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建筑大学校社联资料.doc
13页二)、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管理办法(二)、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一条第一条 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批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第二条第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 10 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二)“四个一”原则:一个挂号单位(挂号单位须是学校内机构,如学院、学校职能部门);一个指导老师(至少一个指导老师);一个资金来源;一个社团标志三)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四)有规范的章程: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2、成立宗旨;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8、章程的修改程序;9、社团终止的程序;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第三条第三条 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经检查中心向校团委提交以下材料:(一)筹备申请书;(二)章程草案;(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四)业务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第四条第四条 校团委应当自收到本条例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就能否开展筹备工作作出答复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应当自校团委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第五条第五条 筹备期结束,校团委应当于一周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社团成立的决定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第六条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社团不予成立:(一)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二)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三) 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四)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不满足“四个一”原则的;(五)筹备期限已满,参加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三十人的;(六)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第二章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第七条第七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第八条第八条 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上报校团委批准、备案第九条第九条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二)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三) 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四)修改社团章程;(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条第十条 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成员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的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社团正、副会长(理事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团委审批学生社团负责人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一)在校期间曾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三)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四)在其他社团担任负责工作的;(五)因其它原因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第三章第三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留学生成立社团或加入由中国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须首先经留学生教育学院书面批准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所属社团的定期注册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学生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第四章第四章 附附 则则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本条例解释权归山东建筑大学社团联合委员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附件:1、社团成立流程图2、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附件 1: 社团成立流程图社团成立流程图社团联合会、校团 委全面审查批准以上两表一式四份,社团、指导单位、社团 联合会和校团委各存一份 社团正式成立有十位以上发起人完成制度章程的准备工作,章程 应包括:1、社团的名称 2、宗 旨 3、主要任务 4、活动内容和 范围 5、组织机构 6、经费来源 即物质条件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有以社团形成开展活动的必要社团主要发起人领取社团成立申请书,向团总支提交申请报告、 章程草案和发起人详细情况团总支初步同意领取并填写《山东建筑大学 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领取并填写《社团指导教师情况 登记表》附件 2: 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书 填表须知填表须知一、申请成立社团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社团成立申请书》 二、每项都必须填写,没有的填写“无” 三、社团在申请成立时,还应提交下列材料:章程草案请将上列材料用标准 A4 纸打印(复印)作为附件附在本申请书后四、本申请书一式三份,请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填写,一份学生社团自己,一份留社团联合会,一份留存校团委一、基本事项基本事项社团名称社团类别社团宗旨指导单位指导老师拟任负责人经核实、确认,本申请书所有填写的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申请人签章:年 月 日二、相关情况二、相关情况姓名性别院系班级宿舍 备注发 起 人 情 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单位指 导 老 师 情 况简单情况姓名性别院系年级会长主要联系方式姓名性别院系年级团支书主要联系方式姓名性别院系年级拟 任 负 责 人 情 况财 务 负责人主要联系方式三、成立社团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三、成立社团的可行性、必要性论证四、审查意见四、审查意见指导教师 意 见章指导单位 意 见章社团联合 会意见章校 团 委 意 见章五、山东建筑大学社团负责人登记表五、山东建筑大学社团负责人登记表社团名称负责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上任时间院系年级其它职务个人简历(可附件)指导单位意见签字: (公章)年 月 日社团联合会意见签字:(公章) 年 月 日校团委意见签字:(公章)年 月 日备注山东建筑大学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山东建筑大学社团指导老师登记表社团名称军事爱好者协会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学 院 团 总 支指 导 老 师李展团总支书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专 业指 导老 师姓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指导老师专 业指 导老 师专业指导老师指导思想专业指导老师指导方式备注山东建筑大学大学生社团联合委员会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