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doc

7页
  • 卖家[上传人]:老**
  • 文档编号:304130309
  • 上传时间:2022-06-04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5.75KB
  • / 7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是高职法律类职业院校的重点专业,主要为公检法、基层法律效劳机构、街道社区、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等部门,培育高素养技能型法律效劳人才经过十多年的实践,法律事务专业在培育众多高职法律职业人才的同时,也面临逆境,尤其面对法律本科训练的普及,就业市场的剧烈竞争,如何办好高职法律事务专业,突出职业训练的优势和特色,适应社会、市场的需要,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2022年6月,《国务院关于加快进展现代职业训练的打算》(以下简称《打算》),为职业训练改革进展指明白方向,同时训练部国家进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现代职业训练体系建立规划(2022-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依据《打算》和《规划》关于职业训练改革的设计,我们有必要重新端详高职法律职业训练存在的几个重要问题,借职业训练改革的契机,将职业训练改革的理念和要求落实到高职法律职业训练中,创新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模式。

      一、以创新的职业训练理念,明确高职法律职业训练的培育目标和方法 《打算》在指导思想中明确,职业训练要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效劳的需要,为生产效劳一线培育高素养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高职法律职业训练的目标是培育最基层的法律工,由于法律职业内部的高度分工和等级森严性,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目标符合中国社会对于统一的、标准的、多层次的法律效劳的需求,基层法律效劳工有其重要的存在价值,符合我国社会转型期对于法律效劳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训练部关于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目标的定位是完全符合经济社会进展需要的但是,正如法学家孙晓楼所言:“我们的所谓法律训练,是盼望以外国的科学方法,来训练出适合于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不仅如此,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还试图沿用本科法学训练的方法来培育中国的基层法律工由此可见,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不接“地气”,不能满意用人单位的需要,“高(理论素养)不成,低(实务技能)不就”,因此,高职法律职业训练应当以就业为导向,坚守职业训练的本色,培育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和技术技能素养的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这就要求我们探究以中国特色的法律人才培育方法来培育、训练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基层法律效劳工。

      二、构建以法律职业资格为纽带,实施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随着我国人才评价制度渐渐与国际接轨,我国职业准入制度已初步确立,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人们择业的“通行证”《规划》提出为完善职业人才培育体系,应强化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连接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方法 目前我国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极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法律职业资格认证范围单一,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目标——大量的基层法律效劳工、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人员、安置帮教机构的工作人员,辅警、安保(检)人员等,至今缺乏国家对其岗位和技能的职业资格认定,从业人员缺乏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即使有,这些职业资格证书由于没有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框架内,因而缺乏标准性和和权威性,甚至职业合法性陷入危机,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目标并非不符合社会和企业的需要,而是遭受行业准入和职业资格认证逆境此外,从企业法律参谋资格的认证来看,我国在法律效劳职业资格认证方面还存在认证主体繁杂,“证出多门”的现象,严峻影响了法律职业资格认证的权威性由于缺乏职业资格的认定,相应地也就缺乏基于工作岗位的需求而制定的岗位标准乃至于职业标准确实定,相应地也就缺乏基于职业标准而制定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确实定。

      法律效劳工作的专业性、职业性更需要国家统一、标准的职业资格认定建立统一、标准、多层次的法律效劳工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制度,对培育基层法律效劳人才,提升其效劳的专业性和标准性,以利于其终身职业进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实现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目标的首要环节就是要建立健全法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特殊是基层法律效劳工的职业资格有关部门特殊是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负责制定职业资格考试鉴定和认证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构建以法律职业资格为纽带,实施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完善高职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体系 三、以基层法律职业(岗位)职业力量为标准,形成“力量核心、系统培育”的课程体系 《规划》要求改革职业训练专业课程体系职业院校可以在政府和行业的指导下对接职业和岗位需求自主设置专业适应经济进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国家职业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根据科技进展水平和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构造和内容 高职训练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鉴别不同职业和工作岗位的职业力量标准,培育毕业生今后职业环境所要求把握的职业力量,促进学习者综合职业力量进展,提高其职业素养。

      职业力量标准的开发,应当建立在对行业岗位进展总体分析的根底上,形成行业岗位群,在此根底上进展各岗位或岗位层次职业力量标准的开发,形成行业职业力量标准体系职业力量标准的开发,首先要进展专业市场调研和职业岗位分析,形成条理清楚的“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岗位)力量目标分析”结果,然后将职业力量的培育开发转化为详细的学问点、力量培育方案,依据人的认知规律和训练教学规律,将各学问点、力量培育方案系统化、详细化到各门课程中,形成“力量核心、系统培育”的课程体系,这样的课程体系将引领学生攀爬职业力量进展阶梯,进入有利于其终身职业进展的学习 以往,法律事务专业课程建立主要集中在教学过程、教学方法的改革,没有对基层法律职业工的职业(岗位)综合力量进展分析,并在考虑其长远职业生涯进展路径的根底上构建基于职业力量标准的课程体系因此,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课程体系改革的当务之急就是,职业院校应当会同基层法律职业工的业务主管部门,即司法行政主管机关及其下辖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机构、法律效劳所等基层法律效劳机构、律师行业协会、公证机构以及相关企业,依据基层法律效劳工作不同的职业(岗位)的任务要求,制定细致的可操作性强的职业力量标准,包括职业素养、职业学问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从职业的规律起点动身,把职业岗位的需求以及职业者的终身进展作为课程开发的根底,从职业世界向训练内部辐射。

      四、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育培训体系需要制度化、标准化的配套措施 世界银行报告指出:“21世纪的劳动市场是个更加多变的市场,职业转换频率加快,我们不仅要为受训练者第一任职岗位供应充分的职业预备,还要为受训练者将来的晋升、转岗、再就业、再培训作出肯定预备,制造比拟便利的条件职业训练受训练者面临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职业训练教师要面对的问题,快速变化的现代社会对职业训练受训练者提出的严峻挑战必将成为职教教师的挑战 “双师型”教师是职业训练教师队伍建立的特色和重点,大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立,是适应职业训练人才培育模式改革的需要但在高职法律职业训练实践中,“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立仍存在很多问题,如对于“双师型”教师的资格认定标准仍不明确,学院自行组织的“双师”教师资格评定标准更是随便、缺乏权威性职称职务评定上没有表达对于“双师型”的鼓励和认可,仍旧是重理论,轻实践,教师提高双师素养的乐观性不高特殊是由于法律职业院校的教师,大都直接来自一般高校,毕业时根本上没有行业、企业实践经受,实践力量相对缺乏由于学校扩招,教师疲于应付教学任务,根本没有时间,学校也不鼓舞教师定期实践,教师也就越来越缺乏实践力量。

      由于产学研结合的训练模式没有制度化,教师缺乏稳定的师资培育基地,提高专业实践力量的条件和时机只能是不确定的、时有时无的 因此,《规划》提出一系列措施,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育体系包括改革教师资格和编制制度依据职业训练的特点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方法完善教师培育和培训制度建立“双师型”职业训练师资培育基地探究职业训练师资定向培育制度和“学历训练+企业实训”的培育方法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轮训制度,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进展建立一批职业训练教师实践企业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鼓舞职业院校教师参加行业协会组织 《规划》关于完善“双师型”教师培育体系的措施需要制度化、标准化,以制度的手段保证明施,才能保证“双师型”教师的培育落到实处因此需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企业、职业学院共同努力,不断创新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教师供应实践熬炼、效劳社会的条件,提高职教教师的师资质量 (该文章系广东省训练厅2022年教改工程“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育模式改革”的阶段性成果,工程编号:20220222249.) 。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