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铁建设210号.docx
7页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指南》铁建设210号 铁道部文件 铁创办[2022]210号 关于印发《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 监视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铁路局,工管中心: 为进一步模范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推进监视工作标准化,现将《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指南》发给你们,请专心执行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模范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适应监视工作标准化管理需要,确保监视工作质量,提高监视工作效能,依据国务院《创办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创办工程安好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道部《铁路创办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铁路创办工程安好生产管理手段》及《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管理手段》等法规制度,制订本工作指南 其次条 本工作指南适用于铁路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站(以下简称监视站)对新建、改建大中型铁路创办工程开展的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 第三条 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的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铁道部有关规定,现行技术标准、规程、模范,经审核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工程质量安好监视机构遵照前述依据,依照本工作指南规 定的程序,依法合规开展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 铁路创办工程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从办理创办工程监视手续开头,至创办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终止 第四条 各级工程质量安好监视机构应以本指南规定为根基,专心落实“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操纵标准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标准化管理程序文件,加强制度、机构和队伍创办,明确工作流程,责任人和工作标准,创新工作目标、机制和方法手段,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全面实现监视工作有序可控和持续提升 第五条 各级工程质量安好监视机构应结合监视标准化管理的开展,大力推进监视管理信息化创办,全面建立各项工作根基数据库,开发应用先进适用的信息传输、处理和分析、评价系统,加快构建统一的铁路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信息平台,为铁路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工作模范、有序、高效开展供给支撑 其次章监视机构 第六条 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好监视总站(以下称监视总站)受铁道部嘱托,概括负责实施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管理工作 监视总站在各铁路局所在地设区域监视站,在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设直属监视站,各监视站业务工作由监视总站直接纳理。
铁路创办工程工程质量安好概括监视工作原那么上由相应区域监视站负责跨局界工程由监视总站指定牵头负责监视站特殊(技术新、标准高、难度大)工程由监视总站指定监视站负责 第七条 监视站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制订监视站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相关制度; 2.对管辖区域内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处境举行监视检查,通报工程 质量安好处境,上报工程质量安好信息,交流监视工作处境; 3.加入铁路创办工程竣工验收,出具铁路创办S-程质量安好监视报告; 4.实时向监视总站报告铁路创办工程发生的质量安好事故,按规定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视检查事故处理方案的执行; 5.组织人员培训,管理聘用人员证件; 6.受理有关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问题和隐患的人民来信、来电、来访等举报; 7.按照嘱托权限依法实施行政处置; 8.定期向监视总站报告工作; 9.完成监视总站组织或指定的监视检查等任务 第八条 监视站设站长、副站长兼总工程师。
站长对本站监视工作全面负责,站长由铁路局创办管理四处长兼任的,应设专职常务副站长主持监视站日常工作监视站在编正式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监视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线路、桥梁、隧道、四电、房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每专业不少于l人) 第九条 除兼职站长外,监视人员务必专职从事监视工作,且务必得志以下任职条件 1.具有工程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连续从事工程质量安好管理工作满l5年; 2.从事铁路创办相关工作5年以上; 3.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熟谙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学识; 5.经国家或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好监视培训并考试合格 监视站站长、副站长从事铁路创办相关工作应不少于10年,且务必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副站长兼总工程师务必具有铁路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称 第十条 监视站主要负责人(站长、副站长等)的变动,应在征求监视总站观法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 监视站确因工作需要,经监视总站审核同意可聘用少量的监视人员聘用的监视人员务必具有铁路工程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谙铁路创办工程技术,年龄不大于65周岁,身体健康,不得与被监视工程的工程管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行政隶属或经济利益关系。
监视站聘用监视人员务必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退休返聘人员的,务必严格执行铁道部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监视人员务必持证上岗,依法执行职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应主动出示监视证件,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 第十三条 监视人员质量安好监视证由铁道部统一印制并加盖证件专用章,统一编号 1.证件申办 正式在编人员符合监视人员任职条件的,填写《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人员审批表》(附件l),由所在监视站、铁路局人事部门审查合格后报监视总站,经审查批准后颁发监视证 2.证件年检 监视表明行年检制,每年3月1日至3月3 1日为证件年检期,由各监视站收集本站监视人员的监视证,并填写《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好监视总站xx监视站监视证年检汇总表》 (附件2),统一报监视总站年检合格的,在其监视证上加盖年检章未经年检的监视证自动失效 3.聘用人员填写《铁路创办212程质量安好监视聘用人员审批表》(附件3),经所在监视站审核合格、连同聘用合同复印件一起报监视总站审查批准后,由监视站核发铁道部统一印制的临时监视证,证件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4.监视证(含临时监视证)遗失应实时向监视站报告,监视站向监视总 站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后,按有关规定补发。
5.监视证(含临时监视证)不得转借、涂改,违反规定的赋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监视人员调离监视工作岗位,由监视站负责收回其监视证并交回监视总站注销;聘用人员解聘或辞职后,临时监视证由监视站收回注销,并报总站备案 第十四条 监视站务必建立以下内部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 2.聘用监视人员管理制度; 3.监视检查制度; 4.工程质量安好监视信息报告制度; 5.工程质量安好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6.工程质量安好问题举报受理制度; 7.嘱托监视检测管理制度; 8.档案管理制度; 9.监视费使用管理制度; 10.廉政工作制度; 11.监视工作纪律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监视站按必需且得志预算管理原那么配备交通工具、办公通讯设备、检测工具、照相摄像器材等 第三章监视手续办理 第十六条 铁路创办工程开工前务必办理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手续办理监视手续时,监视站应要求创办单位提交《铁路创办工程质量安好监视申报表》 (附件4)及以下相关资料: 1、创办工程审批文件的复印件; 2、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安好保证体系及主要措施; — 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