面图五)通风系统图六)井下运输系统图七)安全监测装备布置图八)排水、防尘、防火注浆、压风、充填、抽放瓦斯等管路系统图九)井下通信系统图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第十三条露天煤矿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一)地形地质图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综合水文地质平面图三)采剥工程平面图、断面图四)排土工程平面图五)运输系统图六)输配电系统图七)通信系统图八)防排水系统及排水设备布置图九)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断面图十)井工老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第十四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第 二 编 井 工 部 分第 一 章 开 采第 一 节 一般 规 定第十五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工作人员学习第十六条开凿平碉、斜井和立井时,自井口到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石宣,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 m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胴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第十七条掘进井巷和胴室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 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冻结法凿井和在遇水膨胀的岩层中掘进不能采用湿式钻眼时,可采用干式钻眼,但必须采取捕尘措施,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第十八条 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 0 m采用中央式通风系统的新建和改扩建矿井,设计中应规定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当井田一翼走向较长、矿井发生灾害不能保证人员安全撤出时,必须掘出井田边界附近的安全出口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2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路标,标明所在地点,指明通往安全出口的方向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通往安全出口的路线第十九条 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4 5 时,必须设置人行道,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扶手、台阶或梯道倾角大于4 5 时,必须设置梯道间或梯子间,斜井梯道间必须分段错开设置,每段斜长不得大于1 0 m;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8 0相邻2个平台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8 m o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第二十条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提升量不大,保证行车时不行人的,不受此限。
第二十一条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下列要求:(一)主要运输巷和主要风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 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的净高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和第三百五十七条的有关要求二)采 区(包括盘区,以下各条同)内的上山、下山和平巷的净高不得低于2 m,薄煤层内的不得低于1.8 m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及采区内的溜煤眼等的净断面或净高,由煤矿企业统一规定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第二十二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新建矿井、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磴面起 1.6 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 m (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 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L 8 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 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 m)巷道内安设输送机时,输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 m;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 m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 m。
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碉,2 个躲避胴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 0 m躲避洞宽度不得小于1.2 m,深度不得小于0.7 m,高度不得小于1.8 m,躲避硒内严禁堆积物料(三)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硝面起1.6 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 m 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 m第 二 十 三 条 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 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 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 m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两侧距离,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二十二条的要求第二十四条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必须编制专门措施,加强通风、瓦斯、防火管理第 二 节 井巷掘进和支护第二十五条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用栅栏围住,人员进出地点必须安装栅栏门;井口必须设置封口盘和井盖门,井盖门的两端必须安装栅栏,封口盘和井盖门必须坚固严密,并采用不燃性材料第二十六条采用普通凿井法施工时,立井的永久或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七条立井井筒穿过表土层、砂层、松软岩层或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
采用井圈或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在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临时支护后面的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第二十八条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岩帮与支护之间必须填满灌实井壁出水时必须采取导水或堵水等措施第二十九条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钻井的设计与施工最终位置必须通过风化带,并向不透水的稳定基岩至少延深5mo(二)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将井口封盖严密;采用井口梁时一,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三)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必须定时测定,发现问题立即调整井筒内的泥浆面,必须保持高于地下静止水位四)钻井时必须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井筒偏斜度及测点的间距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规定钻井完毕后,必须绘制井筒的纵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和截面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五)预制井壁的质量,必须逐节检查鉴定井壁连接部位必须有可靠的防蚀、防水措施,合格后方可下沉井壁六)井壁下沉完成后,必须检查井壁偏斜度,只有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壁后充填,壁后充填必须密实充填材料必须经过试验,满足强度和凝固时间的要求,并保证能够置换出泥浆。
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或开掘马头门之前,必须检查破壁处及其上方15 30nl范围内壁后的充填质量,发现不合格时,必须采取可靠的补救措施七)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和开掘马头门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第三 十 条 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10m以上基岩段涌水较大时,应加深冻结深度二)钻进冻结孔时、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隔不得超过30m,并绘制冻结孔实际偏斜平面位置图,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因钻孔偏斜影响冻结效果时,必须补孔三)地质检查钻孔不得打在冻结的井筒内水文观测钻孔偏斜不得超出井筒,深度不得超过冻结段下部隔水层四)冻结管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或螺纹连接,冻结管下入钻孔后应进行试漏,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五)开始冻结后,必须经常观察水文观测孔的水位变化只有在水文孔冒水7天、水量正常,确认冻结壁已交圈后,方可进行试挖冻结和开凿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盐水温度和流量、井帮温度和位移,以及井帮和工作面渗漏盐水等情况检查应有详细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六)开凿表土层冻结段时,可以采用爆破作业,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七)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冻结壁变形、片帮、掉石、断管等安全措施。
A)生根壁座应设在含水较少的稳定坚硬的基岩中九)只有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成后,方可停止冻结十)梁窝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有防止漏水的措施十一)不论冻结管能否提拔回收,对全孔必须及时用水泥砂浆或混凝土全部充满填实冻结站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应有通风装置应经常测定站内空气中氨气,氨的浓度不得超过0.004%站内严禁烟火,并必须备有急救和消防器材一氨瓶和氨罐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运输、使用和存放期间,应有安全措施第三十一条立井井筒穿过含水岩层或破碎带,采用地面或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加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注浆施工前,必须编制注浆工程设计二)注浆段长度必须大于注浆的含水岩层的厚度,并深入不透水岩层或硬岩层510m井底的设计位置在注浆的含水岩层内时,注浆深度必须大于井深10m三)地面预注浆的钻孔,每 钻 进 40m必 须 测 斜 1 次,钻孔偏斜率不得超过0.5%四)注浆前,必须进行注浆泵和输送管路系统的耐压试验试验压力必须达到最大注浆压力的1.5倍,试验时间不得小于15min,无异常情况后,方可使用五)注浆过程中,注浆压力突然上升时,必须停止注浆泵运转,卸压后方可处理六)每次注浆后,应至少停歇30min,方可提拔止浆塞,以防高压浆顶出钻杆。
七)冬季注浆施工时,注浆站和地面输浆管路,必须采取防冻措施八)井筒工作面预注浆前,在注浆的含水岩层上方,必须按设计要求设置止浆岩帽或混凝土止浆垫含水岩层厚度大,需采用分段注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