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耳罩式主动降噪耳机.doc
7页附件2深圳标准先进性评价细则耳罩式主动降噪耳机为对耳罩式主动降噪耳机产品标准进行深圳标准先进性评 价,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技术指 标确定程序、主要技术指标、先进性判定标准、先进性评价程序 等具体如下:一、主要技术指标确定程序主要技术指标的确定程序包括:(一)梳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形成相关的标准集合;(-)收集产品相关的认证项目和检测要求;(三)基于行业现状和市场需求,按照指标项的类型、层次、 作用进行划分,形成指标池;(四)征求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机构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 在指标池中抽取核心指标,并确定核心指标基准线二、耳罩式主动降噪耳机产品标准评价(一)主要技术指标梳理耳罩式主动降噪耳机产品指标项,在满足GB 8702-2014《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YD/T 1884-2013《信息终端设备声压输出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等相关标准(关闭降噪功能时,还应满足GB 14471-2013《头戴耳机通用规范》的要求)的基础上,对指标的国内外现状进行分析研究,以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或者 填补国内、国际空白为原则,从以下八类指标性质提出影响产品 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1. 产品创新,能够进一步满足顾客需求,开辟新的市场;2. 符合产业政策引导方向;3.填补国内际)空白,能够提升产品质量;4.严于国家行业标准,质量提升明显;5.清洁生产,材料选择、生产过程生态环保;6.产品安全健康环保,维护人体安全,有利身体健康,加强环境保护;7.消费体验,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提升用户体验;8•行业特殊要求,符合并高于产品所在行业的特殊要求,带动质量明显提升。
二)先进性判定标准先进性判定标准见表1:表1耳罩式主动降噪耳机先进性判定标准序 号指标性质关键指标项指标先进值检测方法说 明1Z 严于国家行业标准环 境 适 应 性咼温 存储(552) C,24h 试验,2h恢复将测试样品放入恒温恒湿箱,调 节恒温恒湿箱温度为55C,持续 24h,恢复2h后,产品功能正常, 标识应清晰,外观整洁,表面没 有明显凹痕、划痕、镀涂层剥落、 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霉斑 等现象/恒温 恒湿 试验(402) C,相对湿度90〜95%,72h 试验,2h 恢复将测试样品放入恒温恒湿箱,调 节恒温恒湿箱温度为40C,相对 湿度93%,持续72h,恢复2h后, 产品功能正常,标识应清晰,外 观整洁,表而没有明显凹痕、划 痕、镀涂层剥落、塑料件起泡、 开裂、变形、霉斑等现象低温 存储(・253) C, 24h 试 验,2h恢复将测试样品放入恒温恒湿箱,调 节恒温恒湿箱温度为-25C,持 续24h,恢复2h后,产品功能正 常,标识应清晰,外观整洁,表 面没有明显凹痕、划痕、镀涂层 剥落、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 霉斑等现象2/ 严 于 国 家 行 业 标 准“消 费 体 验产 品 性 能 参(双通 道) 耳机 两个 喇叭 的频 率响 应之差开启降噪功能时, 100Hz〜8kHz内左右喇 叭的频率响应曲线在 每个倍频程带宽内平 均声压级之差03dBGB/T 12060.7-2013 < 声系统设备 第7部分:头戴耳机和耳机测量方法》/谐波 失真开启降噪功能时,在 100〜5000Hz频率范 围内,在标准测量条件 下,总谐波失真不大于 3%o当个别(至多三 个)失真峰超过相应的 容渥极限而其宽度不 大于1/3 Oct时可忽略 不计.GB/T 12060.7-2013 声系统设备 第7部分:头戴耳机和耳机测量 方法》,使用SOUNDCHECK和 GRAS的IEC 60318仿真耳测试 耳机的输入电压调整至耳机输 出声压级SPL=94dB时的失真和 SPL=100dB时的失真。
序 号指标性 质关键指标项指标先进值检测方法说 明3“填 补 国 内 空白/消费 体 验主动 降噪在 50Hz-500Hz 频段 内的1/3倍频程中心 频点,主动降噪幅度M9dB主动降噪量(Overall) >= 9dB底噪=< 30dBA在符合国标的消声环境下,将耳 机佩戴在B&K测试系统提供 的人头(HATS),在离人头0.5m 远的正前方播放SPL 94dB粉红 噪声,在主动降噪开关开启前后 分别测试噪声量,两次噪声量的 差值即为主动降噪的噪声量底噪测试方法,ANC开启,将 耳机戴在B&K人头上,置于背 景噪声W20dBA的消声室内,没 有任何噪声源情况下,测量噪声 量4续航 时间续航时间M15h耳机电池充满电后,降噪功能开 启情况下,以85dBA播放模拟 节日信号,连续播放直到自动关 机,记录播放时间背景噪音为 94dB不计权粉红噪声5“消 费 体 验结 构 强 度头带 开合 试验动作次数:10,000次(1) 耳壳张开幅度(耳套间隔): 200mm(2) 张开速度;24次/分钟(2.5秒/ 次)(3) 动作次数:10,000次(4) 试验条件:如有头带长度调整 结构的情况下,以200mm的间 隔,且耳套在平行时最短的长度 调整位置进行试验(5) 判定标准:产品功能正常, 标识应清晰,外观整洁,表而没 有明显凹痕、划痕、镀涂层剥落、 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等现象。
/1 [・"•・■ 11W on三、先进性评价程序四、 实施日期本细则自2018年3月23日起实施五、 发布机构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