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置首套房优惠政策.docx
9页购置首套房优惠政策 重庆市主城首套房退税全攻略 补助对象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重庆市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两江新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上述区域以按揭方法购置属其唯一住房的购房产权人产权人是指申请享受补助住房的全部产权人,该住房全部产权人全部要符合“唯一住房”的条件该套住房才能够享受补助 补助方法和额度计算 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置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 财政补助额度的计算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重庆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出住房总价的30% 申报办理程序 产权人向其个人所得税缴纳地所在的区财政局申报办理产权人应在每一个补助年度到期后的3个月内,申报办理该补助年度的财政补助,超期不再受理此年度 产权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先向纳税多的区财政局申报,如计算的补助额度低于同期补助年度支付的按揭本息,可依纳税多少的次序向其它区财政局提出申报。
产权人应向各相关区财政局分别提出申报书面申请,并说明在不一样区申报补助的情况 申报资料 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产权人应本着诚信遵法的标准,提出申报事由,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申明所购住房是否为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首次购置的住房并符合唯一住房条件,是否享受在重庆市主城区范围内和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政府扶持或奖励政策,所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正当购房所在区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出具的唯一住房证实 身份证复印件住房产权证复印件 产权人和银行的购房按揭协议按揭银行认定的按揭本息支付证实 区地方税务局认定的且能确定其纳税入库所在地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实产权人本人的开户银行、账号、户名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其它事项 1.产权人如已享受和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扶持或奖励政策,不再享受本措施要求的财政补助企业或单位享受的财政扶持政策中如含有和产权人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内容,兑现政策时应将产权人补助额度给予减除 2.对单次申请补助额度超出5万元的,要会同税务、房管等相关部门核查申报资料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财政补助的情况,一经查实,要将其情况反馈给个人所在单位,同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并将申办人列入政策办理“黑名单”,以后不再含有申办资格。
3.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施行,实施中有何问题及情况请立即和重庆市财政局联络,方便修改完善《重庆市财政局有关在主城区实施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申报时限的补充通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统一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支出科目列报事项的通知》、《重庆市财政局有关个人首套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自本文印发之日起作废 各区财政局及市财政局咨询渝中区财政局:63802108江北区财政局:67108338沙坪坝区财政局:65368354九龙坡区财政局:68031844大渡口区财政局:68173307南岸区财政局:62948853北碚区财政局:68317683渝北区财政局:67375028巴南区财政局:66224779北部新区财政局:68192666两江新区财政局:67573759 重庆市财政局:67575431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申报表 购房补助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适用对象:2021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一般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2021年1月1日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企机关接收,且申报时在甬就业的一般高校博士毕业生 上述对象于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置一般住宅的,可按要求分别享受购房补助、公积金贷款优惠和购房贷款贴息等政策 二、买房时间的认定和一般住房的认定 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协议立案日期为准,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 一般住房的标准:市区根据《有关确定市区一般住房标准的通知》实施,其它各县依据当地要求实施 三、购房补助和公积金贷款优惠怎么办理? 第一步:先完成资格认定 这一步关键是为了完成《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的填写和审核高校毕业生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 填写好后,再准备在甬各级机关提供的录用相关证实或企机关缴纳社会保险证实、学历证书及复印件等材料,先给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完成后,由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 第二步:依据申报内容分别办理 购房补助部分: 购房户凭户口簿、学历相关证实、人社部门复审经过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首套房证实,到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按要求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就能够办理补助手续了。
