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人身保险核保要点-个人险保全件核保(周二).ppt
16页第五节 人身保险的核保要点,2019/4/20,1,,2019/4/20,2,保 全 中 的 核 保,,合同复效的核保,合同变更时的核保,,健康状况的变化,考虑的因素: 是否增加了保件的 风险程度,合同变更时的 核保要求,,,,,逆选择的可能,,,,,保全中的核保又称为保单签发后的核保 主要包括: 保单复效时核保; 保单变更时的核保,需核保的变更主要有投保人的变更、受益人的变更等; 其它类型的核保,比如增加附加险的核保2019/4/20,3,保单复效的核保,考虑的因素: 主要考虑的风险为健康风险因素,要提供的重要可保性信息就是良好的健康状况 还应考虑逆选择风险核保员首要询问的问题就是:保单失效、复效的原因,保单失效时间、保额大小、复效问题的回答、被保险人的年龄;需要特别关心的是复效申请书上的签名2019/4/20,4,无需核保处理的复效件: (一)若申请复效时无异常告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维持原核保结论,无需进行核保处理: 1.失效期在4个月以内(不含宽限期); 2.已交费年数超过交费期半数,且大于5年 (二)非风险型险种的复效,可以维持原核保结论,无需进行核保处理2019/4/20,5,需要核保处理的复效件: (一)超过第一条范围的复效申请均应提交核保处理。
(二)核保处理的原则 1.体检、生调等标准均按失效时累计净风险保额计算 2.新保时为标准体,复效核保为次标准体在复效申请通过后,从复效申请日起开始计算加费,应补收自复效申请日至下一保单生效对应日期间的加费计算加费时,应以复效申请日时点被保险人年龄作为基准年龄,如果此时年龄已经超过最高投保年龄,则以加费表中最高年龄作为基准年龄,交费期计算以原保单交费期为基准2019/4/20,6,需要核保处理的复效件(续): 3.新保时为次标准体,需补收失效期间的加费,此加费标准仍与新保时相同对于某些可治愈性的体检指标(如超重、血脂高等),如复效时确已好转,可按照新的体检结果重新评点;但是对于不可治愈性的指标(如高血压、高血糖等),即使复效时指标好转,也仍应按照原标准评点 4.复效时有严重异常告知或体检发现严重问题,不符合新单承保条件者,可作不同意复效处理 5.复效核保结论与原核保结论不同,自复效之日起执行复效核保决定2019/4/20,7,,2019/4/20,8,保险合同变更时的核保,,,,,,,,,,,补充 告知,年龄变更,投保人变更,受益人变更,职业变更,1.补充告知提交核保的要求 补充告知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客户在投保时告知事项不全或不真实,经投保人申请,对合同要约内容进行补充、更正的业务行为。
因此,凡拟告知内容是保单生效后发生的,均无需作补充告知(即变更) 保全操作补充告知时会录入补充告知发生时间,系统将该时间点以后所有风险型险种、有投保人责任险种、短期健康险提交人工核保 补充告知应按规定提供完整的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核保员可决定是否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填写相关问卷或进行体检2019/4/20,9,补充告知,2.补充告知提交核保的处理 补充告知提交核保的处理原则参见新单核保 如果客户能够提供投保时的资料,核保可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如果客户不能提供投保时的资料,则以当前的状况进行审核 补充告知后的加费,对于生效日至补充告知日的补加费应采取趸交加费;自补充告知日以后的加费尽可能采取趸交加费,如果客户不能接受,也可将此趸交加费总额平摊到剩余交费年期中以期交处理 如被保险人补充告知的情况符合拒保条件,应进行解除合同处理 对于补充告知后提交核保的保险合同,业务系统会将其置于告知失效状态,此时将不能进行其他处理当客户同意公司的核保决定并交纳可能的加费后(20天的交费等待期),合同效力恢复正常2019/4/20,10,关于误告年龄未进行核保体检或减少了检查项目,在年龄变更时,可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体检资料,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承保条件。
年龄变更导致重新核保需要加费的,加费决定从年龄变更申请接受时开始执行 体检费用由责任方——误告年龄方支付2019/4/20,11,年龄变更,投保人提出更改受益人,必须有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证明 变更后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要符合保险利益等的核保规定2019/4/20,12,受益人的变更,必须有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时,投保人若要变更为其法定监护人以外的人员,必须经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有保费豁免责任的,原则上不宜变更投保人;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送交核保个案处理2019/4/20,13,,投保人的变更,寿险、重疾险 1.保险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有职业变更告知义务者,若被保险人申请职业变更,系统将自动对该客户所有保单进行保全批改,不需要进行核保处理,职业变更加费计算方法如下: 如果变更后职业寿险加费系数大于等于原职业寿险加费系数,则使用原职业寿险加费系数,仅进行保全批改,不改变加费金额; 如果变更后职业寿险加费系数小于原职业寿险加费系数,则进行保全批改的同时,按新的职业加费系数计算加费金额,记入保全批单,新加费金额从下一个缴费日生效2019/4/20,14,职业变更,2.保险条款中有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有职业变更告知义务者,若被保险人申请职业变更,职业加费系数发生变化时,则对该险种进行保全批改的同时,按新的职业加费系数计算加费金额,记入保全批单,新加费金额从下一个缴费日生效。
3.需要变更加费金额者,计算公式为: 变更后每期加费=风险保额×变更后职业寿险系数(不涉及加费期数调整,趸交不退费,不补费) 4.特殊情况下可以使用“强制进入人工核保”由核保员进行处理2019/4/20,15,意外险 被保险人职业变更时要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要做相应的费率变更处理变更后职业与原职业类别不同,系统自动做职业类别费率调整,按变更后职业类别确定费率2019/4/2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