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夏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2.doc
6页2023年夏季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又正值夏季施工高峰期,是建筑施工生产平安事故易发期、高发期抓好夏季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遏制夏季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对于抓好全年平安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平安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平安和健康,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平安事故发生,进一步促进我市建筑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就做好2023年夏季高温期间建筑施工平安生产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平安生产责任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平安总站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夏季高温灾难性天气对施工平安工作的不利影响,切实增加做好汛期和夏季建筑施工平安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汛期和夏季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平安管理工作责任,早部署、早发动、早预备、勤检查,力争主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认真分析夏季高温施工平安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各项平安生产防范措施,乐观做好工作部署和防范应对工作。
要督促和指导施工、监理单位切实加强酷暑高温时期平安生产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平安保障措施,完善夏季施工应急援救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大事的处置力量,有效预防和削减施工平安事故的发生,确保夏季高温平安生产形势平稳 二、突出重点,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平安总站和有关单位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针对高温酷暑期间建筑平安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完善夏季施工平安生产工作制度,切实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支配调整作息时间要亲密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支配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施工单位经实行降温措施不能使施工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当停止施工作业在高湿度状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平安,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平安事故 (二)改善现场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要乐观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实行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准时调换岗位 (三)做好饮食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开引发中毒大事要为施工人员供应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准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依据相关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和平安 (四)加强夏季消防平安管理要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平安技术规范》、《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平安技术规范》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消防平安制度、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落实消防平安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特殊要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平安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督促落实消防平安责任,完善消防平安措施 (五)增加人员防暑降温意识要通过板报、班前活动、交底会等,对作业人员进行防暑降温急救等基本学问的宣扬、教育和培训,使施工作业人员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常识,要通过学习把握有关事故预防和救援学问,增加高温天气预防中暑的平安防护意识和急救力量,并在施工组织中认真贯彻执行。
三、全面排查,切实消退各类平安隐患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平安总站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建筑施工平安专项治理行动,开展好高温汛期平安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平安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状况,督促企业落实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强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查出的平安隐患要认真督促企业整改,对违反劳动爱护、忽视预防、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实行行政惩罚、通报批判、纳入企业诚信评价等手段,依法从严查处 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落实平安主体责任、落实“日周月”排查制度,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危急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聚焦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高大模架、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设施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对发觉的平安隐患和问题,马上依据“五落实”( 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整改到位 四、加强应急值守,准时妥当处理突发大事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市平安总站和有关单位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联系,准时把握气象预报,建立健全预警制度,依据夏季施工特点,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一是依据我委印发的《关于规范建筑施工领域气象灾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渝建〔2023〕249号)要求,做好高温预警发布和响应工作,依据高温预警、天气变化等状况合理支配工期,落实预防措施,特殊是遇到强度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时,要准时实行停止施工、撤离人员等措施二是要做好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针对性地制定中暑、食物中毒急救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大事,要依据预案准时处置;发生中暑人员,要准时就近送医救治三是要严格执行有关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支配好高温、突发性灾难天气期间的值班工作,发生险情和事故,必需马上依据我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平安事故信息报告及快速处置工作的通知》(渝建发〔2023〕13号)要求上报信息,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严防事故扩大和次生事故发生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马上删除资料共共享,我们负责传递学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