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doc

40页
  • 卖家[上传人]:cn****1
  • 文档编号:498625376
  • 上传时间:2023-08-12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504KB
  • / 40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附件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本核查表适用于食品销售)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核查日期:年月日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批发经营者 □零售经营者 □批零兼营经营者 □网络销售 □自动售货机销售)经营工程:□1.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2.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3.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婴幼儿配方乳粉 □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4.其他类食品销售〔按品种填写 〕序号核查工程核查内容核查标准核查工程的重要性评价意见1人员管理有食品平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食品经营企业应当根据经营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平安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平安检查等工作从业人员熟悉食品平安知识并经过食品平安知识培训□符合□不符合2场地要求食品销售场所和贮存场所的选址和管理(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销售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销售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应与有毒、有害污染源有效分隔。

      2)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应当与生活区分〔隔〕开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放置自动售货设备的地点应当具备食品贮存的必要条件,符合食品标签标识所标注的贮存条件□符合□不符合食品销售场所布局销售场所布局合理,食品销售区域和非食品销售区域分开设置,生食区域和熟食区域分开,待加工食品区域与直接入口食品区域分开,经营水产品的区域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防止穿插污染□符合□不符合3设施要求有与销售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设施和设备与食品外表接触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应使用平安、无毒、无异味、防吸收、耐腐蚀且可承受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制作,易于清洁和保养□符合□不符合申请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食品的应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热藏、冷冻设备,设备应当保证食品贮存销售所需的温度要求□符合□不符合有食品平安防护设施设备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工程设置相应的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并配有货架等摆放设备□符合□不符合4制度建立有保证食品平安的规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安康制度、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平安自查制度2)食品经营企业同时建立以下食品平安的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度、食品平安管理员制度,食品平安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建立自动售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制度□符合□不符合食品经营者在申请行政许可时申请经营工程含有以下内容的,须在对应核查内容前的"□〞选择,并按照核查标准实施核查,贮存场所、人员及食品平安管理制度等均应当符合上表1至4核查内容的通用要求;申请经营工程不含有以下内容的,请选择:□经营工程不含有以下许可内容□网络经营经营业态含有网络经营食品的〔1〕食品经营者在实体门店经营的同时通过互联网从事食品经营的,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2〕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3〕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任何食品制售工程以及散装熟食食品销售□符合□不符合□散装食品经营工程含有散装食品销售的〔1〕申请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者应当配备与其经营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洗涤消毒设施〔2〕散装食品应有明显的区域或隔离措施,生鲜畜禽、水产品与散装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一定距离的物理隔离。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有防尘防蝇等设施,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和包装材料等应当具有符合食品平安标准的产品合格证明,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安康证明□符合□不符合□特殊食品经营工程含有保健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1、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2、申请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的,应当分别设立提示牌,注明"****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符合□不符合核查评价       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核查人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对该单位进展了现场核查核查意见如下:□应核查的所有工程均符合要求      □应核查工程中第 项不符合要求核查人签名:日期:申请人阅后签名:日期:注:1.本表每一个核查工程均为关键项,其评价意见为"符合〞或"不符合〞。

      2.核查评价意见确实定标准:不符合工程数为0项,为合格;不符合的工程数≥1项,为不合格3.核查人员应针对不合格的工程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并重新核查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及核查结果判定标准〔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效劳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者名称:经营场所:仓库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核查日期:年月日. z.-使用说明1.本核查表适用于适用于特大型、大型餐饮效劳经营者,供餐人数300人以上的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品经营许可的新办、变更、延续的申请现场核查2.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的食堂原则上不得申请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腌菜除外〕、裱花类糕点制售工程3.现场核查时,应根据申请人申请的申请经营工程合理使用核查表,每一个核查工程的评价意见为"符合〞、"不符合〞或"合理缺项〞。

      现场核查应客观、真实、公平、公正4.现场核查完毕后,应在核查的经营工程的"□〞内画√,并根据判定结果,在符合规定工程前的"□〞内画"√〞,在不符合规定工程前的"□〞内画"×〞5.现场核查时,应与现场核查记录配套使用6.现场核查应记录核查时间,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应在核查表上签名或盖章 z.-核查内容核查和评价方法编号核查工程的重要性结果判定符合不符合不适用〔合理缺项〕1.人员管理经营者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平安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无"食品平安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情形,具备2年以上餐饮效劳食品平安工作经历,经过培训和考核,持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关资质证明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取得安康证明2***2.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制定食品平安管理制度食品平安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安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平安管理员制度、食品平安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平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

      3***制定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4**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5***3.选址选择地势枯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给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动物养殖场所、畜禽屠宰场、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6***4.场所构造、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场所构造巩固耐用、易于维修、易于保持清洁,能防止有害动物的侵入和栖息7*设置与食品经营类别、工程和规模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单纯经营火锅、烧烤的可以不设置〕、主食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经营自制饮料的可以不设置〕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等场所,各场所宜为独立隔间各场所均设在室内8***制作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及裱花类糕点应分别设置相应操作专间备餐、现场制作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以及冷食类食品中仅制售蔬果拼盘或仅简单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的,可以设置相应的专用操作场所9***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加工制作、成品供给的生进熟出顺序合理布局,原料通道及入口、成品通道及出口、餐饮具回收通道及入口宜分开设置,因建筑构造不能进展顺序布局的,有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穿插污染的措施及设备。

      10***用于盛放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和使用的工具、用具,有明显的色标或标牌等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原料加工中切配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11**食品处理区面积与就餐场所面积之比与食品经营类别、工程和规模相适应,加工经营面积>3000㎡的特大型餐饮,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推荐之比≥1︰3.0;加工经营面积500~3000㎡的大型餐饮,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面积推荐之比≥1︰2.5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50%〔仅拆封、摆盘、调制调味等简单处理的可适当减少〕各类专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且≥5㎡12**单位食堂食品处理区推荐面积,供餐人数100人以下的不小于30㎡,供餐人数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食品处理区面积再增加0.3㎡,供餐人数1000人以上超过局部每增加1人食品处理区面积增加0.2㎡13**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14***宜设置公开食品加工环境和食品加工操作、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过程控制的设施或设备15*5.食品处理区地面与排水经营场所地面用无毒、无异味、易于清洗、防滑的材料平整铺设。

      16**加工操作场所应有给排水系统,且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宜不小于1.5%),排水顺畅17*排水沟设置可拆卸盖板,易清洁,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18**6.食品处理区墙。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