购房补助详细为:首次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房的购房户,给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助;对首次购置90平方米以上,140 平方米以下一般住房的购房户,给房价总额%的购房补助购房补助政策以家庭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购房补助实施属地发放即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助其中负责征管区域内购房补助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发放工作,详细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计划区部分;高新区杨木绰芬晕鞑糠郑慧粗萸 橄憔霸芳澳扇胧蟹坎 种苯臃⒅さ姆珊缧麓宀糠帧? 购房补助受剪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企业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部分: 高校毕业生在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期间购置一般住宅的,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凭审核完成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享受住房公积金的连续缴存时间3个月即可办理贷款优惠;在符合贷款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每户不超出最高贷款限额的要求购置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贷款首付款百分比能够从现行30%调整为不低于20% 再是针对高学历人才的: 四、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申报步骤 申报时间:2021年统一12月申报,以后每十二个月3月、9月申报 申报步骤: 1.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宁波市博士毕业生购房贷款贴息补助审核表》并附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所在单位将申报对象相关材料送各县区受理单位,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县区单位报县区人才服务机构复核; 3.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经过的申报对象审批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 4.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对象进行统一审核,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为期7日的公告,并形成资金计划报市财政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5.经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社保局签署审批意见。
市财政依据审批意见和预算计划,将补助资金划拨至人社局或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再发放给相关对象 购房贷款贴息标准 博士毕业生在2021年9月20日至2021年9月19日期间在甬购置一般住宅的,根据住房贷款协议中的贷款利息总额除以60个月享受每个月购房贷款贴息补助,不足3000元/月,按实享受;超出3000元/月,按每个月3000元标准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贴息补助期限最长不超出五年 市本级机关和全额机关由市财政全额补助,市级其它单位市财政按50%给补助县区结合当地实际参考实施 夫妻双方同时符合享受条件的,其中一方全额享受,另一方享受50%补助在本市范围内工作调动的,按调动后工作单位类别享受政策 这些情况不可享受或将终止贴息补助 已购置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或已按政策要求享受国家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资助,市、区财政引进人才易地安家补助,领军拔尖人才购房安家补助,博士后出站留甬安家补助,人才公寓货币补助等相关政策性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购房贷款贴息补助: 1.在享受期间调离本市机关、企机关的; 2.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费的; 3.被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开除的; 4.其它经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的情况。
XX集团职员购房优惠管理方案 一、 适用范围 1. XX集团旗下各企业、子企业、分企业入职满1年的正式职员可享受职员购房优惠 2. 暂时工、实习生及入职年限不足1年的职员不适用购房优惠政策 3. 职员所购置的房屋属XX集团旗下开发的未办理产权证的项目物业,包含:住宅、商铺、 车位,企业销售价格文件中要求不享受职员优惠的特价房源除外 二、 购房优惠申请程序 1. 职员认购房屋后在售楼部领取《职员购房优惠申请表》到所在企业人力资源 部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企业责任人签批并加盖所在企业公章后移交集团客服部 2. 集团客服部依据职员职位及明源系统中已购房套数判定职员可享受的优惠填写意见,提报 企业总裁签批经过后实施优惠折扣并通知销售现场及购房职员 三、 购房优惠政策 1. 职员购房价格按销售当期市场成交价进 行优惠 2. 职员能够直系亲属的名义购置,但必需出示含有法律效力的相 关证实材料,经审查后可享受优惠其它亲属若购置房屋不享受该优惠政策 3. 职员享受优惠购房后要求退房则严格按《商品房买卖协议》或《团购/定购协议书》的相 关条款实施退房后若欲再购置企业房屋,需重新提交购房优惠申请。
4. 职员在享受优惠购房政策后,已办理认购手续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协议》前,客服部将再 次复核职员购房优惠资格,职员不论因任何原因离职,企业有权取消其已享受的职员优惠,恢复认购当期市场价 5. 本措施颁布前,已享受原购房优惠政策的职员保留原优惠政策不变,如再次购房将依据明 源系统中已购房套数,并参考上述优惠政策实施 6. 职员在实施该优惠政策过程中出现炒房、营私舞弊、超越职权决议的违规行为,企业将对 违规人员给予罚款、收回职员优惠、直至解除劳动关系等处罚 附件一:《职员购房优惠申请表》 职员购房优惠申请表 。












