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县税务局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评估报告.docx
4页2022年县税务局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评估报告范文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评估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位于xx县xx镇天汉大道南段,税务登记证号610721222612045,注册资本2500万元,法人代表:梁文成,属股份合作制性质的农村金融企业,现有职工415人,下设48个营业机构,遍布南郑县各个乡镇截止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461353万元,负债总额为450249万元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经营下列业务: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银行卡等金融业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有关税收政策期限的通知》(财税〔2022〕4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汶川地震灾区农村信用社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22〕3号)文件精神,该社2022年至2022年享受改革试点的农村信用社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该社2022至2022年度申报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得额285,415,035.05元,经批准减免的所得税额71,353,758.76元。
二、存在问题及纳税评估情况: (一)准备金的纳税评估: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99号)精神,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22]416号)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22]246号)规定,对其涉农贷款以及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关注类2%、次级类25%、可疑类50%和损失类100%的比例,计提的贷款损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