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销合同范文汇总九篇.docx
50页代销合同范文汇总九篇 甲方(托付方): (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宅: 托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 : 邮编: 乙方 (受托方为自然人用):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住宅: 通讯地址: : 邮编: 乙方(受托方为法人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宅: 托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 : 邮编: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彩票治理条例》、《彩票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財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制定的有关彩票治理政策和规定、标准,本着公平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代理销售中国福利彩票(以下简称“福利彩票”)事宜签订本合同。
详细内容商定如下: 第一条 托付事项 甲方托付乙方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县) (详细地点)设立福利彩票销售站点,代销 (详细品种)福利彩票 其次条 托付期限 乙方代销福利彩票的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代销费用 甲方根据双方的商定,向乙方支付福利彩票销售额 %的代销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彩票治理条例》、《彩票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制定的有关彩票治理政策和规定、标准; (二)甲方有权依据相关规定及托付事项对乙方销售福利彩票的行为进展监视、检查; (三)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政策调整和彩票市场进展需要,调整代销费比例; (四)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押金或者保证金,押金或者保证金不计利息;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拖欠的福利彩票销售款、其他应缴费用和因乙方缘由造成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故障、损坏或者丧失产生的损失,从其押金或者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商定向乙方支付福利彩票代销费; (二)甲方与乙方签订福利彩票代销合同后,应在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福利彩票代销证,并供应相应的合格福利彩票销售设备供乙方使用。
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全部权归甲方全部; (三)甲方接到乙方福利彩票销售专用设备发生故障的报修申请后,应准时响应,并予以修理经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予更换; (四)甲方应对乙方的福利彩票销售员进展上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准予其上岗; (五)甲方应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收回甲方供应的可正常使用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和福利彩票代销证、结清有关款项后,在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押金或者保证金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商定取得代销费; (二)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且乙方无违约情形,乙方交还甲方供应的可正常使用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和福利彩票代销证、结清有关款项后,有权向甲方要求返还所交纳的押金或者保证金; (三)乙方有权在合同履行期间,对甲方供应的销售设备以及宣传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的用途、方式,合理使用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遵守《彩票治理条例》、《彩票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门、民政部门以及国务院民政部门设立的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制定的有关彩票治理政策和规定、标准; (二)乙方销售福利彩票后,应准时向甲方交纳福利彩票销售款,或者根据与甲方商定的预存款交款方式或实时交款方式,准时结交福利彩票销售款; (三)乙方应当向甲方交纳押金或者保证金,押金或者保证金不计利息。
押金或者保证金金额缺乏时,乙方应当准时予以补足; (四)乙方应当维护福利彩票的形象,不得侵害甲方的名誉权、学问产权; (五)乙方销售福利彩票,应当妥当保管甲方发放的福利彩票代销证,将其置于彩票销售场所的显著位置,不得转借、出租、出售;设置福利彩票标识;张贴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的宣传标语、针对非理性购買彩票的提示标语、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警示标语;公示开奖结果;担当兑奖义务并回收兑奖彩票,防止流失已兑奖彩票; (六)乙方必需根据彩票嬉戏规章和兑奖操作规程兑奖应当以人民币现金形式向彩票中奖者一次性兑付彩票中奖奖金,不得以实物形式兑付,不得分期屡次兑付; (七)乙方有义务对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彩票中奖者本人同意,不得泄露彩票中奖者身份特征信息;不得违反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或者变相捐赠中奖奖金; (八)乙方有义务对销售的福利彩票票面的完整性予以审核,不得销售票面信息不完整的福利彩票; (九)乙方应当标准使用、维护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不得转借、出租、出售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不得擅自转变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用途,不得拆卸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或更换其零部件;不得查阅、修改、复制、删除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装载的程序和有关数据文件,或者安装、运行其他程序和文件;不得擅自外接设备。
