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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doc

4页
  • 卖家[上传人]:金诺****简谱
  • 文档编号:317849439
  • 上传时间:2022-06-26
  • 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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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   一、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在哪   (一)经销商一般都有独立的经营场所,代理商不一定有独立的经营场所   (二)经销商是自己花钱拿着钱,从供应商处进货,他们拥有产品的所有权;他们买下货物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而代理商一般是受供应商的委托负责帮供应商卖产品,也或者倒过来受客户的委托去供应商市场寻找合适的供应商,也就是所谓的采购代理人,所以通常代理商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   (三)经销商赚取的是进货价和卖出价之间的利差,代理商主要赚取的是佣金(提成)   (一)经销商可以多品种和多品牌经营,代理商经营范围要么受供货商要么受委托客户的指导和限制   (四)经销商经营活动大部分都是自主经营和决策,不受或很少受供货商限制;而代理商受委托他们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决策影响较大   (五)经销商通常还负责销售出去的产品的品质担保和售后服务,而代理商很少做这些   (六)经销商一定要有人,货,场,车,仓;代理商不一定须要有这些,很多代理商甚至就是一个光杆司令,很多的外贸SOHO就是这种形式的代表   二、代理商的法律责任   在一般情况下,代理人是需要接受被代理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的。

      代理的后果是需要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人是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在以下三种情形下代理商才要承担连带责任:   (一)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二)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三)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三、经销商的法律责任   标签内容构成虚假,违法主体是生产商而非经销商,受理举报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将举报线索及初查情况移交生产商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经销商在被追偿之后如果不是由于自己原因导致的,是可以向生产者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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