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辉煌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安装合同.docx
21页辉煌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供货和安装工程 合 同工程名称: 辉煌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48-50号 发包单位: 深圳市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发包人(下称甲方):深圳市越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人(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作为辉煌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工程施工承包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相关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广州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工程名称:辉煌大厦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安装项目第二条 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为 约10万 ㎡第三条 工程地址;广州市白云路48-50号第四条 工程主要内容;详见招标图及合同附本清单和要求,完成“招标须知内约定内容第六条 工程承包方式:工设备采购供应、工程材料及安装包干、售后服务包干(包工包料包系统深化设计并出具方案施工图和设备材料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程材料及安装包干(包工包料包系统深化设计并出具方案施工图)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七条 工程费用总价及支付方式:1、工程含税总造价:根据双方协商达成协议,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款、工程材料款及安装费用合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费用清单见合同附本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费及设备包装费;设备安装、调试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及人员保险费;材料费和设备售后服务费等2、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人员及管线等辅材进场,完成管线安装后甲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即( 元)的材料款,后续安装主要材料设备到场甲方再付合同总价的 50 %即( 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合同总价的 95 %,余款 5 %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第八条 工程施工周期; 施工合同签订后 天内材料人员进场,工程总日历周期 30天计划2014年 5月 日起至2014年6月 日完工 第九条 质量及标准;1、 工程要求及标准按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实际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户外钢结构施工规范设计图纸和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工程总造价包干(包工、包设备、包料、包安全、包售后服务等一切手续办理及费用),并承包工程的质量、工期与安全。
乙方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图纸、图表、说明书、会审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会议记录、纪要、签证和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关于本合同施工质量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民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工程技术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2、 本工程由承包人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及检验资料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和行业质量标准,并经项目和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乙方使用的材料设备与标准及甲方要求不符时,乙方承担有关赔偿责任,第十条、甲乙方派驻工地代表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姓名:_管颂弦_,身份证号: ;联系: ;职务:项目负责人,职权:现场管理负责人 姓名:__梁 威_,身份证号: ;联系: ;职务:项目管理,职权:现场机电负责人2、乙方驻工地代表名单,乙方应将下述代表签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留档备查。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 ;联系: ;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 ___ 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 ;联系: ;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第十一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及交底2、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和设计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材料予以确认3、甲方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工程价款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施工5、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各项包括提供临时办公仓存点施工水电接驳点等协助工作6、遵守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施工完成后,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验收及办理结算7、甲方有权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有权根据现场施工管理制度对乙方不规范的施工行为和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提出质疑和处罚8、指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材料样板确认、隐蔽验收、设计变更、登记手续等其他事宜,以确保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中途更换现场代表,应在更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9、甲方对认为不称职的乙方现场代表有权提出更换的权利,乙方须在3天内进行更换。
10、有权对乙方使用于工程中的各种设备、材料进行抽验及送检有权监督乙方办理生产工人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11、有权监控乙方内部的工资发放情况,对出现的劳资纠纷甲方有权出面进行处理,乙方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的事件,甲方有权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扣留相应的工资优先发放给被拖欠工资的人员,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已扣除工资款两倍的违约金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指派现场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职责中途更换现场代表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换人2、施工过程中如施工方案或措施需作修改,乙方需会同甲方核定方案后,由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3、负责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须按报价单中规定的产品品牌、规格、型号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进货,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否则,乙方须无条件更换4、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关键工序,要有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以确保工程质量负责收集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本工程的全部工程资料5、乙方应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施工成品、半成品,做到人走场清;若损坏其他相关专业的施工成品、半成品,乙方须无条件修复并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损失。
6、自行配套施工生产所需的一切设备及用具,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7、乙方除应履行合同各项义务外,还须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及甲方、总包单位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8、乙方负责材料的保管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费修复,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负责赔偿9、乙方自行解决工人住宿场及乙方的临时设施(现场办公及工人生活等临时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10、乙方负责为施工现场人员和机械设备等办理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施工期间乙方应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其它财产安全,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造成第三人(包括甲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11、负责办理和提供进场人员的有关手续和个人档案资料,并承担其费用12、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合格证、试验、检测报告等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13、应按甲方要求施工,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不得违章施工和操作乙方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力管理和劳动局等部门颁发的相应操作证书。
14、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若发生任何人身伤、残、亡等事故,根据相关部门调查结果,承担相应责任15、应按质量验收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人单位工程完工时,应会同发包人(或和)质量监督站进行中间验收16、系统试运行;应确保合同工程内设备运行正常17、工程竣工后,应通知甲方验收,提供竣工图纸及全部所有相关竣工资料18、乙方有完全义务培训甲方指定人员对设备及软件操作和基本维护至合格第十二条 合同构成的文件1、本合同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设备材料清单;4、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5、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6、其他合同文件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与其它规定;施工中若因甲方原因需对施工设计图进行变更,超过原工程内容的,甲方应追加支付合同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第十四条 工程质保期;1、工程的质保期为两年,从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合同工程内质量保修期两年2、 在工程质保期内属质量和安装工艺等原因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乙方未能及时或拒绝到场处理而影响甲方使用的,甲方有权先行维修或处理,产生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3、在工程质保期内属自然灾害、甲方操作使用不当等原因,由甲方可自行处理或商议委托处理4、质保期内乙方应定期检查合同工程所有设备运行状况,以确保设备无故障运行,5、两年质保满期后合同履行结束,后续维保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可能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同等违约赔偿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2、本工程严禁转包或分包,若乙方擅自分包、转包、逾期开工或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的10%款项,作为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有以下行为发生时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对乙方已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按80%结算,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10%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1)如甲方认为乙方所投入人力物力不足以按时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物力及采取有效措施。
如乙方拒不采纳执行,3天内仍未有改善的; (2)乙方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赔偿费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工程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违章或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工程质量问题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4)工程全部竣工,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的,且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合理工期内仍未整改至合格的;(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施工,且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的;(6)乙方偷工减料、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材料设备品牌规格的,被甲方发现此违约情形超过12次(含12次)的; 4、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违章施工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