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消失故障、损坏或者丧失,乙方应当在 个小时内告知甲方; (十)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福利彩票销售站点标准化建立的要求建立销售站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迁移销售站点; (十一)乙方福利彩票销售人员须承受甲方组织的上岗前培训,并取得福利彩票销售资格如乙方更换福利彩票销售人员,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二)乙方及其销售人员应当参与甲方组织的与其销售福利彩票行为相关的会议、培训及活动; (十三)乙方销售福利彩票,不得有本合同商定之外的其他彩票销售行为; (十四)乙方不得无正值理由中止销售福利彩票,不得变更或者变相变更福利彩票面额销售,不得以赊销、信用方式销售福利彩票; (十五)乙方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福利彩票和兑奖; (十六)乙方假如提前解除合同,应当向甲方送交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前方能停顿销售福利彩票,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十七)福利彩票代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福利彩票代销证退还甲方,并保证退还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能正常使用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商定向乙方支付代销费的,每拖延一日,应当额外向乙方支付拖欠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
违约金到达拖欠费用15%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所欠费用及违约金; (二)乙方使用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专用设备消失故障并向甲方报修后,甲方拒绝修理或经修理仍无法正常使用且不更换可以正常使用的销售设备到达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详细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三)甲方在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收回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和福利彩票代销证、结清有关款项 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退还押金或者保证金的,每拖延一日,应额外向乙方支付拖欠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缘由造成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故障、损坏或者丧失的,由乙方担当修理费用或照价赔偿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赔偿损失; (二)乙方未按甲、乙双方商定交纳福利彩票销售款、押金或者保证金的,每拖延一日,应额外支付拖欠金额的 ‰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 %; (三)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甲方提出 天后拒不改正,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暂停销售福利彩票并进展限期整改: 1、对彩票中奖者,未以人民币现金形式一次性兑付彩票中奖奖金,或者无故拒绝兑奖、拖延兑奖的,或者违反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或变相捐赠中奖奖金的,或者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但未造成严峻后果的; 2、未按规定期限交纳福利彩票销售款及其他应缴费用的; 3、无正值理由连续或者累计停顿销售福利彩票,一年内到达 天的; 4、未按规定设置福利彩票代销证、福利彩票标识的; 5、未按规定张贴福利彩票发行宗旨的宣传标语、针对非理性购買彩票的提示标语、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奖的警示标语的; 6、私自更换销售人员,或者销售人员未取得销售资格而销售福利彩票的; 7、无正值理由不参与由甲方组织的与乙方销售福利彩票行为相关的会议、培训及活动的; 8、以赊销、信用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9、以诋毁同业者等手段进展不正值竞争的; 10、具有其他应当限期进展整改的状况的。
乙方整改后经甲方认定具备销售条件的,可以重新恢复福利彩票销售资格 (四)乙方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福利彩票代销资格,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甲方有权视损失状况扣除乙方的押金或者保证金: 1、向未成年人销售福利彩票和兑奖的; 2、以误导、哄骗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3、设立分销站点,或者转让、转租、转借销售站点的; 4、转借、出租、出售福利彩票代销证的; 5、销售本合同商定之外的其他彩票的; 6、通过、互联网等超出福利彩票机构规定范围和方式销售福利彩票的; 7、变更或者变相变更彩票面额进展销售,或者销售已经作废的福利彩票的; 8、未按批准的地址设立销售站点,或擅自迁移销售站点的; 9、转借、出租、出售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或者擅自转变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用途,或者拆卸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或更换其零部件,或者查阅、修改、复制、删除甲方供应的福利彩票销售设备装载的程序和有关数据文件,或者安装、运行其他程序和文件,或者擅自外接设备的; 10、泄露彩票中奖者个人信息造成严峻后果的; 11、进展虚假性、误导性宣传的; 12、有损害福利彩票形象的言行的。
第十条 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期满自然终止; (二)双方协商全都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依据彩票市场进展需要,甲方需调整代销费比例或变更代销合同条款,乙方不予认可的,乙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包括但不限于第九条第四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 (五)因乙方自然人死亡、丢失民事行为力量或者法人破产、被撤消营业执照的,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特殊商定 (一)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因其他违法行为受到相应行政机关的行政惩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二)因自然灾难等不行抗力大事导致本合同不能连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但患病不行抗力一方应在不行抗力事由消逝后准时通知对方,并实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